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都不敢这么演!” 上海,一男子去商场应聘保安,坚持只上夜班。结果上岗第 1 天凌晨,男子就在厕所假装晕倒,同伙大喊救命。男子醒来后拒绝去医院检查,却跑到商场大闹,爬上展车大喊 “犯病了”,商场被迫赔了钱,反手就报了警,结果悲剧了。
主角姓阳,同伙姓邱,俩人是搭档。2024 年 12 月,他俩通过招聘网站应聘上了奉贤一家商场的保安,入职时主动提出来长夜班都行,白班不用安排。
商场保安本来就缺人,夜班更是难招人,人事一看俩人这么爽快,当天就办了入职。
谁能想到,上岗第一天凌晨,戏就开演了。
商场后半夜本来就没什么人,保安岗大多时间就是巡逻、盯监控。凌晨两三点,邱某突然在对讲机里大喊,说阳某在厕所晕倒了。
保安队长赶过去一看,阳某直挺挺躺在地上,叫也叫不醒,邱某在旁边急得团团转,说他有心脏病、高血压,刚才还说不舒服,一转眼就倒了。
队长也慌了,万一真在岗位上出了事,商场可担不起责任,赶紧打了 120,又报了警。
救护车和民警都到了,正准备抬人上车去医院,刚才还 “昏迷不醒” 的阳某突然睁开眼了,说什么也不肯去检查,嘴里反复念叨自己有精神病,去医院也没用。
在场的人都懵了。刚才喊都喊不应,救护车一来自己醒了?但人家说自己有病,谁也不敢硬拉。120 的人劝了半天没用,只能先撤了。
民警也留了心,问了几句,发现阳某说话逻辑清楚,根本不像发病的样子,再一查报警记录,光浦东就有 8 次他 “晕倒” 的警情,全是在不同的物业公司、商场里,套路一模一样。
但这时候商场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遇到了个麻烦员工,想赶紧打发走算了。
没想到第二天白天,阳某和邱某直接杀回了商场办公室,张口就要赔偿。
阳某往办公桌上一坐,腿翘得老高,说自己在工作期间犯了病,商场得负责,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加起来,要 3200 块,还说这是 “吉利数”。
商场负责人当然不肯给,说你连医院都没去,凭什么要赔偿?
阳某立马开始撒泼,拍着桌子喊 “我有精神病,后果自负”,还反复拨 110、打投诉电话,说商场欺负病人。
见负责人不松口,他干脆跑到一楼大厅,直接钻进了摆着的品牌展车里,坐在驾驶座上大喊大叫,引来了不少逛商场的人围观。
商场这下彻底没辙了。开门做生意,最怕有人闹场,尤其是这种自称有精神病的,真在店里出点什么事,或者把顾客吓着了,损失更大。
权衡半天,只能花钱消灾,前后一共给了四千多块钱,只求俩人赶紧走。
钱拿到手,阳某和邱某走得倒是干脆。可商场负责人越想越不对劲,哪有人上班第一天就精准晕倒,还死活不肯去医院的?
再联想到对方入职时非要上夜班,种种细节串起来,越想越像碰瓷。犹豫了一天,商场还是报了警。
这一报警,直接扯出了一个流窜多地的碰瓷团伙。
警方一查才发现,这俩人根本不是第一次干。从 2023 年开始,他们就在广东深圳、东莞等地用一模一样的手法作案,后来转战上海,前前后后敲诈了 10 家企业,每次都是几千块钱不等。
大多数公司和这家商场一样,怕麻烦、怕影响生意,大多选择私了给钱。
阳某被抓后还振振有词,说自己真的有精神病,以前也真的晕倒过,是公司主动给钱补偿的。他还跟民警说,既然真晕倒有钱,假晕倒也有钱,那还不如统一晕倒,来得快。
这话听得人哭笑不得。合着在他眼里,精神病不是病,是一门生意。
警方后来做了司法精神鉴定,结果很明确:阳某确实有精神病史,但作案的时候处于完全缓解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换句话说,他清醒得很,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知道拿 “精神病” 当挡箭牌好使。
最终法院判下来,阳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一万元;同伙邱某获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五千元。
俩人辛辛苦苦演了十几场戏,加起来敲诈了一万四千多块钱,最后全赔进去不说,还得蹲监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