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钱闹的!宁夏,一男子和女子订婚,给了20万彩礼和8万的首饰,不料两人经常吵架

青琰纪录 2025-06-03 14:37:42

都是钱闹的!宁夏,一男子和女子订婚,给了20万彩礼和8万的首饰,不料两人经常吵架决定分手,男子讨要彩礼和黄金首饰,女方说黄金丢了,男子大怒,表示黄金价格疯涨,赔钱也要赔差价,于是将女子告上法庭!网友:丢了就再买同等克重的,就她聪明知道挣差价吗?

据中国蓝新闻6月1日的报道,宁夏的一起彩礼纠纷,可真是让人五味杂陈,也引人深思。原本一桩眼看就要成的婚事,最终却演变成了法庭上的交锋。

话说男方小宝和女方小周,经人撮合相识,两人进展神速。许是觉得年纪不饶人,又或者真是看对了眼,没多久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按当地风俗,彩礼是板上钉钉的事,小宝也算大方,一口气拿出20万现金彩礼,另外还买了价值8万块的金首饰送给小周,诚意不可谓不足。彩礼和金饰到手后,两人虽未立即登记结婚,却也开始了同居生活。

谁知好景不长,甜蜜的日子仿佛格外短暂。真住到一块儿才发现,锅碗瓢盆的现实跟风花雪月的想象,完全是两码事。

小宝和小周的性格似乎八字不合,芝麻绿豆的小事都能点燃战火,家里三天两头鸡犬不宁,这日子过得实在糟心。

同居大约一年后,小宝对结婚这事儿彻底死了心,觉得再这么下去没法过,于是提出了分手。分手本就伤感情,更何况还牵扯着一大笔财物。小宝认为,既然婚不结了,那彩礼和金首饰自然得退回来。

彩礼那头,女方小周倒也松口,表示可以退一部分。可到了金首饰这儿,麻烦来了。小周称金首饰不小心弄丢了,只能按当初购买的8万块钱折价赔偿。

小宝一听就炸了毛,他压根不信黄金会“不小心”丢了,心里琢磨着,八成是小周眼瞧着最近金价疯涨,想从中捞一笔。

毕竟,当初8万买下的金子,按眼下的行情,恐怕值个十几万甚至更多。因此,小宝坚决不同意按原价赔,要求小周必须按照起诉时的市场金价折算赔偿。双方为此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小宝一怒之下,将小周告上了法庭,讨个说法。

案子到了法院,法官审理自然得有法可依。《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彩礼返还有明确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予支持。小宝和小周虽然订过婚,也同居了一段时间,但结婚证确实没领。所以,小宝要求返还彩礼,于法有据。

不过,彩礼是不是全额返还,法院也得结合案情来考量。考虑到小宝和小周毕竟共同生活了一年,法院会酌情根据共同生活时间等因素,确定一个返还比例。

这既是为了平衡双方利益,也避免简单粗暴地“一刀切”,尤其是女方在这段关系中可能也付出了时间和精力。因此,在彩礼部分,法院最终判决小周返还14万元,而非全部20万。

真正的焦点,还是那批黄金首饰,小周说丢了,要按8万赔;小宝不信,坚持按现价赔差价,可法律上讲究赔偿“实际损失”。

小宝给付黄金时,他的“实际损失”就是购买黄金花费的8万元。至于之后黄金是涨是跌,那是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除非双方在赠与时有特别约定,比如签个“保值条款”什么的,否则这种市场风险通常由赠与方自行承担。

也就是说,即便小周真的把黄金弄丢了,她的赔偿责任也是让小宝恢复到黄金未丢失时的状态,即返还购买黄金时小宝支付的对价8万元。

退一步讲,就算小周没丢,而是卖了或者自己留着,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和法律规定,也不太可能支持小宝要求按照远高于购买价的现价来获得“差价”。

毕竟,市场的涨跌风险,不能单方面转嫁。所以,法院最终判决小周返还黄金折价8万元。

这么一来,法院最终判决小周向小宝一共返还22万元,包括14万彩礼和8万金首饰折价。这结果一出来,网上议论纷纷。

有人觉得公平,法官严格按购买价判赔,金价涨跌与女方无关,谁也不占谁便宜。也有人替小宝觉得憋屈,眼瞅着黄金大涨,却只能拿回当初的本钱,女方同居一年,彩礼没全退,金首饰即便“丢了”也按原价,似乎并没吃亏。

这起不大不小的官司,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当下一些年轻人对待婚姻和彩礼的态度。彩礼作为一种传统习俗,本该承载祝福与心意,但在某些地方,却渐渐变了味儿,成了衡量婚姻价值的标尺,甚至沦为一种物质交易。

当爱情被金钱过度捆绑,一旦关系走到尽头,随之而来的往往是更加复杂和难堪的财产纠纷。法律虽然能在事后提供一个解决框架,尽可能实现公平,但终究弥合不了感情的裂痕,也替代不了健康的婚恋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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