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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上蔡县有个老汉,在村里路上遇见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女人。他认识这女的,知道是本

河南上蔡县有个老汉,在村里路上遇见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女人。他认识这女的,知道是本村的,就把人家连哄带骗弄到了自己家里。进了门他想强行发生关系,结果因为自己身体不行,没成事。
这老汉没死心,又伸手在人家身上乱摸了一通,占够了便宜才放人走。

那女的精神本来就不清楚,衣衫不整地从他家出来,正好被邻居看见了。邻居觉得不对劲,就报了案。最后法院判了,强奸罪,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咋才判两年多,是不是太轻了。毕竟强奸是大罪,听着起码得判个五六年才算解气。实际上这个刑期不是随便给的,是法院一笔一笔算出来的,里头的门道咱们得掰扯清楚。

先别管判几年,先把这事叫什么罪搞清楚。有人会说,又没真发生关系,咋能叫强奸呢。这就得说个生活常识了,好比一个人拿着刀去抢劫,刚掏刀就被按住了,钱一分没抢走,能说他不是抢劫吗,肯定不能。

强奸罪也是这个道理,只要你心里想的是干那事,手里也真去干了,最后因为别的原因没干成,那就叫强奸未遂。不是说没得手就没事了,照样要判。

再说这女的本来就不正常,脑子糊涂,连自己经历了啥都整不明白,更别提同意不同意了。法律把这种人叫无性自我防卫能力。说白了就是她连保护自己都做不到,你让她怎么反抗,怎么说不。

所以这种情况只要男的明知道她精神有问题,还敢把人往家里领,哪怕一句狠话没放,一个指头没动粗,只要起了那个坏心动了手,就算强奸。没有商量,没有任何借口。

那为啥才判两年两个月呢。两个原因让刑期往下降了不少。第一个,强奸罪本来起步是三年,这是指那种真干成了的情况。

他是没干成,未遂犯可以减,这是法律写得明明白白的。第二个,这老汉岁数大了,超过七十五周岁的人,只要犯了事,不管啥罪,都可以从轻。一来二去,就这么减下来了。

但有减的,就有加的。他找的是精神病人,这是专挑软柿子捏,欺负最惨的人,在法官眼里这心肠特别坏,必须从重。

再加上事后还乱摸了一通,这又是个加刑的理由。减的加的这么一抵消,最后落到了两年两个月,符合规定,也不算出格。

有人还较真,说他自己身体不行才没得手,这也赖他。当然赖他。法律只看你是不是真心想干,不想干了主动停下,那叫良心发现,处罚轻。

他是想干干不成,不是不想,是身体不争气,这叫被迫停下。这跟小偷开不了锁一个样,开不了不是因为你手笨就原谅你,是手艺不行也得抓。

不过这事最让人后背发凉的,不是判了几年,是农村那些脑子不清楚的女人,日子过得太难了。好多村子都有这样的人,家里也管不过来,常年就在外面瞎转悠,饿了就捡点吃的,困了随便找个墙根一躺。

这号人在坏人眼里,就是现成的目标。他们心里跟明镜一样,欺负这种人最安全。她不会喊,不会跑,就算吃了亏也说不清楚,说了也没人信,家里人可能还嫌丢人不追究。

这次这老汉被抓住,全靠邻居多看了那么一眼,多管了那么一回闲事。要不是邻居指证,就凭那女的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这事八成就烂肚子里了。这种案子里头,一个爱管闲事的邻居比啥监控都好使。

最后得说句大实话,别觉得人家傻就随便欺负,法律早把这条路堵得结结实实。你以为捡了个便宜,真查到你头上,罪名叫得比谁都重。

两年多看着一晃就过去了,可这案底跟一辈子,出来以后村里谁见你不戳脊梁骨,儿子孙子都跟着抬不起头。

这笔账算下来,亏的是谁自己心里清楚。家里有这种病人的,也得多上上心,把人看紧点比啥都强,真出了事,吃亏的是自己家人,那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评论列表

文鉴
文鉴 4
2026-06-24 18:01
既然那女的精神病都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谁能证明老汉胡乱摸过?邻居肯定没看到吧?小便编故事要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