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位大爷拿走店内水杯,店家发布视频后,其身份被认出。大爷认为自身名誉受损,次日到店争执,坚称:“我明明是捡的,怎么能说是偷?”
据河南百姓315于6月6日报道,一个白发且佝偻着背的老人,在路过海鲜店的时候,朝店内多看了两眼,趁人不注意,他从防护网那里伸手进去,拿走了对方的水杯。
店家忙完后想喝水时,始终找不到杯子,觉得十分奇怪。
为了找到杯子的去向,他们直接调取了监控。视频里出现了一幕他们从未想到的结果——杯子被一位老人拿走了。
他们感到疑惑,一个用旧了的杯子,怎么还有人看得上呢?如果杯子在店外被拿走,还可以理解;但这个杯子明明放在店内桌上,老人在外面观察到桌前没人,悄悄伸手从外面伸进来拿走,这肯定就是偷了。
至于大爷拿回去是自己用,还是当废品卖掉,不得而知,反正这一幕让大家百思不得其解。
店里的杯子虽然不值钱,但用了很多年也有感情。同时,为了让附近的商户都留意,这位老大爷手脚不干净,这次偷水杯,下次不知道还会拿什么东西,大家要小心。
所以,店家就把视频发布了出来。物业一看,觉得这个人很面熟,于是直接找到老人,质问对方为什么要拿店家的水杯?
这句话大爷不爱听了,直接说道:“他们不要的,我捡回来的,怎么是偷呢?”
在大爷的思维里,这就是废物利用,却被人扣上小偷的帽子,心里很不爽。过了一夜,第二天他直接找到店家讨要说法。
来到店里,在门口就碰到老板,大爷直接质问对方:“我拿你们的水杯,那是捡的,不是偷的,请你们搞清楚!”
虽然大爷佝偻着背,头发也白了,但他的气场可比年轻的店家还要足。他觉得自己在理,不能让别人这样毁坏自己的名声。
老板一看大爷这气势,担心气坏了他,于是赶紧退后两步说:“你拿去就拿去了吧,还来找我们干嘛呢?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呀!”
大爷可不爱听这些,他就是想听店家承认这个杯子是不要扔掉的,自己拿走是正确的。
但是,老板再怎么尊敬老年人,也不能说出违心的话,所以只想避开,不想和大爷正面冲突。
可大爷不服气,直接又冲进店里,对着老板娘撒起了泼。他认为老板娘发布视频影响了自己的名誉,并且再次重申自己是捡的杯子,不是偷的,让他们必须给自己澄清。
说着说着,大爷就头晕,像是要倒地。这时,老板和老板娘赶紧扶起来,给他顺顺气,让他不要激动。
万一这倒下去了,可不得了,那就不是杯子的问题了,而是赔偿的问题了。
两人赶紧稳住大爷,最后向周围人解释,不是他们欺负老大爷,是大爷自己上门折腾的。
对于他们来说,杯子的事情不大,至于是不是大爷偷走的,他们也不计较,只是希望大爷赶紧离开,拿去后用也好,卖也好,都没关系。
大爷最后看到围观的群众多了,自己也是爱面子的人,再这样折腾下去越讲越糊涂,于是只能离开。
网友们就说,大爷这把年纪,做事怎么这么不讲究呢?从外面伸手进去拿走别人东西,怎么能说是捡的呢?可不要倚老卖老,越老越糊涂呀!
1. 大爷拿走店内水杯的行为属于盗窃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
大爷趁人不注意,从防护网伸手拿走店内桌上水杯的行为,符合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特征,属于盗窃行为。若大爷此前存在多次类似行为,即便单次财物价值不高,也可能因“多次盗窃”构成刑事犯罪。
2. 店家发布监控视频的行为是否侵犯大爷的名誉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店家发布监控视频的初衷是提醒周边商户防范财物损失,且视频内容是真实发生的事实,并非虚构或恶意歪曲。但店家未对大爷的面部等个人信息进行模糊处理,可能导致大爷的社会评价降低,存在侵犯名誉权的风险。
不过,如果店家能证明发布视频是基于正当目的,且仅在小范围商户间提醒,可能会被认定不构成侵权。若大爷能举证证明视频发布导致自己名誉受损,如周围人对其指指点点、社交评价降低等,店家则需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3. 大爷以“头晕要倒地”相逼,店家会不会承担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即便大爷确实身体不适,但因其主动上门纠缠引发该情况,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也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用户10xxx09
执法水平一言难尽培养出来的人才
秦-公子寿
自动拾取技能没关而已,凭什么说俺是偷的,你这是诬蔑[抠鼻][抠鼻][抠鼻]
竹韵 回复 06-10 23:21
你这个解释,嗯……很高端[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
用户10xxx12
可以去银行捡点钱……
tony
[赞][赞][赞]老不死的
你是我的女人
杯子放外面,还能说你是捡的,老板已自己吃瘪,但杯子放屋内,哪怕是垃圾桶,你都是偷,
枭龙在天01
坏人变老了
漫游者
窃杯能算偷么
用户88xxx59
这算是小额零元购了吧[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SGU
只要不是捏造的视频,那就不需要打码
用户10xxx16
老而不死是为贼……古人说的有道理啊
欧阳公子
是时候筹备老年监狱了
用户30xxx98
中国从古至今,不问自取都视为偷
用户99xxx16
划重点,头晕相逼店家也有责任
用户10xxx61
什么屁事都要普法,已经成为网络文章的癌症
用户81xxx56
不知道大爷贵庚啊 如果超过75 那就是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