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正确政绩观,就不可能真正为人民服务。中央决定对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树立正确政绩观,核心是为了确保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真正服务于人民、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如果政绩观不正,就容易陷入“形象工程”“数字政绩”等误区,看似热闹,实则劳民伤财,损害的是群众利益,透支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政绩不是为上级“好看”而树,更不是为个人升迁“铺路”而造,而是为了造福人民。无论是老旧小区改造还是乡村振兴,真正让群众受益的,是解决了停车难、管网老化、产业可持续等实际问题,而不是“刷墙式”整改或“盆景式”示范。只有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政绩才有意义。 正确政绩观是“显绩”与“潜绩”并重。显绩:如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指标增长,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潜绩:如生态保护、制度完善、人才培养,虽不显眼,却是长远发展的根基。 政绩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真抓实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坚决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更重要的是,政绩观的根基在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避免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确保政绩观不偏航。 当前正值“十五五”规划编制和地方领导班子换届的关键节点,一些干部容易产生“政绩冲动”,急于出成绩、上项目。此时开展政绩观教育,正是为了从思想源头拧紧“总开关”,防止盲目铺摊子、搞“烂尾债”,确保发展规划科学、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