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可真是曲折离奇!江苏南通,女子小倩生了双胞胎,全家都乐坏了。一年后,小两口想换大房子,双方父母都慷慨解囊,小倩爸妈出了30万,公婆更是卖了房凑了120万转给小倩。加上小两口自己的60万,买下了210万的房子。可没想到,两人感情出了问题,离了婚。房子归小倩,她补偿前夫90万。这时,公婆却拿出借条,说这120万是借的,要还。小倩懵了,说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事儿。最后法院判了,这钱算赠与,小倩不用还。这事,真是让人感慨! 据2025年5月15日现代快报报道,南通的女子小倩,前几年给家里添了一对双胞胎,全家人那是乐开了花。 转眼间,孩子都一岁了,家里因为多了两个小宝贝,再加上偶尔来帮忙的老人,原本温馨的小家显得有些拥挤。小倩和丈夫小陈一合计,决定换套大房子,让全家人住得更舒心些。 双方父母一听,那是举双手赞成。小倩的爸妈二话不说,拿出了30万积蓄支持他们。 小陈的爸妈更是给力,直接卖了自己的一套老房子,凑了110万,又添了10万,一共120万,一股脑儿转给了小倩。小倩和小陈加上自己攒的60万,终于买下了一套价值210万的大房子。 搬进新家的那一刻,小倩和小陈都觉得,生活真是越来越有盼头了。 可谁能想到,好景不长,两人的感情出现了裂痕。经过一番挣扎和考虑,他们最终决定离婚。房子归小倩,她按照市场价补偿给小陈90万。 本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可没想到,小陈的爸妈却突然拿出了一张借条,说那120万是借给他们的,现在得还。 小倩一听,整个人都懵了。她压根儿就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张借条,更不知道这钱是借的。在她看来,这钱就是公婆看她生了双胞胎,高兴之下给的赠与。 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小倩觉得自己被冤枉了,小陈的爸妈则坚持要回这笔钱。最后,这事闹到了法院。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一、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而借贷关系则通常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且借款人负有还款义务。 在本案中,公婆主张120万元为借款,但仅提供了小陈单方签字的借条,且转账时未备注为借款。 小倩对此并不知情,也未在借条上签字确认。因此,从法律证据的角度来看,难以认定双方存在借贷的合意。 在家庭成员间,资金往来往往较为频繁且形式多样,可能包含赠与、借贷、共同投资等多种性质。 在缺乏明确书面约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结合双方的经济状况、资金往来习惯、款项用途以及双方陈述等因素,综合判断款项的性质。 本案中,法院考虑到公婆在小倩生育双胞胎后给予资金支持,且转账时未注明为借款,最终认定该款项为赠与,符合常理和法律规定。 二、小倩作为受赠人,在未明确知晓款项性质的情况下接受转账,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在离婚后,她按照市场价补偿给小陈90万元,体现了其诚信和公平原则。 小陈在借条上单方签字,但未取得小倩的同意,该借条对小倩不具有法律效力。 小陈父母在转账时未注明款项性质,事后又主张为借款,缺乏充分证据支持,可能引发家庭矛盾和法律纠纷。 在家庭成员间进行大额资金往来时,建议明确款项性质并签订书面协议,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转账时最好备注款项用途或性质,以便在发生争议时提供有力证据。 家庭成员间应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共同维护家庭和谐与稳定。 综上所述,法院审理发现,借条上只有小陈一个人的签字,小倩并没有签字确认。 而且,转账的时候也没有备注是借款。综合这些情况,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这120万算作赠与,小倩不用还。 这个判决结果一出来,小倩是松了一口气,可小陈的爸妈却觉得难以接受。 他们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卖了房子,凑了这么多钱,结果却打了水漂。 而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的说小倩运气好,有的说小陈的爸妈太糊涂,还有的说以后转账备注可得写清楚了,免得再闹出这样的乌龙。 原本是一家人,却因为一张借条闹得不可开交。看来,在金钱和感情面前,还是得保持清醒的头脑,该签的字得签,该备注的得备注,免得日后生出不必要的麻烦。
2020年,江苏盐城,一女子与相亲对象见面,一口气点了快7000元的菜,男子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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