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开出租车路过一个路口,看到一7旬老汉卖拖拉机,老汉给他讲了个故事,

椎名社会 2025-08-18 18:06:29

河南郑州,男子开出租车路过一个路口,看到一7旬老汉卖拖拉机,老汉给他讲了个故事,感动了他,买下了拖拉机。几天后,男子又路过,发现一辆一模一样的拖拉机,停在原位置,广告牌都一样,老汉讲着同样的故事,还在卖拖拉机,一打听邻居,说老汉卖了几十年拖拉机了。男子被骗,要求退车,被老汉臭骂一顿:你长那俩眼弄啥?

8月15日,据都市报道,李先生买了一辆拖拉机,事后得知不但是假货,而且卖车老汉满嘴跑火车,没一句真话。

李先生是出租车司机,那天他开车路过一个村口,有个7旬老汉守着一台拖拉机。

上面挂了个牌子写着转让,李先生家里种地,正好用的上,就凑过去跟老汉聊了几句。

老汉给他讲了个故事,说自己承包了60亩地,买了台拖拉机自己种地用。

结果地被征用了,拖拉机只好赔钱卖掉。

李先生看到老汉这么大的年龄,守着拖拉机也卖不了,心里就很同情他。

自己也是农民,这么大年龄了真的很不容易,就打算把拖拉机买回去自己用,也当帮老汉一把。

老汉说了个价格,李先生也没还价,双方成交。

来提车时,李先生发现有个零件是坏的,老汉还拿出一个新的给他换上,说买车的时候自己偷来的,正好派上用场了。

李先生把拖拉机运回家还没用,几天后,他开车又路过那个村口。

发现原地又停了一辆,和他买的那辆一模一样的,东方牌的拖拉机。

连车上挂的那个写着转让的纸板,都是那天从他买的那辆车上摘下来的。

李先生当时就懵了,他意识到,老汉有可能给他讲了一个假故事,自己被他带入到故事当中给骗了。

回到家,他赶紧试了试自己买回来的那辆拖拉机,钥匙拧开,油表都上不去,车子根本启动不了。

李先生没敢耽误,找到卖拖拉机的老汉,要求把车退回来。

没想到老汉张口就怼了他一句:你长那俩眼弄啥?

明明是他弄了辆不能用的车卖给自己,还这么嚣张?

气的李先生不轻:我跟你说,俺那兄弟来跟你玩命,我都不奇怪!

车没退成,还惹了一肚子气。

老汉洋洋得意的扔下一句:想退车,门都没有!说完扬长而去。

奈之下,李先生只好求助媒体。

他带着记者,来到买车的那个路口,却没看到有拖拉机的影子。

一问旁边的店卖东西的店主,店主的话,让他们吃惊不小。

店主说,老汉卖拖拉机,到现在都差不多有一二十年了。

原来店主和卖拖拉机的老汉是一个村的。

按着店主的指引,李先生他们果然找到一辆,崭新的东方红牌拖拉机。

和李先生买的那一辆一样,只不过这一辆是全新的。

记者假装买家,联系了卖车老汉,老汉一听有人买车,乐颠颠儿的过来了。

他对记者还是那一套说辞,地不让种了,车只好卖了。

说车是2023年的,发票找不到,只有一张合格证。

记者问只买了这一辆吗?老汉说,一辆还使不上呢,意思是,自家用的便宜卖。

记者按照车上的编号联系厂家,结果证明,拖拉机不是东方红厂家生产的,确认就是一辆假冒名牌车。

李先生直接说,既然这样自己更要退车了。老汉急了:我又没强迫你,没捂你的眼,是你自愿买下的。

在记者的追问下,老汉终于说了实话,他卖的这些车都是一小厂家拼装的。

记者直接指出,他卖的假冒伪劣产品是违法,李先生可以直接起诉他假一赔三。

老汉转口说,自己也不知道是假的。

经过记者的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李先生把拖拉机运回来,老汉把钱原封不动的退给他。

说到退钱,老汉说让李先生再等一等钱,让他拿去进货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民法典》第597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老汉出售的拖拉机,是假冒他人品牌的拼装车,属于无权处分的情况。

即使李先生支付了购车款,也无法获得合法所有权。

因此李先生有权要求解除交易,退还购车款,并要求老汉赔偿损失,如运输费、检测费等。

本案中老汉承认车辆是小厂拼装,且厂家已证实为假冒产品,符合"未取得处分权"的法律要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的三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偿。 老汉虚构土地被征的转让理由,使用伪造的合格证,隐瞒车辆是拼装假货的事实,构成欺诈行为。

李先生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假一赔三。

即使老汉声称不知是假货,但长期从事销售活动,且使用伪造证件,可推定其主观明知,不影响欺诈认定。 本案中,李先生虽然是出于善意购买,仍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老汉销售拼装车同时违反产品质量法,李先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看来这个老汉,果真没一句真话,而且知假卖假,不能只退车了事。

李先生应该举报他,不然老汉又同样的编瞎话,不知又有多少人上当。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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