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漂流时,不小心把手机掉水里,一村民捡到后,让他给1500元“辛苦费”,女子只想出400元,两人没谈拢,村民竟直接把手机又扔回河里,并叫嚣:“有本事自己捞去”。女子赶紧跳进河道捞手机,手机没捞出来,她差点没被淹死,可把女子气坏了,她一怒之下报了警,村民被拘留7日,女子的手机又被另一个阿姨捞起来,阿姨一开口,差点没把女子气晕。
7月10日,据扬子晚报报道,一女子喜欢漂流,既刺激又惊险,她很喜欢这项运动。
7月6日,女子跟着几个朋友去漂流,可万万没想到,女子一个不小心,手机却掉进漂流的河道里。
如今,手机对一个人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手机虽然不值钱,但里面的东西很珍贵,女子心急如焚,她做好了支付酬金找到手机的准备。
女子景区里的人说有人捞到了她的手机,就赶紧找了景区某个摊位的村民,可对方让女子给他1000元,就告诉她手机在谁手里。
最后,女子给没给这1000元信息费,报道里没说,村民把她带到另一个摊位的男子那里。
男子看到失主找了过来,他不慌不忙,问了女子手机的品牌、型号信息,核对无误后,步入了正题。
男子说,手机是他费劲巴拉捞起来的,女子必须支付辛苦费。
这个是自然,女子提出给男子400元。对方却嗤之以鼻,说低于1500元,女子别想拿到手机。
对于男子的漫天要价,女子一肚子气,真是太唯利是图了,在她看来400不少了,男子在景区摆摊设点辛苦一天也不一定挣这么多,他咋就不知足呢?
两人讨价还价,最终没谈拢,还把男子惹急了,他竟然做出出乎意料的举动,直接把女子的手机,重新扔进漂流河道里,还叫嚣:有本事自己捞去。
女子顾不上跟男子掰扯,情急之下跳进去捞手机,可因为河水湍急,女子差点没被淹死,幸好游客把她救出来了。
女子又气又急,当时,景区有很多工作人员在场,可他们既不指责男子的行为,也不对自己施救,如果不是陌生的游客冒着生命危险,对自己施与援手,自己小命不保。
女子一怒之下报了警,帽子叔叔赶到后,了解了前后经过也很气愤,直接把男子带走。
最终,随着水位的下降,女子的手机被一本地阿姨捡到,可阿姨也想趁人之危发一笔小财,她也表示,手机不能白给,女子多少得意思一下。
女子想要手机赶紧失而复得,提出给阿姨400元,阿姨一听两眼放光,竟然开口要800,少一分都不行。
可能女子给的辛苦费数目,超过了阿姨的心里底线,她一看女子这么大方,肯定手机对她很重要,多给她要一倍,她也会给,所以狮子大张口。
后来,帽子叔叔介入后,阿姨归还了女子的手机辛苦费到底给了多少没有说。
有人说,景区虽有管理,但监管不到位,出现游客落手机着急,村民检手机索费反复循环的局面。
还有人说:我不懂法,就公平而论,既然我捞起手机索要报酬未果,我把手机再丢回原处,这样的结果双方既没有收获也没有损失,也合乎情理,帽子叔叔不应该对当事人行拘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村民在索要1500元未果后,故意将手机扔回河道。因河道布满坚硬石块,其行为已直接威胁到手机的完整性,符合“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
手机属于私人物品,村民明知扔回河道可能致其损坏,主观上具有毁坏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损毁行为。
即使手机最终没损坏,他的行为仍可被认定为“未遂”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受行政处罚。
根据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村民被行政拘留7日,符合该条款的量罚标准。
村民的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公安机关依法拘留7日合法适当。
《民法典》第317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村民打捞手机的行为属于“拾得遗失物”,但索要1500元远超合理保管费用,如必要的打捞劳务费。《民法典》仅支持“必要费用”,而村民要求的高额费用属于非法牟利,已构成“侵占遗失物”行为。
村民在协商不成后,以扔掉手机相要挟,实际是以损毁财物为手段迫使失主屈服,超出拾得人合法权利边界,属于变相敲诈。
村民的行为违反《民法典》第317条,其无权索要高额费用。警方的行政处罚不仅针对故意损毁财物,也间接否定其非法索酬行为。
索酬未果即毁坏财物,不仅侵害公民财产权,更扰乱社会秩序。仅批评教育不足以震慑类似违法行为,行政拘留具有警示作用。
景区需加强监管,明确禁止村民借机牟利,完善失物处理机制,如免费打捞服务,避免“碰瓷式索酬”形成。
信源:扬子晚报2025-7-10
難得糊塗
狗屁作者,杭州哪个地方,干嘛不敢写出来,放臭屁赚流量
用户12xxx90 回复 07-11 20:26
桐庐看不到?
