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民法典
“这就是偏心的后果!”女孩10岁起,就要给两个妹妹洗衣做饭。妹妹的腿磕伤了,爸爸
“这就是偏心的后果!”女孩10岁起,就要给两个妹妹洗衣做饭。妹妹的腿磕伤了,爸爸就一直打她,妈妈还说会杀了她。爸爸妈妈都不喜欢她,姥爷也只是喜欢弟弟不喜欢她。终于,她忍受不住了。她凌晨吞了20片去痛片,站在15楼楼顶,准备一跃而下。女孩站在上面,很痛苦,以前,她乱吃各种各样的药片,就希望自己的身体能够有点病,能够换来爸爸妈妈、姥爷的一点疼爱,她多么希望能得到大人的关心。可是,大人眼中,似乎老大就应该承受所有。在爸爸妈妈、姥爷眼中,女孩作为老大,似乎就应该照顾妹妹们。可女孩也是一个需要爸爸妈妈疼爱的孩子。她看着其他10岁的孩子,可以躺在爸爸妈妈怀里撒娇,她却像一个小大人一样照顾着妹妹们,她心中的落差真的很大。更何况看着妹妹们得到爸爸妈妈的疼爱,而她除了被打、被骂、被威胁,丝毫没有得到父母的关注。她站在15楼的楼顶,吞下20片止痛片,回想起自己的经历,她的内心早已崩溃。她的思绪,一遍又一遍涌现着自己照顾妹妹们的画面。回忆的画面里,才10岁的她,本应该在父母的关怀下,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可她却担当起照顾妹妹的重任。10岁的孩子,要给妹妹们洗衣服做饭,这本来可以锻炼一个孩子的独立能力,会让老大变得更加有担当。如果父母只是希望女孩作为老大能有这个担当,仅仅以此为目的培养女孩,或许女孩会心甘情愿地照顾妹妹们。可实际上并不是,父母只是希望女孩照顾妹妹们而已,他们之所以让女孩这么照顾妹妹,纯粹就是偏心而已。在女孩看来,她没有感受过父母的疼爱。为了能够得到父母的疼爱,她只能努力把父母交代的事情做好。她拼命地对妹妹们好,对父母好,她拼命地讨好每一个人,可没有人看到她的付出。甚至为了得到父母的关注,她经常吃各种各样的药,就是想着让自己的身体生点病,得到父母的关注。可长期的付出得不到回应,女孩真的崩溃了。情绪崩溃之下,她不知不觉来到了15楼的楼顶,将20片止痛片一吞而下,准备从15楼一跃而下。幸好有人看到了这个可怜的女孩站在15楼楼顶、情绪崩溃,及时叫来了消防员。但是她很不配合消防员,依然在楼顶边缘崩溃、大喊大叫,哭诉爸爸打她、妈妈要杀她、姥爷不喜欢她。她痛哭自己的经历:10岁就要给妹妹们洗衣做饭、收拾家里;她痛哭爸爸一直打她;她痛哭自己对所有人好,却没有人关心她,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消防员看到女孩如此情绪崩溃,只好轻声细语地安慰她,并且找准机会瞬间跨步向前,按住女孩,才将女孩救下。可是女孩的心结,来自于家中父母和长辈对她的态度。如果她的父母和长辈没有意识到她的付出,没有意识到偏心对她的伤害,女孩回家后,如果父母依旧一如既往地偏心。那真的是救得了女孩一次,救不了第二次,因为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父母不再偏心、真心疼爱女孩,女孩才不会绝望,不会情绪崩溃。看到女孩的崩溃,很多人都十分心疼女孩的遭遇。很多家庭的老大,其实都在遭遇着和女孩一样的处境。在父母眼中,老大就应该懂事、有担当,于是父母往往偏心年幼的孩子,忽略老大的感受。这是刻在老大心里的痛,会跟随老大一辈子。其实,女孩的行为确实有些偏激。大家可以理解女孩的遭遇,但身处这样的家庭,如果女孩始终想不通、不好好善待自己,只会自己痛苦一辈子。从女孩的陈述来看,爸爸会经常打她,妈妈会扬言杀了她。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女孩遭遇的不仅仅只是偏心,更多的是父母的虐待。《刑法》第269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家庭暴力不单单是身体上的侵害,长期使用谩骂、恐吓的语言,同样属于精神暴力。父母的偏心行为,不利于优良家风的建设。《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父母的偏心、言语威胁,会严重影响女孩的身心健康。一个10岁的女孩,被迫承担起照顾两个妹妹、洗衣做饭的重任,这与她的年龄严重不符,她的父母是严重失职的。那么你对女孩的遭遇有何看法?来源:新浪新闻2026.08.12
