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厦门一姐姐见弟弟无房,便将名下房子,无偿送给弟弟住,岂料弟弟扭头

如梦菲记 2025-05-16 17:45:41

2018年,福建厦门一姐姐见弟弟无房,便将名下房子,无偿送给弟弟住,岂料弟弟扭头将房子卖了1400万,还逼着姐姐将剩下的570万房贷还清,姐姐心寒不已,弟弟又将她告上法院,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2018年,福建厦门,张丹看到弟弟张浩一家一直在外租房,生活不稳定,作为姐姐心里不是滋味,她和丈夫商量之后,决定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交给弟弟一家居住。   这套房子还在抵押状态,贷款未还清,但张丹觉得血浓于水,弟弟一家有个落脚的地方更重要。   为了表明诚意,张丹和丈夫写了一份承诺书,说愿意把房子无偿赠与张浩,并且表示以后可以办理公证手续,张浩一家搬进这套房子,生活安定下来。   张丹出于信任,还给了张浩一份授权,允许他处理房子的相关事务,包括出售等权利,虽然写下了承诺书和委托书,但房子一直没有过户,张丹还是房子的登记权利人。   张浩住进去后,起初还挺感激,日子过得也算平稳,过了一段时间,他结了婚,孩子出生,一家人都住在这套房子里,张丹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四年过去,房子的市值大涨,已经到了1400万元,张浩看到房子值钱,就开始起了卖房的念头,他多次要求张丹和姐夫把剩下的570万元贷款还清,好解除抵押手续,但张丹觉得弟弟的要求不太妥当,就没有同意。   张浩一开始还不断催促,见张丹夫妇迟迟没有行动,自己就动起了主意,他利用之前姐姐签署的授权书,以张丹的名义私下把房子卖给了第三方林某。   买卖合同是以张丹为甲方签的,购房款分三期支付,第一笔570万元支付给担保公司,用于偿还贷款,解除抵押;第二笔40万元直接打入张浩个人账户;第三笔790万元是贷款资金,打入张丹的银行账户,但银行卡一直由张浩持有,这笔交易完成后,张浩拿到部分现金,还能控制剩下的钱。   张浩觉得自己理应拿到全部1400万元房款,还认为张丹应该承担房贷部分,他以为姐姐既然已经签了承诺书,房子就是他的了,张丹得知房子被卖后,既惊讶又愤怒。   她没有想到自己出于好心的安排,弟弟会这么处理,她没有参与交易过程,也没有答应房子要卖,结果不仅房子被卖掉,还被弟弟要求交出全部房款和还贷费用。   张丹不同意弟弟的要求,拒绝把尾款交给他,也拒绝偿还贷款,张浩把姐姐姐夫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履行赠与承诺,把钱给他,并承担贷款部分,张丹也向法院提交了撤销赠与的请求,理由是房子并没有完成产权变更。   法院审理后查明,张丹和张浩之间的赠与关系通过承诺书已经成立,但由于房子没有过户,赠与并未完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房屋产权没有正式登记到受赠人名下的情况下,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法院还认定,张浩虽然持有委托书进行房屋出售,但这只是代理行为,不构成所有权转移的依据。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张浩的全部诉求,确认张丹夫妇有权撤销赠与,房产仍归张丹所有,出售所得也应归还原主,张浩虽然住了几年房子,但没有取得合法产权,也不能要求姐姐还贷款或交出房款。   事情落下帷幕,姐弟之间的关系却彻底破裂,张丹在法庭外冷静思考了自己的选择,她开始反省自己当年的决定,亲情的出发点没错,可缺少清晰边界和法律保障,终究容易出问题。   她原本想给弟弟一个家,没想到却引出了一场官司,张浩也在这场官司中失去了姐姐的信任。   房子没了,亲情也淡了,这件事提醒更多人,哪怕是至亲之间,涉及财产的安排,也要讲清楚讲明白,有书面协议也要依法办事,不然一旦信任破裂,连情分也难以挽回。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姐姐送房给弟弟住被1400万卖掉,还被其起诉讨要房屋解押款!法院:驳回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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