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说自己好心把房子借给姐姐住,姐姐却把门锁给换了,还说房子是她的。男子傻眼:这房子明明是父亲留给自己,他要求姐姐从房子里搬走。可姐姐却拿出了一份文件,说父母曾经立了遗嘱,把房子留给了自己继承。男子傻眼,说自己从来不知道此事,得知姐姐确实有一半产权,男子跟姐姐道歉,要求姐姐遵守之前的约定,住到退休,就把房子还给自己。姐姐接下来,做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
据5月14日重庆城市TV报道,刘先生说多年前,六姐来自己所在的城市工作,他把家里的一套房子给了六姐居住。
他原本想着,一家人互相帮衬是应该的,六姐有了住处,也能安心工作。
可谁能想到,好心却没换来好报,六姐竟然把房子的门锁都给换了,还理直气壮地说这是她的房子。
在刘先生看来,自己的六姐就是一个六亲不认的白眼狼。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记者跟着刘先生来到了六姐家。
六姐一见到弟弟和记者,赶忙解释说自己不是故意换掉门锁的,是门锁坏了,怎么都打不开了,她实在没办法才换掉的。
可刘先生却不买账,他质问六姐:“那为什么换的时候不跟我说一声呢?”
六姐则一脸无奈地表示,自己上班忙得不可开交,根本没时间,而且自己从来就没有想过要霸占这套房子。
刘先生一听姐姐这话,气不打一处来,他指责姐姐,其他姊妹都同意把房子给自己,也愿意配合自己去办理过户手续,就只有六姐一个人不愿意。
记者有些疑惑:既然这房子是刘先生的,那为啥还要去办产权证呢?
刘先生解释说,这套房子是父亲留给自己的,自己现在要拿着遗嘱,去办理过户手续,其他姊妹都很愿意配合,可就六姐一直拖着不给。
六姐一听弟弟这话,也气坏了,弟弟连个商量都不跟自己说,况且,这房子里还有自己一半的产权呢。
刘先生气愤难平,他拿出了一份遗嘱,说这份遗嘱是父亲于2019年写的,里面明确写明了:父亲去世后,把他所有的房产份额留给儿子刘老幺继承。
既然父亲把房子给了自己,姐姐又哪里来的半份,这遗嘱里根本没写姐姐的名字。
六姐也不甘示弱,她从屋里拿出了一份遗嘱,表示2016年的时候,父母就留下了遗嘱,2位老人把自己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了自己继承。
刘先生却不慌不忙地表态,姐姐手中的遗嘱是父母2016年立下的,可母亲去世后,父亲跟着自己居住生活,是自己给父亲养老送终的,父亲在2019年修改了遗嘱,把房子留给了自己。
六姐则坚持认为,这是父母两个人的房产份额,父亲把他那一份留给了弟弟,但是母亲生前是自己在照顾,母亲那一份应该是自己的,这都是白纸黑字写着的,不会错。
刘先生此时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让姐姐写一份放弃协议,自己去办房产证,这套房子就是自己的。
六姐心里也憋着一股气,她表示既然弟弟不放弃,那自己也不会放弃,这房子自己要争就争到底。
刘先生和姐姐手中各有遗嘱,以哪一份为准呢?
《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刘先生的父亲可以更改自己的遗嘱,把自己的遗产留给刘先生。
但是刘先生的母亲,把属于她的遗产份额留给了女儿刘老六。
因此,这套房子,刘先生和六姐各有一半的产权。
刘先生这才懊恼不已,他说父亲从未跟自己说过这些,姐姐也没有说。所以他理直气壮的认为,这套房子就是自己的。
六姐没好气的表示:自己凭什么要说,就是想试一下弟弟的心,可弟弟对自己太不尊重了。
刘先生见姐姐态度坚决,又想起了姐姐之前说的话,他赶紧提出要求,希望姐姐按照原来的约定,住到退休,就把房子拿给自己。
六姐表示要看弟弟的表现,刘先生一听,赶紧跟姐姐道歉:“姐姐,我原来是对不起你,我现在改,好不好,姐姐,对不起。我以后做什么事情,都会通知你的。”
六姐见弟弟态度诚恳,脸色也缓和了下来,表示他们姐弟本来就是好的,自己生的是女儿,弟弟家生的是儿子,这套房子自己要不要都没有关系,还是那句话,自己住到退休,退休后把房子给弟弟。
刘先生这才放心下来,姐弟二人握手言和。
《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六姐可以放弃继承,把自己的房产份额赠与给弟弟。
兄弟姐妹之间,应当相互帮助,相互关爱,不应该把金钱摆在第一位,比起金钱,兄弟姐妹之间的亲情同样值得去维护,去珍惜!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