“这就是偏心的后果!”女孩10岁起,就要给两个妹妹洗衣做饭。妹妹的腿磕伤了,爸爸
“这就是偏心的后果!”女孩10岁起,就要给两个妹妹洗衣做饭。妹妹的腿磕伤了,爸爸就一直打她,妈妈还说会杀了她。爸爸妈妈都不喜欢她,姥爷也只是喜欢弟弟不喜欢她。终于,她忍受不住了。她凌晨吞了20片去痛片,站在15楼楼顶,准备一跃而下。女孩站在上面,很痛苦,以前,她乱吃各种各样的药片,就希望自己的身体能够有点病,能够换来爸爸妈妈、姥爷的一点疼爱,她多么希望能得到大人的关心。可是,大人眼中,似乎老大就应该承受所有。在爸爸妈妈、姥爷眼中,女孩作为老大,似乎就应该照顾妹妹们。可女孩也是一个需要爸爸妈妈疼爱的孩子。她看着其他10岁的孩子,可以躺在爸爸妈妈怀里撒娇,她却像一个小大人一样照顾着妹妹们,她心中的落差真的很大。更何况看着妹妹们得到爸爸妈妈的疼爱,而她除了被打、被骂、被威胁,丝毫没有得到父母的关注。她站在15楼的楼顶,吞下20片止痛片,回想起自己的经历,她的内心早已崩溃。她的思绪,一遍又一遍涌现着自己照顾妹妹们的画面。回忆的画面里,才10岁的她,本应该在父母的关怀下,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可她却担当起照顾妹妹的重任。10岁的孩子,要给妹妹们洗衣服做饭,这本来可以锻炼一个孩子的独立能力,会让老大变得更加有担当。如果父母只是希望女孩作为老大能有这个担当,仅仅以此为目的培养女孩,或许女孩会心甘情愿地照顾妹妹们。可实际上并不是,父母只是希望女孩照顾妹妹们而已,他们之所以让女孩这么照顾妹妹,纯粹就是偏心而已。在女孩看来,她没有感受过父母的疼爱。为了能够得到父母的疼爱,她只能努力把父母交代的事情做好。她拼命地对妹妹们好,对父母好,她拼命地讨好每一个人,可没有人看到她的付出。甚至为了得到父母的关注,她经常吃各种各样的药,就是想着让自己的身体生点病,得到父母的关注。可长期的付出得不到回应,女孩真的崩溃了。情绪崩溃之下,她不知不觉来到了15楼的楼顶,将20片止痛片一吞而下,准备从15楼一跃而下。幸好有人看到了这个可怜的女孩站在15楼楼顶、情绪崩溃,及时叫来了消防员。但是她很不配合消防员,依然在楼顶边缘崩溃、大喊大叫,哭诉爸爸打她、妈妈要杀她、姥爷不喜欢她。她痛哭自己的经历:10岁就要给妹妹们洗衣做饭、收拾家里;她痛哭爸爸一直打她;她痛哭自己对所有人好,却没有人关心她,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消防员看到女孩如此情绪崩溃,只好轻声细语地安慰她,并且找准机会瞬间跨步向前,按住女孩,才将女孩救下。可是女孩的心结,来自于家中父母和长辈对她的态度。如果她的父母和长辈没有意识到她的付出,没有意识到偏心对她的伤害,女孩回家后,如果父母依旧一如既往地偏心。那真的是救得了女孩一次,救不了第二次,因为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父母不再偏心、真心疼爱女孩,女孩才不会绝望,不会情绪崩溃。看到女孩的崩溃,很多人都十分心疼女孩的遭遇。很多家庭的老大,其实都在遭遇着和女孩一样的处境。在父母眼中,老大就应该懂事、有担当,于是父母往往偏心年幼的孩子,忽略老大的感受。这是刻在老大心里的痛,会跟随老大一辈子。其实,女孩的行为确实有些偏激。