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事业单位考试惊现“断崖式高分”,7人客观题近满分,主观题却集体崩盘,暴露

碧海潮生情自悠 2025-06-30 02:16:00

重庆,某事业单位考试惊现“断崖式高分”,7人客观题近满分,主观题却集体崩盘,暴露跨省作弊大案。主犯男子身为编制人员,冒充警察,勾结技术团伙开发作弊软件,将手机缝进考生内衣、数据线藏入衬衣,5年组织37人作弊敛财571.6万。整个流程是,考生花50万“买答案”,考编成功再付款;枪手月薪8000元,场外实时语音播报答案。这起案件中,落网者包括街道办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荒谬的是,有考生因设备故障放弃作弊,仍被勒索20万“封口费”。作弊未遂者遭单位清退,反诉人社局:“设备扔了,凭啥算作弊?”案件牵出“幕后黑手”,缓刑期间重操旧业,终审获刑5年。 6月29日,据南方周末报道一起事业编考试团伙作弊案。 重庆市丰都县人社局在2023年6月17日举办事业单位联考中存在异常:7名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超130分(满分150分),最高达142.5分,与第八名分差达21分,且答案高度雷同。 经报案侦查,警方挖出一个以张德宇(39岁,北京户籍)、刘黎立(36岁,彭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首的作弊团伙。 该团伙自2018年起在重庆多个区县及四川内江组织事业单位考试作弊,违法所得571.6万元。 作弊程序是:1、考生将微型耳机塞入耳道,手机藏于腰间袜子或内衣,通过数据线接收答案;2、拍题人穿金属纽扣衬衫掩饰,用双面胶将手机固定胸前偷拍试题;3、场外枪手通过软件实时答题,答案以5题一组语音播报(如“12340”对应ABCD);4、考生需预先支付4000-6000元设备费,笔试通过后再付10-50万元“好处费”。 作案团伙主要分工是:张德宇(幕后技术策划):开发作弊软件,雇佣枪手,分析报考岗位;刘黎立(生源组织者):谎称“公安人员”,发展下线招揽考生;冉航宇(核心执行):刘黎立表弟,负责分发设备、拍题收款;邓盛坤(技术支持):按张德宇要求开发7款作弊软件。 2023年丰都考试中,作弊考生客观题均分超130分,但主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仅80分左右,暴露作弊嫌疑。2022年10月起重庆事业单位考试新增写作题型,作弊团伙仅能提供选择题答案,导致成绩断层。 2025年1月,张德宇、刘黎立、冉航宇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被判5年、3年6个月、2年2个月;邓盛坤因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获刑1年2个月。 37名作弊考生被取消成绩,其中谢舰锋、梁恬恬等多人被清退或主动辞职,但谢舰锋等多人已提起行政诉讼,试图撤销对其清退的行政处理决定。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评析呢? 1、考生谢舰锋是否构成作弊? 案发后,谢舰锋主张“未使用设备且主动丢弃”,其行为未造成实质危害,未获取答案则未侵害考试公平性,支付费用系受团伙勒索,非自愿参与作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6条规定,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属于违纪行为,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重庆市人社局指出,谢舰锋购买作弊设备并带入考场即构成参与作弊活动,其逻辑在于,作弊设备的存在本身即对考试公平构成潜在威胁。 对于第6条规定的情形,未区分“携带”与“使用”,但在第7条典型作弊行为(如抄袭、替考)均以“实施”为前提。 该法规旨在维护考试公平,携带专用作弊设备的行为已具备违法性。 参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明确将“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定为作弊,体现对“预备行为”的严格规制。第5条,明确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属于考试违纪。 因此,考试作弊治理中,法律更侧重行为危险性而非结果实现,谢舰锋或被认定属于作弊,其抗辩难以成立,行政诉讼胜诉可能性不大。 2、考生谢舰锋、梁恬恬等作弊未遂考生是否应被清退?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13条规定,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在行政诉讼中,结合《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考生谢舰锋所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人社局有义务就考生谢舰锋存在作弊等违纪行为以及作出清退处理的法律依据进行举证。 人社局以谢舰锋在丰都公安询问笔录中承认“携带设备”作为核心证据,符合《行政诉讼法》中“书证”要件,且与作弊协议、转账记录等,形成证据链条。 考生谢舰锋称警方诱骗其签署笔录,辩称“证人身份不影响工作”,而考场监控缺失,无直接物证佐证设备入场。 然而,谢舰锋在公安笔录中承认携带设备,虽庭审翻供但未举证诱供事实。考场监控缺失不推翻书面证据效力。 因此,考生谢舰锋、梁恬恬等虽然作弊未遂,但或仍被维持清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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