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儿也太大了!”湖北,一名现役军人正在部队服役,岂料竟有人胆大包天,明知对方是军嫂身份,还敢和她同居生活!最后法院判了,网友们直呼:“大快人心!” 据逐浪新闻8月1日报道,湖北一起“破坏军婚案”中的现役军人王某驻守军营保家卫国,却没想到,男子杜某明知徐某是军嫂,仍与她同居生活,最终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了法律代价。 故事里的王某,是长期坚守岗位的现役军人,他和妻子徐某登记结婚后,便一头扎进部队任务里,把保家卫国的责任扛在肩头,可他没想到,妻子徐某在一次社交场合中结识了杜某。起初两人只是普通往来,随着相处渐多,关系悄然越界。 聊天记录里,徐某数次提过“我老公在部队执行任务”,杜某却仍频繁进出她的住所,甚至光明正大开始同居,邻居作证,杜某常以“徐某丈夫不在家”为由,把这里当成“第二个家”。 纸终究包不住火,王某偶然和家人通话时,察觉妻子语气异常,一番暗中查证后,发现了两人的秘密,一怒之下选择用法律武器捍卫权益,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审理查明:杜某在明确知晓徐某配偶是现役军人的情况下,仍长期与她同居。 庭审时,杜某的辩护律师曾试图辩解“起初不知对方是军嫂”,但证据中除了聊天记录、邻居证言,警方还调取到杜某与朋友的对话,其中赫然有“她老公是当兵的,常年不在家”的表述。 最终,法院综合考量杜某的同居时长、认罪态度,以及对军婚严肃性的破坏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决结果公布后,网友们的评论瞬间“炸锅”: 有人说:“判6个月是不是太轻了,女的呢?为什么没有判罪?明知自己嫁给了军人,为什么不能洁身自好?这个判决是对军人的不尊重?应该判男二十年,女十五年才能敬畏军婚不可侵犯,这才叫对军人负责和保护”; 还有人说:“从另外一个角度想一下,已婚军人长期二地分居,很容易出现这种状况,建议已婚军人应该给予充分的随军或者照顾一下,让他们不在两地,最好在附近自己买房子也行,最好别让军人有后顾之忧!” 从1997年刑法修订后,破坏军婚罪就明确入刑,就是要让那些妄图“钻空子”的人付出代价,杜某的获刑,不仅是对个人的惩戒,更是向社会传递清晰信号:军婚神圣不可侵犯,任何妄图挑战法律底线、伤害军人家庭的行为,都必将被法律严惩。 那么你们认为法院判杜某6个月合理么?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老杜啊,咱不管你嫁的是大宽、二宽还是三宽,就说你嫁的那位是军人,你八一建军节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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