大家可以理解女孩的遭遇,但身处这样的家庭,如果女孩始终想不通、不好好善待自己,只会自己痛苦一辈子。从女孩的陈述来看,爸爸会经常打她,妈妈会扬言杀了她。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女孩遭遇的不仅仅只是偏心,更多的是父母的虐待。《刑法》第269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家庭暴力不单单是身体上的侵害,长期使用谩骂、恐吓的语言,同样属于精神暴力。父母的偏心行为,不利于优良家风的建设。《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父母的偏心、言语威胁,会严重影响女孩的身心健康。一个10岁的女孩,被迫承担起照顾两个妹妹、洗衣做饭的重任,这与她的年龄严重不符,她的父母是严重失职的。那么你对女孩的遭遇有何看法?来源:新浪新闻2026.08.12
瞒妻转账50万,尽孝还是转移财产?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海林小百科,今天我们
瞒妻转账50万,尽孝还是转移财产?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海林小百科,今天我们来看看。瞒妻转账50万引争议。据有关媒报道,2026年8月11日,绍兴杨女士发现丈夫婚后5年间私自向有退休金的公婆转账50万元,称是带娃“孝敬费”。她希望通过离婚诉讼追回该笔款项,律师指出该款项属夫妻共同财产,超出合理赡养范畴的大额转账可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杨女士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公婆确认赠与无效,离婚时还可主张对方少分财产。针对这起家庭财产纠纷,我想谈谈个人的看法。一是,尽孝有边界,大额赠与不能越过配偶知情权。赡养父母是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但履行义务必须建立在尊重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的基础上。丈夫年薪25万,5年理论结余应超60万,却瞒着妻子每年转10万给父母,导致家庭存款不足10万。公婆有充足退休金且身体健康,50万显然超出了正常赡养和带娃劳务补偿的合理范畴。这种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的行为,本质上是对妻子财产权益的侵犯,法律绝不会为这种“越界尽孝”买单。二是,隐瞒背后藏算计,法律为转移财产者设下红线。连续5年、每年固定转账10万,且全程对妻子隐瞒,这种行为很难用单纯的“孝顺”来解释。在夫妻关系长期不睦、甚至面临离婚危机的背景下,这种大额转账往往带有明显的恶意转移财产嫌疑。《民法典》明确规定,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律不仅支持配偶追回超出合理范围的款项,还会在财产分割时让过错方付出代价,这正是对婚姻忠诚和财产公平的有力捍卫。三是,维权需理性取证,协商与诉讼并行才是最优解。面对此类问题,妻子不能仅凭情绪指责,而是要用证据说话。首先要调取丈夫5年来的完整转账流水,固定资金流向;其次要收集公婆的退休金证明、家庭收入与支出明细,证明50万远超合理赡养标准;同时保留丈夫承认“瞒着妻子转账”的聊天记录或录音。在维权路径上,可以先尝试与丈夫及公婆协商,争取主动返还;若协商无果,可直接提起赠与合同纠纷诉讼,要求确认大额赠与无效并返还款项,或在离婚诉讼中一并主张对方少分财产,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的收看,下期再见!
