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盗窃罪、流氓罪、开枪伤人”三次获刑的山西洪洞县人“付雪海”。 1981年8月,盗窃罪,判一年六个月; 1983年10月,流氓罪,被判五年。 1986年8月,盗窃罪,被判刑四年。 出狱后被提拔成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最后成为洪洞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我有点儿不太相信是真的。 因为判刑后,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怎么会出狱后提拔呢? 但网上实实在在有网友晒出了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假如是真的,付雪海的关系有多硬,付雪海该付出多大的代价。不敢想象。他是不是曾经当过矿老板啊! 有了解情况的吗?透露一下。 [点击关注]
吓死人了,许敏诉三被告的庭上,长庚医院代理人陈述姚策临死前的惨样,大厅中的灯突然
【15评论】【7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