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原料药企合谋致救命药疯涨282倍,组织者被罚500万元】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6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1月20日,郭某某组织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代表,以及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在天津聚会,商议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共同涨价事宜,达成停止价格竞争、共同涨价的口头协议,并约定于会后向市场释放涨价信息,春节后正式涨价。 据公开信息,其价格曾从0.35元/支暴涨至98.76元/支,涨幅高达282倍。截至2024年3月7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现场调查,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价格仍在执行。 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核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为42764400元;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为23746680元;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为24763156元;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为17899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自然人郭某某处以顶格罚款500万元;对4家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合计3.55亿元;对4家企业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4名人员分别处以罚款60万元。 近年来,原料药领域中垄断现象频发。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朱宝律师对中国新闻周刊指出,该案不光处罚了涉事企业,更是直接处罚到了自然人,反映了相关部门在该领域反垄断的决心。“未来对自然人的处罚会更多,会促进药企工作人员更加严谨地从事行业工作。”
新冠"救命药"变"暴利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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