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真缺德!”重庆,一男子把价值3万多的摩托车放在地库,没想到,被74岁大爷强行推倒,导致摩托车损害严重,被发现后,老人不仅没有认错,反而态度极其恶劣,网友:年龄大就不用负责吗? 信源:法治进行时——摩托挡路?74岁大爷强行推倒!价值三万多的摩托在地库遭殃车主:老人态度恶劣 只能去法院起诉 这辆花了王先生三万多块,攒了好久才攒够首付的爱车,平时总是被小心翼翼地停在地下车库的角落,本以为是个安稳的避风港。谁知,当他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时,却发现摩托车倒在地上,左侧严重刮花,连座垫都被划破了。 监控揭开了谜底,也揭开了一块更难看的伤疤。画面里,一位步履蹒跚的大爷,成了那个毁掉王先生“血汗钱”的人。他先是试探着推了几下,似乎力气不济。可他并没放弃,反而更有意识地去抬摩托车的支腿,最终用尽力气将车狠狠推倒在地。完成这一“壮举”后,他竟站在原地,脸上露出一种畅快的笑容。事后面对质问,他的态度更加恶劣,甩下一句:“我是老人,能把我怎样?” 比经济损失更让他心凉的,是周围一些邻居的风凉话。“跟一个老人计较什么”,或是“大不了自己修了呗”。这种事不关己的默许,恰恰是给不守规矩的人递上了通行证。 其实这种“我弱我有理”的心态并非个例,社区主任也透露,小区里早有过老人划伤多辆汽车却无人追责的事,最后竟演变成一场破坏竞赛,甚至有老人叫嚣:“反正没人管,不划白不划。”面对如此赤裸裸的破坏行为,网上劝王先生“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声音也不少,但好在更多人都支持王先生合理利用法律为自己发声,得让这些老人们知道这样做是错的。 有身为律师的网友明确指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大爷虽然年过七旬,即便可以免于行政拘留,但几千块钱的维修费,作为民事赔偿,一分钱也跑不掉。如果老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的子女作为监护人也需要承担责任。更重要的是,《民法典》早就规定,在民事责任能力上,八十岁的老人和三岁的孩童是平等的。 王先生选择了报警,准备起诉这个老人,他要的不是让老人坐牢,而是“一个说法”。他的坚持,不仅是为了自己的摩托车,也是对那种“算了算了”的和稀泥式处理的反抗。他的担忧很实在:“如果这次我妥协了,下次老人再划车摔车,往后还要有多少人吃这个哑巴亏呢?”这并不是多想,而是一个普通人对未来风险最理性的防御。 与此同时,这起事件折射出的社会矛盾值得深思。我们一边倡导“尊老”,另一边却是一些老人把年龄当成了“特权证”。真正的尊老,是尊重其独立的人格,而不是无底线地纵容其违法行为。纵容,才是对老人最大的伤害,因为它会扭曲他们对权利和义务的认知。从杭州老人因跳广场舞而踩坏儿童滑梯,到深圳老人因不满垃圾分类而持续破坏垃圾桶,这些行为背后,都是对公共规则的极度漠视。 为破解这种“倚老卖老”的困局,一些社区治理的创新已经开始,比如小区加装了监控,成立了老年志愿者队,将违规行为与社区福利挂钩。也有社区书记分享,他们通过“时间银行”模式,鼓励老人参与志愿服务,既丰富了晚年生活,也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了他们的规则意识。 在这个社会,没有人能凌驾于规则之上。我们尊重老人,但更尊重每一个认真生活、遵守规则的人。那么,当规则再次被年龄挑战时,我们还会选择沉默与妥协吗?
[月亮]“真缺德!”重庆,一男子把价值3万多的摩托车放在地库,没想到,被74岁大
冰枫看历史
2025-07-30 1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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