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落的石头售卖,被以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表示自己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之所以出售矿石是为了节约清理的成本,且用于项目本身,没有获利等等,认为自己无罪,欲申请再审。
人们常说修桥铺路是积德行善,会赢得赞誉和感激。谁能想到,在陕西华阴,一位村主任周某的相似义举,换来的却是冰冷的铁窗。
一切得从那场突如其来的山洪说起,它无情地冲毁了村里唯一通往外界的道路,切断了村民们的生命线。当时的村委会主任周某,看到乡亲们焦灼的困境,决定亲自出面修路。
他积极跑动,向当地部门提交了修路申请,顺利获得了许可,甚至还争取到一笔36万元的扶贫资金。蓝图有了,资金仿佛也有了着落,这本该是皆大欢喜的好开头。
谁曾想,计划赶不上变化。那笔说好的36万元扶贫款,因为项目未能按时开工,最终没有到位,而被收回了。可周某修路的心意已决,他没停下脚步,而是咬牙选择了自己垫资开工。
这条山路修起来远比预想的艰难,钱像流水一样花了出去,远远超出了预算。连他自己都没想到,前前后后竟然搭进了150多万元,其中有票据可查的就超过了130万。
修路过程中,为了打通被冲毁的山体,避免不了要进行爆破。这爆破产生的大量碎石堆积在工地上,清理也是个麻烦事,而且还需要成本。周某寻思着,这些碎石堆着占地方,处理也费钱,不如变现一部分,用来补贴修路的开支,抵扣柴油钱。总共卖了27万多块钱。
他当时想的很简单,能省一点是一点,这些钱正好能填补修路的巨大资金窟窿,毕竟把路修好才是头等大事,正是这笔“碎石款”,给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法律麻烦。他被告知,在修路时爆破取石并将石料出售的行为,竟然触犯了法律,构成了非法采矿罪。
庭审中,周某辩解说,当初协调时,有关部门曾表示无需额外办手续;而且卖石头的钱全部用来补贴修路了,自己一分都没揣腰包,根本不是为了牟利。
但法院审理认为,将山体爆破出的碎石用于工程本身不需要许可证,可一旦将这些石料出售,进入了“流通领域”进行销售获利,就必须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最终法院没有采纳周某的辩解,判决他非法采矿罪成立,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一审宣判时,周某已经被羁押了将近9个月,刑期抵消,当天就获得了自由。可虽然重获自由,他觉得冤屈,没有选择普通的上诉,而是启动了更进一步的申诉程序。
他收集了大量垫资修路的票据和证据,希望能证明自己投入的巨款和卖石料所得确实都花在了修路上,证明自己修路的初心和善意。
从法律条文看,《矿产资源法》确实规定开采矿产资源需要许可。而早年原国土资源部的一个复函提到,工程施工需要的砂石土,如果是为了自用、而非投入流通领域营利,或者用于公益性建设,可以不用办证。法院正是抓住了“投入流通领域销售获利”这个点来定罪的。
但问题在于周某的行为动机和资金的实际去向。就像几年前山东沂南也发生过类似的事,当地村民修惠民工程,因为缺钱卖了点石料补贴项目。
结果检方深入调查后,考量了采挖范围是否超出必要、是否用于工程或公益目的、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意图等因素,最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这说明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资金用途,往往是衡量其行为性质的关键。
周某案如果真如他自己所说,卖石料只是为了填补巨额垫资的资金缺口,钱全用在了这个扶贫性质的公益项目上,而且他个人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那么他的申诉确实存在成功的可能性。理论上,如果申诉成功,他还能申请国家赔偿。
就算最终申诉成功,周某的遭遇依旧让人感到沉重和无奈。一个为了公益、甚至不惜倾家荡产的人,项目因此耽搁,自己还为此身陷囹圄,付出了如此沉重的个人代价。
这件事再一次提醒我们,即使出发点再好,涉及矿产资源等敏感领域,依法依规、办理许可始终是不可忽视的底线。
信源:大象新闻
法院是否对卖石收入的钱款进行核对,有没有私人侵占,有没有全部有没有全部用于修路。如果没有被侵占且全部用于修路,那么,仅仅依靠一条法律而判决,是不是有违法理,如果因此被判刑,以后谁还敢主张修路或其他公益项目。
买火柴的怪蜀黍
我相信他真的是造福乡里而不是为了投资——因为他不是个生意人,所以他不懂全部流程,他要是个生意人早就把一切都打点好了,根本不会掉坑里……
用户99xxx16 回复 06-18 21:38
为黑而黑
用户60xxx58 回复 用户99xxx16 06-19 01:51
你是真正的广东人并且不是在单位上班的就不会这么说
大众群生
你觉得这样判公平、公正、合理吗?他得到什么了?有多少人愿意这样做?
大海
好心没好报
黃賢策
落后是有原因的
借此机会
人家行善积德,而有些人反其道而行之,还理直气壮
高速公路
罗翔老师:法律是入罪的依据,道德是出罪的依据。
毛辉砌筑
这年头谁还敢出头做好事
寂寞深秋
废方都不能处理吗?如果他赚钱了,进荷包了,那你说的有罪,那我觉得这i么判没问题。
平凡兔
罪大恶极的人都抓光了,不能闲着。
闪电剑
道理是没错,但你得提供这些数据,问题是你是个人出于公益去做的,本身就有一些支出没有单据,所以最终是选择申诉而不是上诉。
老哥
无语了,同情,好人难做啊。
和平使者 回复 06-18 23:33
做好事,也要遵纪守法
漂游张
利益均沾才是王道
繁星四海
有多少打着公益的幌子谋私?有多少以私利目的,打着正义的旗号举报?
用户10xxx93
工程上,土石方外运有收益是不是都算非法采矿,那要抓的多了,从北京抓起吧。很多地方小矿非法采矿的多了,又不见抓。
骂我必破财倒霉
过重了吧?就算缓刑都重了,罚款什么就行了。除非是这自媒体带节奏,把一个炸山卖石头的说成了一个好人
150
卖石头得罪了谁才是关键。
用户10xxx91
人家好处没捞着,被针对了吧。
zcicbc
背记是满分。
用户48xxx93
枪打出头鸟,人家要挣百万的工程被你小子搅黄了呗?
用户15xxx19
石头和矿是有区别的,连这都分不清!
小王
罚官判罚的依据是判罚十万,可以进私人微信
沧海桑田
河道清淤和采砂
用户84xxx92
敲骨吸髓
山中老虎
你花钱活该你不要当烂好人,没人心疼你。
秋飞
做好人需谨慎
寂寥山雀
去县里报备啊!
蓑立翁
以后谁敢做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