浙江绍兴,女子问丈夫家里有多少存款?丈夫说不到10万。女子追问到底,才知丈夫
浙江绍兴,女子问丈夫家里有多少存款?丈夫说不到10万。女子追问到底,才知丈夫每年偷偷给公婆10万,一直瞒着自己。女子难以接受,公婆身体好,有退休金,就算看孩子也用不了这么多钱,她怀疑25万年薪的丈夫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杨女士和陈先生结婚五年,夫妻长期各自承担一部分家庭开销。真正让杨女士起疑的,是陈先生说家中存款不到10万元。杨女士按收入一算,数字对不上。继续追问后,陈先生才说,五年里每年给父母10万元,累计50万元。问题到了这里,关键已经不是陈先生孝不孝顺,而是这50万元到底是什么性质。公婆有退休金、身体状况不错,还帮忙照看孩子。类似争议在公开司法案例中有更清楚的处理。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崔某某与高某某于2010年2月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高某某与叶某某存在不正当关系。2019年3月至2023年9月,高某某陆续向叶某某转账73万元,叶某某同期回转17万元,实际取得56万元。崔某某发现后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没有只看丈夫没和妻子商量,而是把资金性质、双方关系和赠与目的放在一起判断。高某某处分的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而且转账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直接相关。法院认定相关赠与行为无效,叶某某应返还实际取得的56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将该案列为典型案例,明确了这一类秘密赠与的处理边界。但把收款人换成父母,结果并不一定相同。另一件公开案例中,张某与赵某二2016年1月结婚,同年11月离婚,2017年1月复婚。2020年11月,赵某二购买北京一套总价约547万元的房产。2023年2月,张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同年5月判决不准离婚。一个月后,赵某二把房屋赠与母亲李某并办理转移登记,张某认为是在转移财产,于是起诉要求确认赠与无效。法院继续查资金来源,发现购房期间赵某二父母向赵某二账户转入约574万元,足以覆盖房款,张某没有向该购房账户转款。结合父母关于赠与对象的意思表示以及房屋登记情况,法院认定涉案房屋属于赵某二个人财产。既然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赵某二赠与母亲,就不能仅凭夫妻闹矛盾认定为转移共同财产。这两起案件放在一起,正好解释杨女士真正需要查什么。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赡养父母本身也是法定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成年子女负有赡养责任。因此,判断每年10万元属于合理赡养还是异常处分,不能只看钱进了公婆账户。银行流水、转账时间、备注、父母实际生活和医疗支出、是否替夫妻承担孩子费用、夫妻有无财产约定,都可能改变结果。杨女士真正要面对的不是一句50万能不能全部要回来,而是一条完整证据链。钱从哪里来,为什么转,公婆收到以后做了什么。陈先生是否在婚姻矛盾加剧时刻意减少可分割财产,这些问题查清以后,50万元的性质才会逐渐清楚。信源:宁波晚报官方微博
已婚男背叛家庭,跟着婚外的女子远走高飞,抛弃了亲生的儿子,遗弃了结发的妻子,一跑
已婚男背叛家庭,跟着婚外的女子远走高飞,抛弃了亲生的儿子,遗弃了结发的妻子,一跑就是17年,对家里不闻不问。男人好的时候,第三者香得很,男人现在患上重病了,第三者准备把男子给送回来,丢给他亲生儿子来照顾。儿子放话:背叛家庭的男人,你走就走了,我也不恨你了,但是现在被撺掇回来,我就跟你闹到底。(重庆城市Tv关注,8月3日报道。)要说搞婚外情的男人,混到最后能有什么好下场呢?年轻的时候,有钱,第三者也是喜欢的很,小女人也就图他那点钱。男子的父亲就是这样的人,17年前,他跟母亲相依为命,就是遭遇父亲的抛弃。外面的女子,直接就把男子的父亲给骗走了,说要远走高飞。因为这件事,男子的母亲抑郁寡欢,吃了很多苦,为了个小女人,母亲遭了很多罪。所以说,父亲的做法,男子是真的气不打一处来。