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名女子修车从来不给钱,这次她又去维修,店家却要收她1万多,女子一直不同意,还硬说对方没有资质,抓住这件事不放,店家反问她,你在前一个老板那里,近三年没有付过1分钱,是为什么?人家的股东知道吗?女子瞬间哑口无言,只说是双方的债务。 素材来源于:1818黄金眼9月24日报道 黄女士的宝马车坏了,要去店里维修,她到店时没看到张老板,就打电话询问情况。 张老板说他已经把店转给别人了,让她把车开过去修,不会收她高价。 黄女士就把车开去了,当时的严店长检查后,也把维修清单告诉了她,黄女士没多说,让他们正常修。 可最后所有费用算下来要1万3千多,黄女士傻眼了,不愿意给这笔钱。 但现在的店不是张老板的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每次她把车开来修好就直接开走,现在人家肯定要她付账。 最后她说有一个地方没让他们修,对方却给自己多修了,那部分费用有4千多,她不认账。 严店长又拿出两人的聊天记录,显示当时是询问过黄女士的,对方也答应了。 黄女士看着聊天记录,脑袋瓜子飞速运转,说你们这个价格太贵了,我问过批发部的,你们总共的维修价格就几千元,你们却要1万3。 严店长也觉得黄女士有点胡搅蛮缠,我们是维修店,你怎么和批发店比较呢?难道我们不收手续费了吗?我们工人工资、水电费不出了吗? 而且他也不认同黄女士说的只需要几千,他们的利润已经很薄了,再加上是张老板介绍过来的,本来就没敢收高价。 黄女士还是不想出钱,她觉得太贵了,以前维修保养车从来不用给钱,现在一下要拿这么多,怎么也接受不了。 最后她发现店里挂的营业执照还是张老板的,就又联系张老板,你的店到底转没转出去?还是在哄骗我? 张老板肯定地说已经转出去了。 这时,黄女士就抓住该店没有营业执照、证件不齐来说事,还叫了媒体投诉到有关部门。 严店长表示,我们是有资质的,只是刚才没拿出来。 这时,黄女士更是得意了,你们就是没有证件,就敢给别人维修,这是违法的! 这话把严店长也惹火了,直接当着媒体的面说,大家看看,她在张老板那里维修近三年,1分钱都没有付过,这是为什么? 记者也来了兴趣,仔细查看店里系统,显示这三年里黄女士确实做过多次保养,费用已达好几千,而且一次都没付过。 在场的人都用期待的眼神盯着黄女士,想听听她能透露些什么。 黄女士戴着口罩,眼神闪烁着说,那是我们两人的个人债务。 严店长再次加码,说你不付账,张老板的那些股东们知道吗? 黄女士有点生气地说,那是我们自己的事情,和你没关系,你可别转移话题! 最后,有关部门也澄清了,该店确实有几天资质没办下来,但给黄女士维修的那几天,是有资质的。 因此,黄女士想靠店家没有资质纠结此事的想法彻底落空,维修期间店家有资质,操作合法。 可黄女士还是不愿意出钱,最后她退了一步,说只出6千多,而对方表示至少要收回8千多的本钱,双方还是没协商好。 有人说,黄女士是不花钱修车惯了,突然要花这么多,确实难以接受,这就像平时吃饭都是别人付账,突然一次要自己付,肯定心痛。 也有人说,黄女士之前三年没付过张老板的钱,到底是什么关系?是红颜知己、好朋友,还是有其他特殊关系?每次记者想求证,黄女士就和张老板私下通电话,最后他们的关系也成了谜。 但不管怎么说,之前不给钱是一回事,现在换了老板,该付的维修费肯定要给,这是一码归一码。 一、黄女士拒付1.3万维修费,构成合同违约 《民法典》规定,车主与修车方形成修理服务合同关系,修车方完成服务,车主应按约定支付费用;若合同未明确价款,可按交易习惯或市场行情确定 。 此外,修车方在车主拒付费用时,对车辆享有留置权。 二、维修店资质问题不影响本次费用结算 有关部门已澄清,给黄女士维修车辆期间,该店具备资质。黄女士抓住“营业执照未更换”“证件没拿出”等细节质疑资质,缺乏法律依据,无法成为拒付维修费的理由。 三、黄女士与张老板的旧账不影响新店主维权 黄女士以“与张老板有债务”为由拒付新费用,混淆了不同法律关系。严店长作为新服务提供方,与黄女士形成独立的维修合同,有权单独主张本次费用。 对于此事,你如何看?
四川,50岁的男子董先生,在儿子因车祸去世后,为延续血脉找上29岁的女子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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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
严老板怎么不问问,它在张老板这里修了三年多没给钱,它老公知道吗?
无趣 回复 09-25 03:59
为什么不会是她老公让她去修的
叫我哥
看了维修清单,确实高了,加上人工最多6000多。
淡水 回复 09-25 07:37
看了维修清单,便宜了,应该收个三万
用户10xxx07
这种女人一看就是平时喜欢贪便宜,吃霸王餐的人。
占卜流浪者
主要是气缸扩大~排气管漏水~~疑难杂症,难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