1638年,法国昂热,一名18岁妙龄少女将被处绞刑,刽子手一眼就看中了她,决定救她一命,只是要求少女嫁给他。 可少女断然拒绝:"那还是处死我吧!" 那时候教会定规矩能定到人头发丝儿——女人上街露个手腕子都要被指指点点,更别说露脖子了。街坊邻居最爱嚼舌根,谁家媳妇多买条头巾都要被说成狐狸精。有回面包店老板娘被醉汉调戏,教士反倒罚她禁食三天,说是"衣着不检点招的祸"。 最绝的是连挨打都有讲究。男人喝醉了揍老婆,只要别打出血,巡夜的卫兵都装没听见。街角裁缝家的女儿去年被丈夫打断肋骨,街坊老太太们凑在井台边议论:"定是她没把腌肉炖烂""该打!谁让她昨儿冲教堂执事笑来着"。现在这姑娘宁死不肯嫁人,八成是看透了——今天逃过绞索,明天指不定就被安个"女巫"罪名拖去烧了。
1638年,法国昂热,一名18岁妙龄少女将被处绞刑,刽子手一眼就看中了她,决定救
笑语欢歌乐无边
2025-05-12 1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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