本来已经跑了17年,男子认为,一切的恨,可能随着时间的化解,他也就慢慢的不恨自己父亲了,随他吧,以后一辈子不要见面才更好呢。没想到,第三者这个小女人,心思太坏了。因为最近父亲有消息过来,说自己很可怜,患上了重病了。另外就是,小女人不要他了,他现在没人管了,想要回来。听到这个消息,男子的第一反应就是:你回来干啥,回来让我养你吗,绝对不可能?要说这话听着像是气话,但是想起17年前,这个父亲做出来的事情,抛妻弃子,绝情的很,当时他头也不回的走,怎么现在还有脸回来呢?“你有脸回来吗?你不回来,我还不恨你。”说到这个话题,男子就恨得牙痒痒。而这个坏主意,就是第三者那边出的主意,父亲不再是香饽饽了,小女人就准备把父亲给扔掉了,扔回原配这边。对于这个,男子绝对不答应,甚至发视频公开喊话:婚外的那个女人,你要是敢给我爸送回来,我就会跟你闹到底。要说类似男子这样的情况,其实并不在少数。很多男人,有婚姻,有家庭,有孩子,但是经不住外面女人的诱惑,跟着外面的女人远走高飞。潇洒完了,快活完了,最后自己混的一塌糊涂的时候,却想要回来了,因为想要亲生儿子给自己养老了。就说这样的情况,对等吗,对于儿子来说,完全就是不公平的。奈何法律似乎,可能并不支持这位儿子如此硬气。说到底,可能闹到最后,还是得给这个父亲养老,甚至还得给他治病。如果儿子这个时候拒绝给父亲治病,放弃私治疗,是否可行呢?《民法典》第26条、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抚养义务跟赡养义务,并非是等价的交换关系。男子的父亲当年抛弃家庭,长期的不履行对于儿子的抚养义务,这个属于父亲的违法行为。但是,当年父亲的违法,不能成为现在儿子不接受父亲的理由,成年之后,儿子还是需要承担起赡养父亲的义务。血缘关系客观存在,赡养义务原则上就不能自动免除。男子现在对于归来的父亲,主要的赡养义务在于,经济供养、承担必要的医疗费、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照顾患病老人,子女有必要的时候,还需要提供医疗费用。通俗来说,儿子内心可以怨恨,不愿意亲近,但是法律上不能直接免除拒绝一切赡养,拒绝全部的治病开销。当年父亲出轨离家,离开17年,不给抚养费,属于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构成婚姻过错,但是没有对子女进行虐待、遗弃。所以男子现在也不能遗弃父亲,不能免除赡养义务。根据《民典法》规定,成年子女完全拒绝一切赡养,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如果父亲归来,提出上诉,要求男子给付赡养费、给出必要的医疗费,相关部门会判定,让儿子承担调低后的合理费用,但是不是全部驳回父亲的诉求。之后判决生效,儿子如果拒绝不履行,相关部门可以强制执行,冻结儿子的银行卡,直接划扣存款等。如果儿子本身经济比较差,自身家庭困难,无力承担,相关部门可以调低暂不支付金钱,使用其他方式赡养。信源:重庆城市Tv关注
贾冰估计现在最后悔为什么要去吃那顿饭,8月3日成都那家川菜馆,一个密闭包厢,几个
贾冰估计现在最后悔为什么要去吃那顿饭,8月3日成都那家川菜馆,一个密闭包厢,几个十几年交情的老战友,一顿饭吃了不到两小时。视频流出来的时候,发布账号注册才三天。三天,靠一段偷拍视频,粉丝从零涨到两万八。偷拍这件事最可怕的,不是那段视频本身。是那个把手机藏在桌面缝隙里偷录的人。是那个跟你喝了十几年酒、拍了你肩膀叫了十几年兄弟的人,趁你脱了外套、松了白T恤、单手旋完一瓶啤酒的时候,按下了录制键。贾冰旋啤酒的动作有多放松,那个人的手就有多稳。贾冰第一时间道了歉。他承认自己酒后说话没分寸,承认作为公众人物该注意言行。态度诚恳,没有甩锅,没有辩解。但全网没买账。不是不买贾冰的账,是所有人的火气都冲着那个偷录的人去了。评论区清一色在骂偷拍者。这届网友罕见地达成了一致-。有人可能会问:贾冰是谁?他是17岁参军进部队文工团、从炮兵团新兵一路干到曲艺队长、35岁当上副处级干部、37岁辞了铁饭碗扎进喜剧赛道的人。2018年首登春晚,2023年《狂飙》里的徐江火遍全网,出道至今几乎零负面。但他是谁不重要。不是公众人物,普通人包房吃饭喝酒偷拍发网上也不行。不用管人说了什么!因为每个人都代入了。你想想,你跟几个老战友关起门喝两杯,菜是川菜,酒是茅台和啤酒掺着喝。十几年没见,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你骂了几句行业现状,顺嘴溜了两句东北糙话。你觉得没事,包间门一关,外面听不见,里面都是自己人。