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缺德了!河南郑州,有个姑娘下班正准备骑电动车回家,结果低头一瞅车筐里头,不知道被谁偷偷塞了个低俗的情趣用品!当时天色都暗了,周围人来人往的,她脸一下子就红了,又尴尬又害怕。想报警吧,又怕对方就在旁边盯着自己,回头报复更麻烦。没办法,只能忍着恶心把东西清理了赶紧骑车走了。事后她还特意提醒姐妹们,别骑太亮眼的粉色电动车,容易被那些猥琐男盯上。
陈女士那天傍晚六点多从公司出来,天色已经暗下来了。她骑的那辆粉色电动车是自己花两千多买的,平时就图个好看。
走到停车区一看车筐,里头多了个东西。
她以为谁落了快递,顺手一摸,不对劲。拿出来一看,是个成人用品,包装都没拆。
周围全是下班的人,男的女的都有。她整个人僵住了,脸烧得不行。
第一反应不是报警,是找那个人在哪。
可她不敢抬头。怕对方就在旁边站着,正盯着她出丑呢。
她在那站了差不多两分钟,手一直在抖。最后把东西塞包里,骑车就走了。
一路上心跳都没慢下来,回到家坐沙发上缓了好久,越想越气,越想越恶心。
后来她发了条动态,说女生别骑太亮的车,容易被盯上。
好多姐妹说自己也遇到过,有人车上被塞过小卡片,有人被尾随过。
这帮人就是又怂又坏,不敢当面来,专挑暗处下手。看你慌他就爽了,纯纯的心理变态。
这种事搁现在叫什么,叫精神霸凌。不动手不动口,就恶心你。
关键是很多姑娘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就是忍。怕报警麻烦,怕被报复,怕丢人。
但你越忍,这种人越觉得你好欺负。
陈女士回家之后其实也想过要不要报警。可一想到对方可能就在附近盯着,万一回头报复怎么办。
她说那种感觉就是,明明自己是受害者,反倒像做了亏心事一样。
这话说得真让人破防!她后来跟朋友聊天说,自己那两分钟站在车边,脑子里全是乱七八糟的画面。不知道对方是谁,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不知道对方是不是还在看。
这种未知的恐惧比被打一顿还难受。她那条动态底下,有个姐妹留言说自己也被塞过,当时直接哭了。还有人说骑粉色车被盯上好几次了,已经换了辆黑色的。
你看,这种事不是个例,是一群人在默默承受。
也就是说,这就是怂人干的怂事。他不敢当面跟你说话,就用这种下三滥的方式找存在感。你越慌张他越来劲,典型的阴暗批。
这事到底算不算违法,能不能抓他。
很多人觉得这就是个恶作剧,报警也没用。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往别人车筐塞那种东西,在公共场所公然让人难堪,这就是寻衅滋事,跑不掉的。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
陈女士在那么多人面前被搞这一出,人格尊严直接被踩地上了,完全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还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从因果关系来捋,这人故意往车筐放东西,直接导致陈女士当众受辱、精神受创,行为和后果都一目了然。
而且他专挑人多的时候动手,专挑粉色车下手,说明什么。说明他就是冲着让人社死来的,不是随手一放,是有目的的。
这种行为情节一点都不轻。
很多姑娘选择忍了,觉得报警太麻烦。但你越忍,这种人越觉得你好欺负。
正确的做法就是第一时间拍照,找附近监控,直接拨110。证据在手,警方按寻衅滋事处理,该拘拘该罚罚。
别便宜了这种人,法律就是给你撑腰的,别自己把自己憋出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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