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80岁的丈夫怀疑79岁的妻子出轨,妻子闹到凌晨三点:你拿出证据来,不拿出来不准睡觉!丈夫要妻子自证清白,妻子怒怼:你咋不上天呢!
这对夫妻已经结婚56年了,也争吵了56年,越到老越争吵的厉害。按道理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尤其是到了80岁这个年纪了,应该心平气和地共同过完余生才是,可是这对夫妻却闹起了离婚。
妻子说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从年轻时结婚开始,家里的大小事都是自己一手操办,丈夫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自己还要上班赚钱。
后来,孩子出生了,妻子就操办孩子的事,孩子从小到大,都是她自己在拉扯,丈夫都没有给孩子洗过澡,换过尿不湿,长大了上学更是不曾接送过孩子们上下学。是个典型的甩手掌柜。
关键是这个掌柜还特别抠搜,过年过节也没有给过她和孩子们多一点钱,有时候走亲戚妻子都要自己掏钱买礼物,妻子说,过年过节空手去走亲戚面子上肯定是过不去的,可是他就不拿钱出来啊,那我没有办法,只能自己掏腰包。
有一年过年,那年妻子记得自己花了大约1万元过年,丈夫一开始不愿意拿钱出来,后来,妻子把账目都拿出来一一核对,全部都用在丈夫这边的亲戚身上了,丈夫说你花了便花了吧,反正我的钱也是你的钱,只不过在卡里放着而已。
妻子不同意,要他拿出卡来,她自己去取钱,这个钱说什么都要平摊。丈夫理亏,在包里掏了半天,磨磨蹭蹭不肯拿出银行卡来,最后翻了好几个包,终于拿出来了。
妻子第二天去取钱,却被告知,这个卡已经没用了,已经被挂失了。
妻子气结,银行卡都是实名制,只有自己才能挂失,说明丈夫把卡给自己后,就立即去挂失了。
妻子哭诉:如果你真的把我当老伴,你会去把卡挂失吗?这一次无论如何我都要和你离婚,这样的日子,我过了56年,我过够了。
丈夫也不含糊,你先别说银行卡的事,你就说说你是怎么回事吧,你好好的日子不过,你为什么要出去沾花惹草?
妻子一听糊涂了,什么沾花惹草?你这是说的什么跟什么?过了一会,妻子反应过来了。原来,丈夫怀疑自己出轨了。
妻子平时的确爱交朋友,兴趣爱好主要是跳广场舞,老人跳广场舞都是随意搭配,有时候男女搭配,有时候是女女搭配,怎么开心怎么来。
尤其是最近一年,在家里就很郁闷,索性就参加了一个老年舞蹈团,专跳广场舞,也有了固定的舞伴,他们还打算去参加老年广场舞比赛。
他们这个舞蹈团最近排练的比较多,经常在外面练习,丈夫竟然怀疑自己出轨了。
妻子气不打一处来,对丈夫说,你这是污蔑我,你说我出轨,你就拿出证据来,不然这事今天就过不去了。
夫妻俩一直僵持着,从早到晚,妻子都不准丈夫离开,要他提供证据,你是拍到了照片,还是看到了聊天记录?随你说一样,我们来对质。
丈夫不语,就这样僵持到凌晨三点,毕竟都是80岁的老年人了,经不起折腾,丈夫要去睡觉,妻子不同意,今天拿不出证据,就不准去睡觉。
丈夫说,是你出轨,你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不是我拿出证据证明你的清白。
妻子说,那我还说你出轨了呢,你也要拿出证据证明你的清白啊,你空口白牙的污蔑我,还要我自证,你咋不上天呢。我们离婚吧,我和你过够了。56年了,我还有几年可以活,我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
这个案例里,丈夫的观点确实是不对,法律上说谁主张谁举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就是说,丈夫主张妻子出轨,那么丈夫就要拿出证据证明妻子是出轨了,而不是要妻子自证没有出轨。
如果丈夫提供不了妻子出轨的证据,那就有污蔑妻子的嫌疑了。
当然,单纯的怀疑妻子出轨,却没有证据本身并没有违反法律,但是如果他还到处找亲戚朋友去传播,宣称妻子婚内出轨,那么就可能构成诽谤罪或侮辱罪。
根据《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此情境下,若丈夫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公开宣称妻子出轨,并因此导致妻子的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可能构成诽谤罪。
如果妻子不堪舆论压力,自尽了,那就可就更严重了。
什么时候需要自证呢?
在法律诉讼、申请特定权益或资格、处理财产相关事务以及日常商业活动与个人事务中,均可能需要自证。
比如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主张权利受损时,需提供合同文本、交货凭证等证据证明自身权利受损及相关事实存在。被告反驳时,也需提供相应证据支持,如不在场证明、交易记录等。
上述案例中,假如丈夫提供了妻子出轨的证明,比如拍到了妻子和别人亲热的照片,那么妻子就要拿出那个照片不是自己,自己不在场的证明,来自证清白。
关于这事,您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