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个人征信记录已成为影响金融活动、日常生活的重要“经济身份证”。良好的征信记录是顺利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等金融服务的关键,而征信报告中的不良记录则可能给个人金融活动带来诸多限制。在此背景下,部分群众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被不法分子利用,催生了“征信洗白”这一金融黑灰产骗局,不仅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更扰乱了征信业正常秩序与金融市场生态。作为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中原消费金融积极践行社会责任,通过揭露骗局套路、普及征信知识,助力消费者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守护信用安全与合法权益。
近期,江苏南通一起涉及“征信修复”的民事纠纷案件,再次为公众敲响了警钟。市民张某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因征信报告中存在8家金融机构的逾期还款记录,导致贷款审批受阻。急于解决问题的张某经人介绍,结识了声称可提供专业“征信修复”服务的陈某,并与陈某所在的某信用服务公司签订《征信异议申请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为张某代理征信异议申诉,若90日内未完成委托事项则退还代理费。张某当日支付15000元代理费后,不仅按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还根据陈某指示额外支付800元用于制作虚假病情证明,以期达到消除不良记录的目的。
然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张某的征信不良记录并未消除。多次催促无果且退款遭拒后,张某无奈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查明,双方签订的合同表面为“代理异议申诉”,实质是意图通过伪造病情证明等非法手段消除征信不良记录,该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征信业健康发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序良俗,依法判定合同无效,并判决某信用服务公司退还张某15000元代理费。该信用服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南通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中原消费金融通过梳理同类案例发现,“征信洗白”骗局有着固定的运作套路。不法分子通常以“专业征信修复”“快速洗白征信”为噱头,通过虚假宣传夸大自身能力,声称拥有特殊渠道、专业技术或与相关部门有合作关系,可在短时间内消除征信不良记录。在获取消费者信任后,以“服务费”“材料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随后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征信报告等敏感资料,甚至诱导其伪造虚假证明材料。最终,不法分子要么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要么直接失联,消费者不仅无法实现“修复征信”的目的,还面临财产损失、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因参与伪造材料构成违法犯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事实上,个人征信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运营,征信记录的产生、修改、删除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随意修改、删除真实、合法的征信不良记录,所谓“征信洗白”“征信修复”均属于违法行为,相关承诺纯属无稽之谈。
作为一家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中原消费金融始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置于首要为孩子,中原消费金融郑重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征信观念,认识到征信不良记录的消除需遵循法定程序,切勿轻信“征信洗白”“快速修复”等虚假宣传。若对征信报告中的记录有异议,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渠道、相关金融机构合规途径提出异议申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各类非法金融中介,不向陌生机构或个人支付“征信修复”费用,不提供个人敏感信息,不参与伪造证明材料等违法行为,避免因一时心急陷入骗局。
未来,中原消费金融将继续发挥行业示范作用,积极参与打击金融黑灰产,持续优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助力金融消费者守护信用安全与财产安全,推动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