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意外发现,漂亮的单身女邻居,平时将房门钥匙放在门口鞋盒,便趁女子不在家多次偷进其房屋,在卧室和卫生间安装摄像头,偷窥她洗澡!岂料,女子发现摄像头后报警,男子死不承认,结果悲剧了!
(来源:裁判文书网)
在上海一栋老旧公寓楼里,孙倩租了个带独立厨卫的单间,就为每天能多睡半小时。这楼道弥漫着潮湿青苔味,不过离地铁站仅五分钟路程,倒也方便。
她不知道,隔壁 302 室,有双眼睛正透过猫眼,贪婪地盯着她匆匆下楼的背影。三个月前的一个傍晚,薛亮刚加完班,拎着便利店饭团,在楼道拐角撞见了抱着快递的孙倩。夕阳从楼梯间窗户斜照进来,给她白皙脖颈镀了层金边,发梢还带着写字楼中央空调的冷气。从那之后,这个在附近工厂拧螺丝的男人,就养成了趴在猫眼上的习惯。
孙倩的高跟鞋声,是楼道里最清脆的音符。早上七点十五分的急促,晚上九点的疲惫,薛亮甚至能根据脚步声,判断她今天穿的是平底鞋还是细高跟。
变故发生在一个周三下午。薛亮轮休在家,透过猫眼看到孙倩出门时在包里翻找半天,突然拍了下额头。她走到门口鞋架旁,拨开一双粉色帆布鞋,从摆放在楼道转角窗台、积了薄灰的印着卡通图案的旧鞋盒缝隙里,摸出一把铜钥匙。薛亮的心猛地一紧,指尖不自觉抠住了门板。此后,鞋盒成了他视线的焦点,他三次看到孙倩从里面拿钥匙,又小心翼翼塞回鞋盒最底层,用鞋垫盖住。
欲望如藤蔓,在薛亮心里疯长。他开始在网上搜索“微型摄像头”,商品图片让他手心冒汗。三天后,一个写着“电子产品配件”的快递盒出现在他床上。
某个周一上午,他算准孙倩开会时间,戴上口罩和手套,像猫一样溜到鞋架旁,从鞋盒里拿到钥匙。孙倩的出租屋弥漫着淡淡的栀子花香水味,薛亮屏住呼吸,像潜入深海的鱼,迅速闪进卫生间。他把摄像头用双面胶粘在镜子上方瓷砖缝,镜头对准淋浴区。连接上设备,看到屏幕出现卫生间画面,他激动得差点叫出声。水流声、哼歌小调、水珠打在瓷砖上的脆响,这些私密声响让他获得扭曲的满足感。
但这远远不够。一周后,他又买了第二个摄像头,瞄准卧室。趁孙倩加班的夜晚,他再次用钥匙开门,把摄像头藏在床头柜毛绒玩具里。为调整角度,他五次潜入房间。有一次刚藏好设备,就听见孙倩脚步声,他慌忙躲进衣柜,听着她哼着歌换衣服,心脏都快跳出嗓子眼。
平静在二十天后被打破。那天孙倩下班回家,上厕所拿卫生纸时,眼角瞥见镜子上方有个微弱红点。凑近一看,红点像警惕的眼睛在瓷砖缝里闪烁。“啊!”她尖叫着后退,后背撞在洗手台上,脸色煞白。
恐慌过后,愤怒如潮水般涌来。她第一个想到房东,那个总眯着眼打量她的中年男人。“你为什么在我卫生间装摄像头?!”她带着哭腔质问。房东一头雾水,赌咒发誓没干过这事。为自证清白,他带着孙倩冲进物业办公室,调出楼道监控。屏幕上的画面让孙倩浑身发冷:薛亮戴着鸭舌帽,熟门熟路地从鞋盒里拿钥匙,推开她的房门,有时还拿着工具。
羞愤交加的孙倩立即报警,薛亮很快被警方抓获。
从法律角度看:
1.薛亮多次非法进入孙倩出租屋的行为:他多次进入孙倩房间安装、调整摄像头,符合“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情形。未经孙倩许可,擅自使用其备用钥匙进入出租屋,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刑法》第 245 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薛亮用摄像头偷窥孙倩隐私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 1032 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薛亮通过猫眼偷窥、安装摄像头窥探孙倩隐私,不仅违法,还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孙倩除可要求刑事处罚外,还能提出民事诉讼请求,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
3.法院审理情况:法院经审理认为,薛亮拿取钥匙后多次出入孙倩房屋并安装摄像头偷窥隐私,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因其行为性质恶劣,未获孙倩谅解,检方建议不予缓刑。最终,法院判决薛亮有期徒刑 6 个月,并没收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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