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男子买一辆二手车,当天买了车险,开车回家时,撞上玛莎拉蒂,男子找保险公司,却遭拒赔,保险公司说:事故是18点53分发生,保险生效是19点整,车险生效还差7分钟,不能赔。男子一算玛莎利蒂维修费近6万,自己的车得4万,这近10万维修费可能要自己掏,他不认可,当时买保险时自己要求的是“立即生效”,可4S店方表示:没有说过,只说当日生效,是他没看清楚保单。 8月14日小强热线报道,马先生买了一辆二手车,当天就出了车祸,找保险公司理赔,却被拒,说离车险生效还差7分钟,不能赔,这是怎么回事? 8月4号中午,马先生满心期待的来到4S店,买了一辆二手领克汽车,花了115000元。 当天下午3点多,马先生买的这辆车办理完了过户手续,他想能早点使用,于是,还和4S店的销售人员说要买商业保险。 销售倒也积极,把电子的商业险的条款全部发给了马先生,让他看一看金额是多少。 马先生粗略的看了一下,觉得可以,就花了3995元给车买了保险。 当天下午18点16分保单生成。 而马先生则开着车喜滋滋的回家了,然而,在路上却发生了意外,在18点53分的时候,他开车撞上了一辆玛莎利蒂。 可能是开的速度太快,啥刹车没刹住,马先生追尾了玛莎拉蒂,给人家车撞挺严重,事故是马先生责任。 事故发生后,马先生也是闹心,刚买的车就出了事故,也确实晦气,他联系保险公司理赔。 可让他万元没想到的是,保险公司拒赔,他当时就懵了,明明买了保险,为什么拒赔呢? 对方可是一辆玛莎拉蒂跑车,如果保险公司不赔,自己该怎么办? 原来,问题出在马先生的保单生效时间上。 马先生买的保险,保单是在18点16分生成。 而马先生开车回家路上撞了玛莎拉蒂,是在18点53分发生的。 保险公司告诉马先生,他的保险生效时间是19点整。 也就是说,事故先发生,保险后生效,这中间差了7分钟,所以,这就是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马先生傻了眼,那玛莎拉蒂维修大概需要6万,自己的车维修也得4万,算一算近10万维修费。 如果,保险公司拒赔,那这10万可能要自己承担了。 马先生也是后悔不已,当时销售给自己电子保单时自己没仔细看上面的生效时间。 不过,马先生说,当时自己和4S店销售人员说过,对保险的要求是立即生效,也就是自己付了钱,保险就应该立即生效,不该等到19点才生效啊。 而且,马先生说他当时和销售员确认过,这个保险是否立即生效? 对方回答说,是的。 马先生回忆当时自己付完钱后,还问了两次销售员,是不是立即生效,对方回答是。 对于此事,4S店林经理表示,马先生买的二手车,该车有交强险流程,可以正常上路,这边不卖保险,也只是帮忙联系保险公司,客户自己付钱,自己下载某保险APP阅读条款后,付钱,生成保单,他也看了保单。 而且,马先生作为成年人,应该自己看清楚保单。 这事发生后,林经理也问过服务马先生的销售员,对方说当时跟马先生说的是“当日会生效”没有说过“即时生效”。 而保险公司则表示,查了马先生和4S店销售的聊天记录,马先生在购买保单的时候,没有说要即时生效的相关证据和要求。 不过,和销售人员核实时,他说客户提出过即时生效,销售人员当时告诉马先生“只能当日生效”。 最后,保险公司表示,当时也没温馨提醒他19点之前不要开车,也了解到马先生买车也是贷款,所以,愿意想想办法给马先生提供帮助,帮他减少损失。 那么,马先生开车发生事故,离车险生效还差7分钟,保险公司拒赔合理吗? 《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此事中,保险公司与马先生在保单中明确约定生效时间为“19点整”,属于合法附期限生效条款。 如果,马先生未在购买时明确要求“即时生效”,且保险公司已通过保单条款或销售流程告知生效时间,则保险公司拒赔符合合同约定。 马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仔细阅读保单条款,尤其是生效时间,需承担一定责任。 另外,马先生购买的是商业险,保险公司有权设定生效时间,除非马先生能证明销售方承诺“即时生效”且未在合同中明确提示。 因此,马先生需提供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证明销售方承诺过“即时生效”。如果,马先生无法举证,则4S店不承担责任。 有人说,作为消费者应该仔细清楚合同内容,作为保险公司应该把保单关键信息字体加黑加粗以引起客户注意。这事只能说吃一堑长一智了。 你怎么看呢? 关注@福康说法 从日常点滴学法律,生活安稳更有底
浙江台州,男子买一辆二手车,当天买了车险,开车回家时,撞上玛莎拉蒂,男子找保险公
承永
2025-08-16 0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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