然后你发现,斜对面那个你叫了十几年兄弟的人,手机一直藏在桌子缝里。你什么感受?饭店封闭包间在非公开、仅限熟人的场景下,属于《民法典》第1032条保护的私密活动范畴,未经当事人明确同意拍摄、公开即构成隐私侵权。包间虽不是住宅,但几个熟人关起门吃饭,依然属于受保护的私密活动范畴。未经许可偷录,本身就是刺探隐私的侵权行为。散布他人隐私,最高可处十日拘留。法律白纸黑字在那儿摆着。但比法律更让人心寒的,是那个偷录的人根本不在乎法律。他在乎的是流量。一个注册才三天的新账号,靠一段偷录视频涨到两万八千粉丝。两万八,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这是用一段十几年的交情换来的。这段交情在他眼里就值两万八。掐头去尾、配上引导性文案,一段私人叙旧硬是被剪成了“公众人物翻车现场”。这不是贾冰一个人的事。黄子韬做牙齿被偷拍,牙医把照片发到朋友圈。网传王晓晨去看心理医院被狗仔偷拍。赖伟明在高铁上睡觉被私生尾随偷拍。明星的私人空间被一寸一寸蚕食,今天拍你吃饭,明天拍你看病,后天拍你睡觉。拍完了还要说一句“公众人物活该”。公众人物活该没有隐私吗?有人说,公众人物,本来就是吸引眼球赚钱,谈什么隐私?要隐私,就不要出来。可公众人物也是人,也得有个能脱了外套、松了领口、说两句糙话的地方。如果连跟十几年老战友关起门喝酒都要像在舞台上一样端着,那这个人活得也太累了。公众人物就应该活得很累吗?哪个行业的人下班之后不用喘口气?别拿自己太当回事,你又不是国家干部,一切都会过去。但这不是“当不当回事”的问题,是“人要不要尊严”的问题。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说得更直接:密闭包间属于私密空间,熟人偷拍同样侵害隐私权。公众人物同样拥有私人生活,不能因为你是明星,私人饭局就可以被随意公开。有人会说,贾冰是公众人物,就该时刻端着。那我问你,你上班穿西装打领带,回家换上大裤衩子往沙发上一瘫,你家里人拍下来发网上说你“形象坍塌”,你认吗?爱说啥说啥,能咋滴,我发现现在这社会就不让人好好说话了,钱不能说,得说米,死不能说,创造出三条杠,蛇都不让说了,叫辣条,我闺女属蛇,得说属辣条了,荒唐至极。公众人物也是人,也得有个能脱了外套、松了领口、说两句糙话的地方。如果连跟十几年老战友关起门喝酒都要像在舞台上一样端着,那这个人活得也太累了。有网友说得特别在理:我敢在你面前卸下盔甲,是把命交到你手里。你把我的盔甲扒了,转头卖给围观的人看。这不是偷拍,这是背叛。贾冰错了吗?错了。他自己也认了。酒后失言、言行失当,作为公众人物确实该注意。但这个错,跟偷录那个人的错,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一个是关起门来的失态,一个是打开门出卖朋友的算计。前者可以道歉,后者没法治愈。这件事之后,贾冰还敢跟谁喝酒?以后每一个坐他对面的人,他都会下意识瞟一眼对方的手机摆在哪。每一句脱口而出的糙话,他都会先在心里过一遍“这话要是被拍下来怎么办”。每一瓶旋到底的啤酒,他都会想想“这个动作会不会被人剪成段子”。一顿饭,毁掉的不是贾冰的人设,是他对“朋友”这两个字的全部信任。这种偷拍真的可恶,人家当你是朋友才去赴宴,你却拿偷拍发出来。偷录者涨了两万八粉丝。贾冰丢了一个可以放心喝酒的夜晚。而我们所有人,都多了一层防备。以后饭桌上谁再举起手机对着你,你心里就得咯噔一下。
天津海河事件,出事的母子能得到多少赔偿?由谁来赔? 事情经过相信很多人都已经
天津海河事件,出事的母子能得到多少赔偿?由谁来赔?事情经过相信很多人都已经看过:8月5日傍晚七点多,在天津之眼旁边的亲水平台,五六岁的小儿子踩空失足落水。11岁的哥哥几乎是本能反应,翻过护栏就跳了下去。母亲紧跟着也扎进水里,两个孩子都是她的命,她脑子里想的肯定只有把孩子捞上来。父亲反应最快,冲上去一把抓住了小儿子,拼尽全力把孩子托回了岸边。可等他再回头,河面上已经看不到妻子和大儿子的身影了。接下来是三个小时漫长的搜救。晚上九点多专业打捞队下水,九点五十分找到母亲,十点找到大儿子。两个人落水的地方相隔才十米,可就是这短短十米,成了阴阳相隔的距离。捞上来的时候,都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惨剧发生后,网上吵成了一片。有人骂岸边的人冷漠见死不救,有人怪家长没看好孩子,还有人说河边防护不到位。吵来吵去,很多人都在问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人没了,能拿到多少赔偿?这笔钱该由谁来出?先说结论:这不是一个能一口说死的数字,最终赔多少,完全看责任怎么划分。