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猛的,没见过这么猛的!
一女子,买了一个105平米的房子,觉得房子的公摊面积太大了,4个飘窗,看着赌得慌,又没啥大用。
于是乎,她二话不说,抡起大锤就开砸!
一口气,把4个飘窗,全砸了个稀巴烂!这一下子,竟然多出了11个平方。
11平方,是啥概念?这也是不小的一笔钱啊!顿时,她觉得又赚了!
个人觉得,房子建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特别是高层,不宜轻易的砸墙改造为妙。
不懂就问,飘窗既然可有可无,建房时,为什么多此一举?这样改造会影不影响房屋的使用寿命?
这可恨的公摊,到底是谁发明的?什么时候买房子,没有公摊就好了!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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