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个女人,查出卵巢癌晚期。
她做的第一件事,是跟丈夫离婚,甩手给了对方一千多万。
第二件事,病情恶化前,叫来律师,立下遗嘱。
公司,给了一个朋友。
两个女儿三千多万的财产,监护人,也是这个朋友。
娘家弟弟,一套一百五十万的房子。
伺候她大半年的亲妹妹,一分没有。七十岁的老母亲,一分没有。
遗嘱念完,妹妹当场就炸了。她冲进病房,姐姐李梅躺在床上,脸上扣着氧气罩,呼吸声一起一伏。那个姓王的朋友就站在床边,像个男主人。
妹妹的手指着那个朋友,抖得厉害:“姐!你疯了?他是谁啊?你把公司和孩子都给他?”
床上的李梅,眼神隔着一层雾气,静静地看着她,没说话,只是轻轻摇了摇头,然后费力地把脸转向了另一边。
那个姓王的朋友走上前,语气温和:“你冷静点,她需要休息。”
妹妹一把将他推开,胳膊撞在床沿的铁栏杆上,发出“哐”的一声闷响。“我们家的事,轮得到你一个外人说话?”她死死盯着床上的姐姐,眼泪冲出眼眶,“这半年是谁给你端屎端尿?是我!现在你为了一个外人赶我走?”
姐姐费力地拉下一点氧气罩,声音细得像根线,却一字一句敲在妹妹心上:“我……没糊涂……就这么定了……你出去。”
“出去?”
妹妹看着那张苍白的脸,一股凉气从脚底板窜上来。她猛地转身,摔门而出。
她想不通,自己掏心掏肺,怎么就输给了一个外人?那个姓王的朋友,不就是陪姐姐聊聊天,懂点生意经吗?这就能换走一个公司和两个孩子?
更蹊跷的是,前夫也觉得不对劲,直接把那个朋友告上了法庭,说这里面有鬼,要夺回一切。
都说血浓于水,可有时候,水,好像更能解渴。你说,是这个妹妹只想着分钱,还是那个姐姐,早就看透了人心?
广东一个女人,查出卵巢癌晚期。 她做的第一件事,是跟丈夫离婚,甩手给了对方一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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