但我们可以结合天津最新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把这笔账算清楚。按照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刚公布的2025年度损害赔偿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60099元。死亡赔偿金按二十年计算,单个人就是120万出头。两个人的死亡赔偿金加起来,就是240万左右。再加上丧葬费,按天津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149507元的一半计算,单人丧葬费大概7万5,两个人就是15万。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司法实践中一般每人5到10万。这么粗略算下来,全额赔偿的理论数字大概在260万上下。但重点是,这个260万是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才有的数字。现实中几乎不可能拿到全额。为什么?因为这起事件里,家长的监护责任是绕不开的。海河是天然河道,不是封闭运营的游乐园。带着两个未成年孩子在水边游玩,父母是法定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小儿子能失足落水,本身就说明看护存在疏忽,这是整件事的起因。更关键的是,母亲和大儿子是主动跳下水救人的,不是走路滑下去的。这种情急之下的施救行为值得尊敬,但从法律角度看,二次下水带来的伤亡后果,很难全部算到管理方头上。那河道管理方有没有责任?这就要看现场的防护措施到不到位了。目前从现场照片和目击者描述来看,岸边画了黄色安全线,也有警示牌。但事件发酵之后,当地连夜加装了围栏和更多警示标识,这个动作本身就很耐人寻味。如果之前的防护已经完全到位,又何必事后紧急补装?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最终调查认定,事发地段的防护设施存在明显疏漏,比如护栏高度不够、警示标识不明显、没有配备救生设备,那管理方就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参考以往类似的河道溺水判例,法院通常会判管理方承担次要责任,比例大多在10%到30%之间。按这个比例算,260万的10%就是26万,30%就是78万。这是目前法律框架下,比较现实的一个赔偿区间。那具体该告谁?也就是赔偿主体是谁?首先要查清楚事发地段的管理单位。海河市区段通常由天津市海河管理处负责,属于水务系统。但天津之眼周边属于热门景区,也有可能涉及景区运营方或者属地街道。最终要看这段亲水平台的管护权在谁手里。如果最后调查下来,管理方的防护措施完全符合规范,没有明显过错,那家属很可能拿不到侵权赔偿。这种情况下,通常可以向属地街道申请人道主义补助,金额一般在3万到10万之间,更多是一种抚慰性质。还有一个很多人忽略的点:哥哥下水救弟弟,母亲下水救孩子,这算不算见义勇为?如果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还可以申请见义勇为基金的补助和褒扬。但这和民事赔偿是两码事,金额也相对有限。说到这里其实挺让人唏嘘的。一笔一笔算下来,几十万、上百万的数字,可换不回两条活生生的人命。一个丈夫失去了妻子,一个孩子失去了妈妈和哥哥,这种创伤是多少钱都填不平的。这起事件最让人难过的地方在于,从头到尾没有坏人。母亲和哥哥是出于最本能的爱才跳下去的,父亲拼尽全力救回了小儿子,现场游客也有人跑去拿救生圈,救援队更是连夜搜救。可悲剧还是发生了。海河看起来水面平静,水下却暗流汹涌,水深能达到六七米,夜间水温低,人下去很快就会失温抽筋。很多人对河水的危险没有概念,总觉得离岸边近就没事,总觉得自己会游泳就能救人。赔偿的账我们算清楚了,但更该算的是安全这本账。暑期还没结束,全国各地还有无数家长带着孩子在水边游玩。希望这起悲剧能给所有人提个醒:水边看孩子,一秒都不能走神;遇到有人落水,先呼救、找工具,别盲目往下跳。活着的人还要继续走下去。希望这位父亲和小儿子能挺过这一关,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彻查防护漏洞,该承担的责任不要回避。毕竟,事后补多少围栏,都不如事前多一分警惕。
山东,男子在网上迷上了一个美貌的女网友,女子弹来了视频,男子点开一看,女子当时一
