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赞]一直以为港片里查案的廉政公署,是公务员里的精英。结果今天才知道,人家压根就不是公务员。他们是聘用制。 (信源:百度百科——廉政公署) 在香港,有一个让贪腐分子闻风丧胆的存在——廉政公署(ICAC)。而鲜为人知的是,这个被誉为“廉洁守护神”的机构,其核心成员竟都不是公务员。他们采用聘用制,不纳入公务员体系,无需排资论辈,任免完全不受官僚体系管辖,直接对特区最高负责人负责。 正是这种“局外人”监督“局内人”的独特设定,让ICAC跳出了“官官相护”的泥潭,成为全球反腐领域的标杆。从港英时期贪腐成风的“浊世”,到如今廉洁度位居世界前列的“净土”,ICAC这套反常规的制度设计,藏着最硬核的反腐密码。 回溯ICAC的诞生,源于一场震动全港的贪腐风暴。上世纪70年代的香港,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贪腐也蔓延到社会各个角落,尤其是政府部门和执法机构,腐败现象触目惊心。 警察系统更是重灾区,“收钱办事”成为潜规则,普通市民办事要给“茶钱”,商户经营要交“保护费”,甚至连消防、医疗等公共服务都充斥着权钱交易。 而这一切的顶峰,是轰动一时的“葛柏案”——英籍总警司葛柏利用职权大肆受贿,积累了高达430万港币的巨额财富,在调查逼近时竟轻易逃出香港,引发全港民众大规模游行抗议,要求严惩贪腐。 彼时反贪力量隶属警务处,受官僚体系掣肘,调查受限,沦为摆设。在此背景下,1974年2月15日,香港廉政公署正式成立。“不纳入公务员体系”的聘用制从一开始就奠定了ICAC的独立基因。 制度设计者深知,要打破贪腐网络,需让反贪力量脱离原有官僚体系,避免被同化腐蚀。聘用制如同“防火墙”,使ICAC人员以“局外人”身份监督,从根源上杜绝“官官相护”可能。 为了打造一支精英反贪队伍,ICAC彻底打破条条框框,广纳贤才。律师、会计师、资深警察、金融专家等各个领域的专业人士都能加入,无需受公务员招录的诸多限制。与此同时,ICAC开出了高于同级公务员的薪资待遇,用优厚条件吸引顶尖人才。 更关键的是,这里没有公务员体系的“论资排辈”,能力和业绩是唯一的晋升标准,只要查案得力,就能快速获得认可,这种扁平化的晋升机制,极大激发了人员的积极性。 “铁饭碗”的打破,更是让ICAC保持活力的关键。所有人员均实行合同制,没有终身任职的保障,一旦出现查案不力、违规操作等情况,就会被随时解聘。这种“能上能下”的流动机制,倒逼每一位ICAC人员时刻保持专业警惕,不敢有丝毫懈怠。 与传统公务员需要分心处理人际关系、应对繁杂行政事务不同,ICAC人员的绩效目标极其单一,只聚焦查案质量,所有精力都能集中在打击贪腐上,效率自然远超常规机构。 真正让ICAC成为“贪腐克星”的,是其不受掣肘的独立查案权和超常规的执法权。在这里,查案不需要看任何政府部门的脸色,只要接到举报线索,经过核实后就能直接立案调查,无需经过其他机构审批。 成立之初,ICAC就接手了“葛柏案”,面对葛柏在英国的滞留难题,办案人员跨越国境展开引渡,最终成功将这位“大老虎”带回香港受审,这一案例不仅打响了ICAC的名声,更向全港证明:无论涉案人员职位多高、背景多硬,都难逃法律制裁。 权力越大,约束越要严格。ICAC的制度设计中,早已嵌入了完善的制衡机制,避免权力滥用。香港专门设立了独立的监察委员会,由社会各界的专业人士组成,负责监督ICAC的工作。 每一起案件的调查进展都要向监察委员会交代,若未获得同意,不得终止任何调查。同时,ICAC内部也设有专门的监察组,负责调查涉及自身职员的违纪和贪污指控,确保“打铁自身硬”。 如今香港成为全球公认的廉洁社会,ICAC独特制度设计功不可没。其“非公务员聘用制”的独立基因、“高薪精英+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独立查案+严格制衡”的权力运行模式,各环节相互支撑,形成闭环反贪体系。 该体系不仅打击贪腐,还重塑香港社会风气,使“廉洁”成为香港核心竞争力之一。 从港英时期贪腐到如今廉洁,ICAC近五十年实践证明,好制度让坏人不敢作恶、好人更好做事。“非公务员聘用制”看似颠覆常规,却是这套制度灵魂。它表明,反腐要打破思维定式,构建独立、高效、可控反贪体系,铲除贪腐土壤,守护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