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女子向酒店的前台借了一把剪刀,她非常不满保安一直在门外踱步,还询问她用剪刀干什么,还朝房里看了一眼。她觉得受到了侵犯,表达了不满,为此,保安也向她赔礼道歉。不过酒店没有处罚保安,对方还在正常上班。网友们觉得,人家是担心你的人身安全,你怎么不识好人心呢? 女子是一个年轻又实干的人,她想到了什么就做什么。她刚入住兰州的一家酒店后,突然发现自己的一件衣服有点不让自己满意,于是就想去借一把剪刀,把它剪开后再缝制。 像这种情况,很多人直接找裁缝就搞定了的,并且对方有机器又是专业的人,缝制后的效果会比自己缝制的好很多很多。 可女子却不这么认为,她非常相信自己的缝制能力,觉得按照自己的喜好来缝制,那才叫一个爽。 因此,入住后她闲来无事就赶紧去前台借剪刀,对方第一时间很诧异,这个东西是有危险性的呀。 女子看出来对方不想出借,便说道:我是拿去剪我的衣服,我觉得那里需要改动一下,我用个半小时就给你们拿下来,不会给你们带走的。 显然,女子想到的点和员工想到的点不一样,员工想到的是这个出借出去,女子会不会做傻事或者做其他伤害别人的事,而女子想到的是对方怕自己不还吗? 员工这么一听,不借也不好呀,于是就顺手给了她,不过马上给保安使了一个眼色,意思是让他去盯一盯,看看是不是如女子所说的只是剪衣服。 保安随后也跟着上楼,他和女子距离不远,女子已经感受到了后面被人跟踪,她觉得非常不满:我就借一把剪刀,用得着这样盯着我吗? 不过女子心想懒得理睬对方,我只要一进房间,立马关门就是了,眼不见心不烦。 可是女子进去后总惦记着门外的保安,思绪定不下来,她又到猫眼处看看对方走没走,结果看到那个人还在那里踱步,时不时地看向门这边,这让女子有种受到侵犯、被监视的感觉。 她非常不满,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直接开门和保安四目相对,想用自己的眼神把对方呵斥住。 可是女子还没有开口,对方却质问女子:你拿剪刀干点什么?要用多久?用时间长了,有危险。 女子倒吸一口冷气:我还没批评你跟踪我,怎么你反倒先质问起我来? 女子再次重申:我就用半个小时,我就剪一下衣服怎么了?用得着你这样盯着我吗? 她的语气分明带着不满,对方看出来自己的行为已经惹恼了顾客,所以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朝房内瞟了一眼,可能是想用自己敏锐的直觉,看看里面是不是如女子所说的只是弄一下衣服。 就是这么一眼,又让女子感受到了被侵犯,她实在忍不住了,直接发视频吐槽,把问题原原本本叙述了一遍,还疾言厉色地说他们这样做太让顾客难受了。 网友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发现酒店没问题呀,这女子到底吐槽的是啥呢? 有人居然还说出了事情的核心,说女子这是发个视频网暴自己呀?她图的是什么? 不过酒店很大气,在接受询问时表示,保安已经向客人赔礼道歉了,该女子已经离开了。 他们并没有对保安做出处罚,对方还在正常上班。 网友有点不高兴了:保安没错,凭什么赔礼道歉呢?人家是为了女子的人身安全着想,才会去询问和查看,凭什么要给女子赔礼道歉呢? 其实赔礼道歉是小事,这是为人处事的一套解决小问题的方法,大家也不要太固化思维了。 酒店最后没有处罚保安,那就说明它自身也认为保安没有错,只是在礼仪上做一个赔礼道歉而已。 再说,一边是工作人员,一边是顾客,和顾客闹僵,表面是赢了,实则是输了市场。 虽然这个事情大家都知道酒店做得很棒,工作人员做得很好,但真的和一个小女子计较起来,那就失去了格局。 这种既赔礼道歉又不处罚保安的举动,既照顾了顾客的感受,又安抚了自己的员工,体现了他们的大度以及高情商。 所以大家纷纷留言:这是哪一家酒店呀?以后去兰州也一定要去住一住,这是多好的一次正面宣传呀! 一、剪刀属于可能危及安全的工具,酒店对其使用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监督具有合法性,但监督方式需在“合理限度”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酒店对出借的剪刀进行安全监督符合该条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文中保安以持续监视、窥视的方式监督,超出合理限度,既侵犯女子隐私,也未恰当履行义务。 二、保安出于安全顾虑,好心监督,与女子产生误解引发矛盾,最终保安道歉、酒店未追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保安的行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酒店未追责符合法律规定,也无需向女子承担进一步侵权责任。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 (素材来源于潮新闻2025年11月15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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