山东,男子在网上迷上了一个美貌的女网友,女子弹来了视频,男子点开一看,女子当时一丝未挂,非常大方的展现给男子看。男子自然心领神会,也褪去衣物,开始跟女子聊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才聊了几分钟,女子就说发个视频给你看。随后女子发来了男子的不雅视频,男子吓一跳,女子还表示:给我钱。不转钱,就发给你的亲友哦!(半岛晨报,8月6日报道了这则案例。)要说这类案例的发生,真的不在少数。可以说,有不少人因此,可能家都散了。张先生没有听说过这类事,所以没有产生警惕心。这一天,张先生闲着无聊,就去网上找个美女聊天,当时有个女网友,确实长相很漂亮,吸引了张先生的注意。点进去之后,俩人还互相添加了联系方式。刚刚加上了好友,女子就给张先生弹来了一个视频,张先生非常激动,立刻就点开了视频。点开视频之后,对方是个美女,不过,美女的形象着实令张先生大吃一惊。因为女子身无长物啊,要说就是一丝未挂。看到这个样子,不得不说,张先生的确是非常的心动啊,内心在砰砰的跳个不停。而对方这个美女呢,也在不断的引导张先生:你看我多有诚意啊,你也这样啊。这么一说,张先生也就迫不及待的,将衣物,全都给褪去了。之后张先生就开始跟女子展开了聊天,也都是聊的不着边际的一些话题跟内容。大概聊了有几分钟之后,女子突然就开始变脸了,随后跟张先生说,“我们先暂停一下呗,我有东西发给你哦!”张先生还有些纳闷呢,但是也就退出了视频。美女真的给张先生发来了视频,不过内容,让他有些诧异。视频的内容,就是张先生刚才聊天的不雅的视频,没想到,刚刚女子已经进行截屏跟录屏,把张先生的一切都保存了下来。不仅如此,更可恨的还在后面。之后这个女子就开始威胁,要求张先生给钱,不然就会将这些不雅的视频内容,全都发给他的亲戚朋友、家人等。张先生一开始并不相信,女子表示,他们有技术会处理,直接就能破解张先生的通讯录、好友的信息等,她这边是可以说到做到的。这么一说,确实将张先生给吓坏了,赶紧给对方打钱过去。前后合计打了14笔,已经给了2万多,但是对方仍然不知足,还是要求张先生不断的转钱过来。张先生则表示,自己也没钱了,对方说:那你就去借钱啊,或者就是上网借。看着对方不断的敲诈勒索,张先生只能心一横,打电话报个警,他知道,这个就是个无底洞。目前,张先生的这个案件还在一进步的侦办中。《刑法》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的,构成刑事犯罪,依法要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单处罚金。敲诈勒索的财物的价值,在2000-5000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本案中的敲诈勒索的金额为2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区件,如果抓到这伙犯案分子,依法要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随便截取别人的隐私照片或者视频,也已经构成了隐私权侵权。《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可以随意刺探、侵权、不可以公开他人的隐私权。本案中的女子,随意就把男子的照片给截图下来,这个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民典法》第1183条规定,侵害他人隐私权,造成自然人人身权益损害的,构成精神伤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对方做出精神损害赔偿。被害人男子张先生,在跟女子打视频的时候,被引导了也褪去了衣物,导致个人的隐私遭受侵犯,之后还拍摄了不雅的视频,以此作为威胁。对方威胁的主要目的就是欺诈、勒索,不然就公开张先生的照片。这个行为,已经威胁了他人的隐私,侵害了名誉权、人格权,张先生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做出赔礼道歉,并且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类情况,越是转账,次数越是频繁,对方越是疯狂,总之永远没有终点。遇到这类情况,立刻停止转钱,并且及时打电话报个警,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信源:半岛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