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喝酒惹的祸!山东胶州,一男子聚餐后因醉酒被留在了车内,期间遭到共饮人男友踢踹

与君硕 2025-05-29 20:05:45

又是喝酒惹的祸!山东胶州,一男子聚餐后因醉酒被留在了车内,期间遭到共饮人男友踢踹,随后于次日凌晨被发现死在了车内。事后,男子的家属将当天共饮者9人告上法院索赔140万元,法院这样判了!(来源:极目新闻、红星新闻等)

“人是和你们喝酒出事的,你们必须要负责!”

2021年1月28日,臧先生同高、谭等人来到当地的一家饭店聚餐,期间,臧先生与众人推杯换盏,很快便陷入了醉酒状态。

待饭局结束后,臧先生和同为醉酒的女子高某被留在了车内休息。而谭某等人则继续来到酒吧喝酒娱乐。

期间,高某的男友刘某在知道其醉酒后,便来到酒吧的停车场打算将其接回家,但高某此时处于醉酒状态,无法叫醒。

刘女士见状,便进入酒吧和谭某等人喝酒。

到了第二天凌晨,当刘某返回停车场再次查探高某的状态时,却发现臧某已经死亡。

刘某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但高某因死亡时间较长,无法抢救回来。

为了确认臧某具体的死亡时间,警方在接到报警电话后介入,以过失致人死亡对刘某进行立案。

经鉴定,臧某的死亡原因系醉酒、颅脑外伤后,脑水肿致呕吐、异物吸入窒息死亡。

也就是说,臧某的死亡并非没有那么简单,可能还存在人为的因素。

在查看相关监控视频后,警方发现当天凌晨12时26分许,刘某曾来到车前对臧某实施殴打踢踹,随后其还将臧某从车里拖了出来等。

但是,该监控画面并没有显示臧某的脑部是否受到了碰撞。

臧某脑部的受伤是否系刘某所致存疑,其死亡时间亦有待查证。

很快,臧某被火化,相关事实更无法查清。

最终,警方撤销了对刘某的立案,认定其不负刑责。

对于这个结果,臧某的家属难以接受,遂又于2024年4月将刘、谭等当晚聚餐者9人一同诉至法院索赔1400000余元。

院方认为,当晚和臧某聚餐的包括谭、王6名共饮者对臧某的死亡结果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意思是说,在聚餐席间,这6人可能存在对臧某进行劝酒致醉的行为,在臧某醉酒后又未尽到照顾、救助的义务等,最终才导致其死亡结果的发生。

而对于刘某而言,虽然其并非是和臧某在一起喝酒的共饮者,且根据相关证据,也无法证明其踢踹臧某并拖拽下车的行为是致其死亡的原因。

但因其曾经多次探望过臧某,在知晓臧某系处于深度醉酒的情况下,且姿势一直未有改变,可能会发生意外进而及时施救。

但刘某却因为疏忽大意并没有这样做,刘某对臧某的死亡结果同样存在过错,需加以担责。

至于臧某本人而言,其作为成年人,饮酒无度,致使其过量饮酒,最终造成死亡结果,其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那么最终,院方综合各自的过错,认为刘、谭等3人各自向臧某家属赔偿85000元为宜,而王某等4人则需各自赔偿75000元。

本来是一场众人把酒言欢、增进感情的聚餐,却造成一人死亡,7人散财的结果,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相信这个结果没有人希望看到。

本案的发生也再次提醒大家:

其一、喝酒莫劝酒、灌酒,饮酒要适量、适度,根据自己的状况来加以调整。

其二、他人醉酒,理应相帮,适时伸出援手,帮忙进行照顾,护送他们安全到家,必要时则送医救治。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同时,这也是对自己、对他人、对家人负责。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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