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命就这么没了!”河南,一男子早晨5时57分,开车到了公司停车场,车子没熄火、车灯也没关,男子也一直没下车。晚上9点多,被人发现在车里猝死,家属给男子申请工亡被驳回,又起诉到法院。案子经过2审都被驳回。法院:不算工伤,没有下车,没步入工作岗位。
“他每天早上不到6点就要到公司准备开班前会,现在猝死了,难道真就没人负责了!”二审依旧维持原判后,男子的家属彻底崩溃了……
根据安徽商报6月16日报道,这件事情发生在2024年的6月8日,男子就死在了公司楼下的停车场!
当时的天空刚透出一点白,绝大多数人还在睡觉,可张大已经发动了车子,5点57分,他的车稳稳停进了公司停车场那个熟悉的角落,车灯亮着,发动机还在低鸣,他却再也没有力气推开那扇车门。
整整十六个小时过去,晚上9点多,一个加完班的路人经过,无意间瞥了一眼,车窗里,张大安静地靠在驾驶座上,像睡着了,却再也不会醒来。
死亡了一天,早上6点到公司,晚上9点才被发现死在了车里,这个消息炸懵了张大的家人。
那个每天天不亮就出门,深夜才拖着疲惫身子回家的顶梁柱,竟倒在了离办公室几十米远的地方,他们更想不通:人都到公司地界了,怎么就不算上班?公司凭什么一点责任都不担?
家属咬着牙申请工亡认定,等来的却是一纸冰冷的驳回通知。
他们不甘心,一路告到法院,可一审、二审,判决书上的理由像复读机:“未下车,未实际进入工作岗位,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法律条文摆在那里,确实有它的道理。
工伤认定不是靠眼泪说了算,它得死死框住“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这两条硬杠杠,停车场是公司的地方没错,可对法官来说,张大没迈出车门,没坐到他的工位上,严格来讲他那会儿就不算“在岗”。
有律师网友说得直接:“法律就像个框,差一寸都塞不进去。停车场到办公楼那段路,就是这一寸。” 这解释十分理性,却也冷得扎心。
可张大家属的质问像石头一样砸在人心上:“他五点摸黑出门图什么?不是为了赶去上班,难道是为了去停车场睡觉吗?”
有人翻出公司考勤记录,张大几乎月月全勤,甚至经常提前到岗,他那天早早把车停在那里,熄了火就能直接上楼干活,谁能想到他就倒在了这“预备动作”上?
网上也吵翻了天,有人气的恨不得拍桌子:“停车场不是公司地盘?人都死在公司了,还扯什么‘没步入岗位’!这不是抠字眼欺负人吗?”
这种愤怒背后,藏着无数打工人的感同身受,可另一边也有人叹气:“法律要是不讲死规矩,乱开口子,以后类似的纠纷怎么判?谁还说得清?”
这案子像面镜子,照出了一个让人难受的现实:咱们的工作,到底从哪一刻算真正开始?打卡机“嘀”一声才算数?还是像张大这样,人到了公司地界,心已经扑在工作上,就算?
有人发帖自嘲:“现在下班了手机还得24小时待命,上班倒好,提前一小时到停车场坐着都不算到岗?” 这话听着心酸,却是很多人的日常。
更让人揪心的是那个细节,车没熄火,灯没关,张大家属反复追问:“他要是好好的,能一直这么傻坐着?肯定是人当时就不行了啊!”
这话逻辑上没毛病,医学上猝死往往极其突然,张大很可能在停稳车的那一瞬间,身体已经撑到了极限,连推开车门求救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的车成了他生命最后时刻唯一的见证,也是他离“工作岗位”最后却无法跨越的咫尺之遥。
法律也许最终没能给张大一个“工亡”的名分,但他用生命留下的这十六小时,却像一记重锤,它逼着我们所有人去想:在这个连下班都模糊不清的时代,我们是不是该重新看看,工作的起点到底在哪?
当一个人为了工作耗尽心力,倒在了那扇象征开始的办公室大门外,一句冷冰冰的“未步入工作岗位”,真的能抹掉他和工作的所有联系吗?那亮了一整天的车灯,难道仅仅是个冰冷的铁壳子?
张大的车灯最终熄灭了,他永远停在了那个清晨抵达却未能真正抵达的“岗位”门前。这结局无声,却震耳欲聋。
它逼着我们直视,当一个劳动者提前抵达单位领地,耗尽心力后倒在“岗位”门槛之外,那“未步入”三个字,是否能覆盖他生命最后一刻与工作的全部关联?
打卡机记录的是时间,但生命的分量,从来不是几行冰冷的数字能称量,张大留下的难题,拷问着我们对“工作”与“人”的理解。
你觉得呢?停车场里的十六小时,算不算“在工作”?
消息来源:安徽商报
烟月山风
公司给点人道援助吧
一锤定音
上班的路上出事了都算工伤,他已经到单位了怎么能不算工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