张本逸涵 回复 07-11 20:49
一个越南人叫什么
猫猫
手机泡水了,修了也用不了多久,还不如买个新的。手机的价值直接大打折扣。这种情况下还要价800,1000的太损了。400就差不多了
用户96xxx23 回复 07-11 20:44
手机无所谓,主要要里面的数据
蓝色宝宝 回复 07-11 19:19
手机里面的资料比手机值钱
岸边的光
那个地方人心已坏,缺德
yeye 回复 07-11 18:58
浙江人说不是本地人
山峰
这人也太确德了
梦魇
法律支持遗失物可以要价物值10%,但该村名要价包含打捞费用,不单单是手机价值的10% 。具体打捞费用多少应该按双方约定和打捞难易再协商,虽然谈不拢直接丢河里不太人道,到人居然被拘留就有点过了,如果是故意损坏了手机被拘留还情有可原,谈不拢只是激动的时候不小心手滑又掉水里而已。
失落的捕风者 回复 07-11 20:07
本来就是故意的,在你眼里就不是了?所以你这种人不能有一点点权力,不然黑的都会变成白的
我儿快叫爹 回复 07-11 18:47
不懂法就别扯犊子,你看到,不捡可以,但你捡了就附带保管责任,再次丢失或故意损坏你都得负责,更何况他还故意往危险的地方丢,致使手机主人差点身死,
用户10xxx76
这种地方还搞旅游?活该穷
用户18xxx16
写的又臭又长
有来有去
应该给物品价值的1/10,比较合理,一个手机给400还是合理的。有利于遗失物的找回,也奖励了捡到者
用户18xxx74
缺德玩意
雄-鹰-展-翅
重复扔又重复捞真无聊[得瑟][得瑟]
May 回复 07-11 21:28
捞出来都没用啦!进水又进水
用户10xxx00 回复 07-11 18:53
真有聊
用户17xxx68
国家应该规定,抢到他人物品归还的,应该支付百分之十或者二十的报酬,挖到文物的也要支付该文物价值的百分比报酬,不然只送面锦旗谁也不愿意,所以文物都被偷偷盗卖了!
3214
杭州不理发,杭州不漂流。
徐晓芬9
这种人太过分了,但有的人你捡到她手机,等人过来拿,一句谢谢都没有
张千里Z
经济发达地区的人都只认钱不认人!
用户10xxx81
又是一个明打着普法的,暗带节奏的假文章。
用户17xxx73
向扔手机的男子索赔,必须赔!不行就起诉他!
秋叶
乱七八糟几张照片拼出来一个文章,自媒体造谣也不打草稿了
用户97xxx40 回复 07-11 20:07
一说浙江杭州就不想认是吧 知错还不思改
圐圙烎
小仙女高级操作。有点防御心,有点脑子,做事不要毛手毛脚,就没有那么多仙女事
欢乐马
牛逼,南奥吃一餐天价,捡个手机也是天价,这社会???
小理
我捡了手机,还了还没骂,怎么说呢??我捡手机找不到机主,带着手机走半路,手机响了接了,我说在那个位置桥上第它来拿,结果一见面,问我你为什么不在原地等它。害它跑一里路那么远来拿,我听了后心想往九龙江扔下去算了,天底下什么人都有呀
人间不值得
必要费用,自己捞差点死了,所以必要费用是多少钱……
西门吹雪
这样搞以后没人帮忙,帮忙不能要钱只靠道德仁义礼智信,结果就是别人摔倒、出了车祸路人视而不见,别跟谈道德绑架,这是人性,用圣人的标准要求普通人这是道德倒退。
都市里的水岸
什么地方,穷疯了吧?
冰雪紫芝恋
小仙女白嫖上瘾了,活该
用户15xxx67 回复 07-11 21:49
你是不是有病
用户10xxx97
这就是丑恶的人性
斯科拉
应该假装激动的拿着手机到水边,比划着怎么冒着生命危险把你手机捞起来的,这点辛苦费你也不愿意给,然后一个失手,手机又掉水里冲走了。说实话,1500确实多了,但态度好点说说,降到1000应该问题不大,至少不该激化矛盾。1000元是也有点多,但省了不少事,全当破财免灾。报警把人拘留了,说不定哪天冤家路窄,又狭路相逢了。
冰激凌流泪
说明他们是老干这个事了。
浪潮者
一群刁民!![好生气][好生气]这事发生在景区,景区有义务帮助游客解决问题呀!
YYYYDNS
村民干的好!!!!!!
查杰
找警察👮🏻♀️看怎么收拾他
蓝田
///——s/Sz ,
邪恶青蛙
连续三人索要高额报酬,显然这不是个别问题。说明当地针对漂流打捞物品早已勒索成风。当地警察显然很清楚这种情况,所以更本没惯着本地人。当地政府应该多想办法改变勒索陋习,不然旅游业玩不长久。
用户26xxx04
刁民[静静吃瓜]
蛟龙游浅水吉人自有天命
现在的人性差到什么程度了,连评这的人还有品行差的可怜,最好你能遇到这样的事,着你什么心情,呸.
虎巴巴
真是民风淳朴
君子
富山肥水,出刁民。这个地方的人太坏,素质太差,必须拘留罚款。最好判刑坐牢。差一点害死手机人。
用户16xxx83
哪个景区,穷山恶水啊
用户10xxx55
该抓起来,
繁星四海
胡扯的,就这水流手机丢了能捞起来?摆摊的不摆摊天天捞手机?
