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40岁离异女子同意已婚窗帘店老板进屋一起喝酒,酒后女子想睡觉,提出让老板离开,但在老板死皮赖脸求收留下,同意其留宿一晚。可次日凌晨女子发现自己被该老板性侵了,于是报警求助,但警方却认定全程没有暴力、胁迫等行为,查不到犯罪事实,所以没有立案。女子却不这么认为,她自称当时已经喝断片了。目前,女子已申请立案监督。
云南昭通,40岁的汪女士离异后独自带着孩子生活。今年1月,因为家里想换批新窗帘,她找到附近窗帘店的老板蒲某帮忙。
蒲某是个已婚男人,在店里帮汪女士挑款式、上门量尺寸的时候,嘴上就挺能撩。汪女士当时也没太往心里去,觉得就是生意往来。
可窗帘装完后,蒲某经常发消息过来,话里话外透着热乎,还提出要去她家坐坐。汪女士拒绝了,觉得两人没熟到那份上。
时间到了3月6日晚上9点多,蒲某又来了消息,说自己已经到她家楼下了,就想上去坐会儿。汪女士有点为难,因为之前蒲某确实免费帮她修过家具,欠着人情,加上人都到了楼下,不好意思硬赶,就点了头。
蒲某上楼之后东瞅瞅西看看,坐下没多久,就提议喝两杯。汪女士本身酒量就浅,推脱不过喝了一杯,很快就感觉头发晕,意识也有些迷糊。
她赶紧催蒲某走,但对方赖在沙发上就是不动。
汪女士觉得不对劲,偷偷把手机录音打开了。俩人僵持了一阵,汪女士实在困得不行,想着让他留宿总得出点事,就明确提出分房睡,让蒲某睡客厅沙发,自己回卧室关门睡觉。
结果第二天一早醒来,蒲某已经走了,汪女士却觉得身体不太对劲。她越想越怕,觉得前一晚很可能在自己毫无意识的情况下被侵犯了。她又气又悔,拿起电话就报了警。
民警很快介入调查,也调取了那晚的录音。录音里确实能清楚听到汪女士反复要求蒲某离开,也能听到蒲某赖着不走。
但这些证据只能证明“赖着不走”,没法直接证明发生了性侵。
警方还考虑到,两人当时的确共处一室,汪女士虽然后来说自己“断片”了,但按当时的身体反应和语言交流,没发现明显的暴力痕迹或胁迫行为,所以最终以“犯罪事实不清楚”为由,没给立案。
汪女士自然接受不了,当即申请了复议。公安机关重新审了一遍案卷,还是觉得证据链不完整,维持了原决定。汪女士接着申请复核,结果也一样,没通过。
心灰意冷的汪女士没放弃,转而又向当地检察院递交了立案监督申请。她跟检察官强调,自己2016年就被确诊重度抑郁,虽然断药一年多,但情绪一直不太稳定。
那晚喝了酒,本来就意识模糊,加上长期焦虑,根本谈不上自愿。医院方面也证实,她近来因为这事病情复发,但本人不愿意住院,只要求心理干预。
蒲某的妻子对这事的反应却很直接。她跟人说,大家都是有家有口的成年人,要不是你情我愿,怎么可能会让一个男人在自己家过夜。
她还强调,自己家做窗帘生意,上门安装维修都是常事,跟汪女士也算老熟人,不存在谁强迫谁。
这案子走到这一步,最关键的问题还是证据。要说汪女士完全没防备,她有录音;要说蒲某用了强,又没有外伤和反抗痕迹。
刑法讲究的是证据确实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汪女士作为单身女性,深夜同意一个已婚有企图的异性进屋喝酒,又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妥协留宿,这给后续维权埋了太大的坑。
目前检察院那边还在审查,汪女士也在等一个最终的结论。但无论结果如何,这事儿都像根刺扎在她心里。她后悔的是,当初要是狠下心直接把人轰出去,哪怕得罪人,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个说不清道不明的地步。
对于中年离异的女性来说,独居生活里那些抹不开的人情世故,有时真可能变成说不清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