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那个为照顾中风母亲数十年未娶,被街坊奉为“大孝子”的郑某,竟因母亲在厕所摔

云舟时策 2025-05-28 19:22:55

震惊!那个为照顾中风母亲数十年未娶,被街坊奉为“大孝子”的郑某,竟因母亲在厕所摔倒后六天未施救致其死亡被警方逮捕!白天奔波养家,深夜悉心照料的他,为何眼睁睁看着母亲在绝望中消逝?这场孝子弑母的惊天反转,背后藏着怎样不为人知的秘密?

据大河报5月28日报道,一直以来被视为孝子的郑某,因涉嫌不作为致母亲离世被警方逮捕。这个消息如同一记重锤,让邻里们难以置信,大家纷纷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郑某的人生轨迹,充满了坎坷与艰辛。他本有个兄弟,可前些年哥哥意外去世,父亲也因病离开了人世,家中只剩下他与中风的老母亲相依为命。

从那时起,照顾母亲的重担便全部压在了他一人肩头。他白天要在外辛苦上班挣钱,以维持母子俩的生计;晚上回到家,即便身心俱疲,也得强撑着为母亲洗漱,悉心打理一切事务。

郑某自身条件不错,身边也不乏有对他心生好感的女孩。每当有同事或朋友想要给他介绍对象时,他都会在心里默默衡量。他深知,自己的生活重心全在母亲身上,年复一年的照顾,让他根本无暇顾及其他。

那些女孩与他接触几次后,了解到他的家庭状况,往往都选择了退缩。郑某看着她们离去的背影,心中虽有失落,但更多的是无奈。

他暗自下定决心,在母亲需要他的日子里,照顾母亲就是首要任务,于是,他毅然断了结婚生子的念头,将全部的精力和情感都倾注在母亲身上。

然而,命运却跟众人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民警突然上门将郑某带走,指控他在母亲跌倒在厕所后,整整六天都没有将母亲扶起,最终导致母亲离世。

这一消息传出,邻居们纷纷摇头,难以置信。“这怎么可能?”张阿姨皱着眉头,一脸困惑地说道,“他对母亲体贴入微,照顾了几十年,连婚都没结,这样的人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李大爷也在一旁附和:“是啊,平日里他对母亲说话都是轻声细语的,每天早上都能看到他推着母亲去公园散步,怎么会……”

但事实就摆在眼前。母亲独自在上厕所时不小心摔倒,而家中只有郑某和母亲两人。

在那漫长的六天里,母亲在厕所里无助地等待,郑某却始终没有伸出援手。邻居们站在郑家门外,望着那扇紧闭的门,心中满是疑惑与不解。

有人猜测,或许是这几十年如一日的照顾,让郑某的身心早已不堪重负。长期的压力和疲惫,让他的精神濒临崩溃。也许在母亲摔倒的那一刻,他内心曾有过激烈的挣扎。

他看着母亲倒在地上,想到这些年没有自由、没有自己生活的日子,心中突然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情绪。

是怨恨?是无奈?还是对未来看不到尽头的绝望?这些复杂的情感交织在一起,让他在那一刻选择了沉默,选择了不作为。

但也有人坚信郑某一定有难言之隐。大家都希望这件事另有隐情,与郑某无关。毕竟,这么多年来,他照顾母亲的辛苦大家都看在眼里。

如果真的是他的不作为导致母亲离世,那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而人们也不禁思考,在这样特殊的情况下,法律会不会考虑他多年来的付出,对他从轻处罚呢?

这场悲剧背后的真相究竟如何,还需进一步调查,但它无疑给所有人带来了深深的震撼与思考。

一、郑某会被认定为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吗?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存在作为义务,涵盖法律规定、职务要求及先行行为引发的义务;二是行为人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三是未履行特定义务且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四是主观有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郑某作为儿子,对母亲有法律规定的赡养扶助义务,这满足了作为义务条件 。他有能力救助母亲,母亲跌倒在厕所六天离世,他的不作为与母亲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从他发现母亲长时间倒地却未采取行动来看,若他主观上对母亲死亡持放任态度,就符合主观故意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二、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此案中,郑某母亲跌倒在自家厕所,若郑某只是单纯不想照顾母亲,将其留在此处不管,可能构成遗弃罪;若他明知母亲生命受威胁而放任不管,更倾向于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目前信息显示,他的行为更偏向于后者,但最终认定需看证据及调查结果。

三、若郑某被定罪,法律会对他从轻处罚吗?

法院量刑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若郑某长期照顾母亲,这可体现他过往的尽责,邻居对他“孝顺”的评价也能侧面反映其之前的表现,这些可作为酌情从轻情节 。

但他不作为导致母亲死亡这一后果严重,是加重情节。若有证据表明他当时精神崩溃、存在误判等特殊情况,也会影响量刑。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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