金山
乱编手机还是潜脡吗,狗屁不是的编
我是谁778
唉!现在全都是这种人!下次我若见到有别人掉的手机,假装没见,千万别捡。捡了之后万一失主报警说手机是我弄坏了反要赔偿,那我怎么办?
普普通通
哪个景区??说出来
苍茫大海2014
我不知道湍急的水中捞与地上捡有什么区别?又说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请问有谁能出具证明手机第二次落水比第一次落水损毁了多少?
芊回
这民风太差了,不要去这旅游。
菩萄树
我发现一个问题,浙江人有钱[得戚][得戚]
用户11xxx28
下次没有人敢去旅游啦!把自己搞s
努力
这手机防水吗?
yeye 回复 07-11 18:57
玩过漂流吗?有防水袋装手机的。
仙居
活该拘留
哦哦哦
真是法盲,不当得利就可以一分钱不用要你把手机交出来,不交就是违法,故意损害别人的东西更加要赔钱
用户10xxx49
我去过杭州几次,感觉杭州市民相当热心有礼貌。
老白开 回复 07-11 20:52
你去剪头发会更热心
晓薇
一个唯钱不仁的地方
A重庆纳之美皮带针织文先生
该给辛苦费。相互还价嘛
用户91xxx23
景区的村民都很坏,一心要钱唯利是图。
用户18xxx99
你这是污蔑杭州的所有景点,通过不说具体地方误导人们认为所有杭州景点都这样。
飘香剑雨
现在的人心不足,社会变了一文不值
大宝贝疙瘩
漂流的那手机都有防水设施
用户10xxx67
以前犯流氓罪被判
一块石头
名不虚传,浙江人果然擅长做生意。
梦想猴王
什么牌子的手机,防水功能这么强,了解下,可创意广告一条[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10xxx17
这农民敲诈勒索罪!
用户10xxx60
哪个地方?发出来避坑
阿飞
法律应该严惩损害他人财务的人
老虎
倒想问一下,那个人损坏了别人的财物,乱七八糟的。
用户72xxx35
纸上谈兵,秀才遇到兵!我们没文化的人就是这样子[抠鼻]
深夜繁星点点
这种人活该,什么情况玩意啊!
龙少
关键旅游景区工作人员的态度,事不关己的样子让人恶心
小米9号电动车姜利恒
嗯,咱是文明人,换个词,因为打捞手机,误工费 300,精神损失费 300,医院检查费用 1000,身体调理费 1000,后续半年内如有身体不适失主需主动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用户67xxx22
这样的景区就应该倒闭,这里的民风很差劲
guominj它爹
桐庐出这事有点反差啊
风吹不落的枯叶
一般这种情况,300到500很合适,介绍费那个更是坑爹
小理
不去漂什么事也没有。还好啦,差点漂出命来啦
闵刚
我喜欢把手机放水里!谁去捞等于偷窃,还想要钱!直接报警抓这偷窃者
用户10xxx62
最重要的是差点出人命!
大雄
机主:出4百!我跟4百杠上了!
聿筆
出去玩为什么不给手机做好防护?
平凡之路
这是哪里?坚决不要去了
丢丢
女子自己下水去捞手机差点淹死,那么村民下水捞出来就不值1500吗?
红红火火
听说杭州人都是富翁,怎么可能干这种无耻的事
喷喷小队长
每个地方都有好人坏人,正常,只是杭州确实低素质的人巨多~跟他城市的自身定位差距巨大~
杨开华
下次谈好了再捞
用户16xxx40
民心不古了
梦里啥都有
哪里穷山恶水的刁民,说出来让大家避坑
诚信力
不要去桐庐旅游了,不是穷山恶水,环境不好!
晓隆
啥人这是,为了点钱,良心让狗吃了
二焦
唉!这哪有素质哦
用户10xxx23
那个地方人心已坏,缺德
大骆驼
都枪毙
勇士
一个光追求金钱的社会很少有诚信及精神情怀。这个危险呀
千里马
真敢编!这手机泡了这么长时间了,还能用吗?还花钱赎回来?呵呵,就是烂苹果手机也泡烂了!
从河流到海洋
下次就不要捡了给失主!自己留着!就不用被拘留了!
流水 回复 07-11 20:55
你最好别被发现,盗窃3000以上够拘留了[滑稽笑]
用户15xxx67
穷山恶水出刁民
浩然正气
有损杭州形象
zhan
景区的99%都是刁民,民风淳朴是不存在的。没啥事别去景区
用户10xxx45
这部分杭州人太缺德啦,知道人家手机资料重要趁机敲诈勒索,抹黑杭州这座美丽城市形象,
感觉中华
谁知道这个地方是哪里?都不要去那里了,那里的人太缺德
净土
这个地方村民目光短浅,自身素质影响当地形象,毕竟是旅游景点,名声臭了谁还去?目光放长远一点
小承诺
应该轻轻的放在河里
用户96xxx38
这就是他们的生财之道?
石少稳伟
明显超出范围 适当要点钱 彼此都高兴,要有重助人为乐的心 就算200 回家买点酒肉也能一家人高兴高兴
给你买糖
又一个负面信息制造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