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讹人吗?”内蒙古,一男子在母亲去世后操办白事,其间,男子的妻舅前来参加葬礼,于丧宴上饮酒至醉,而后在男子家中休息时突发疾病,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信源:内蒙古自治区镶黄旗人民法院 于先生的母亲因病去世,作为长子,于先生一肩扛起操办丧事的重任。在这个重视人情与礼数的北方小镇,白事不仅是对亡者的告别,更是对亲情关系的一次集中表达。 葬礼当天,亲朋好友陆续前来吊唁。根据本地习俗,于先生为来宾们准备了丧宴,席上摆满了酒水饭菜,以表达对宾客的敬意和感谢。 乔某,正是于先生妻子的舅舅,也就是亲戚中的“妻舅”,自然也前来吊唁。 乔某是一位50多岁的中年男子,为人豪爽,性格直率,平日里喜欢饮酒。这次前来参加葬礼,他也抱着慰问与走亲的双重目的。 据在场人描述,乔某在席间情绪激动,一方面是对于母亲的离世表示惋惜,另一方面则是借酒表达对亲人的慰问与情谊。几杯白酒下肚后,他很快面色泛红、言语含糊,明显出现醉酒状态。 饭局结束后,因乔某醉得厉害,无法自行离开,于先生夫妇便安排他在自家客房休息。他们为乔某盖好被子、倒好热水,并让他安静休息。谁也没有预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一场悲剧。 午夜时分,于先生起夜时无意中察觉乔某房内静得异常,推门一看,发现他面色苍白、口唇发紫,呼吸微弱。 于先生立即拨打120,随后将乔某送往附近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医生最终宣告:抢救无效死亡,初步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这一消息如晴天霹雳,不仅让于先生一家痛心不已,也让乔某家属陷入巨大悲痛。 几日后,乔某的家属却把悲痛转化为质疑,他们认为乔某之死并非自然偶发,而是因为在于先生家中饮酒过量、得不到及时照料,最终引发意外。 乔某的女儿更是在网络上发出质问:“我父亲是去参加亲人的葬礼,不是去赴一场危险的局。他明知身体有问题,但他们做东道的,为什么不阻止他饮酒?为什么没人照顾好他!” 协商未果后,乔某家属将于先生夫妇告上了法院,指控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乔某死亡,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他们向法院提出高达322626.6元的赔偿请求,涵盖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等。 法院随即立案审理。经过详细调查与庭审,案件中的多个关键问题浮出水面。 法院查明:于先生所设的丧宴系根据本地丧俗举办,属正常礼节接待亲友之举。 宴席虽提供白酒与饮料,但无证据表明于先生或其家人存在劝酒、灌酒行为。现场多位证人亦表示:饮酒全凭自愿,无人施压。 乔某生前是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自我判断与行为能力。 据法庭调取的其健康档案和家属供述显示,乔某长期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医生曾提醒其戒烟限酒。他却并未告知在场亲属自己的具体病情,也未对饮酒加以克制。 法院指出,葬礼场所为于先生家中,确属“特定场所”,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是否承担安全保障义务,需结合场所用途、行为关系和风险预见性来判断。 法院认为,于先生作为丧事主办方,在宴请亲属过程中已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未能预见乔某因病突发猝死的高度风险。 而且,在发现异常后已第一时间施救。不能因意外结果倒推主办方存在“照料不周”的法律过错。 综上,法院认为乔某的死亡结果与于先生夫妇之间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过错关系”,遂于判决中驳回了乔某家属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书最后指出:“悲剧的发生令人惋惜,但成年人应当对自身健康和行为负责。将自然风险归责于他人,不符合法律公正原则。”
“这不是讹人吗?”内蒙古,一男子在母亲去世后操办白事,其间,男子的妻舅前来参加葬
静赏秋月意韵绵
2025-07-06 18:21:53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