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告茉莉奶白1030万?先回答:那朵花,你确定是原创吗
最近时尚圈不太平——不是出新款,是LV把法庭当T台走了一圈。茶饮品牌茉莉奶白一审被判赔1030万,南京鸭血粉丝馆、布料批发商接连收到律师函,有的索赔直接开到200万。理由是啥?用了"相似老花"。网友不干了:支持率一成都不到,近六成怒喷"过度维权",两成多直接抬杠——"你那四叶花卉不就是唐宝相花纹变的吗?咋不先给大唐交版权费?"
这事吧,滑稽中透着心酸。
先说法律面。 LV确实早在1896年就设计了Monogram四叶花卉,在中国也注册了几百件商标,涵盖包袋、服装甚至部分服务类别。"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是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赋予的权利,理论上说得通。茉莉奶白若真用了高度近似图案做杯身大面积装饰,一审败诉从法条上看不算离谱——这锅,中小品牌确实该反思:用图之前先查商标,别拿"我不知道"当免责金牌。
但再说情理面——网友为啥炸? 因为大家都隐约觉出一股熟悉的味道:文化挪用+法律收割的组合拳。 宝相花(Vaipulya Flower),源出南北朝、盛于隋唐,融合波斯联珠与中原牡丹莲花意象,敦煌莫高窟、法门寺地宫金银器上灿若云霞。LV那朵四叶Monogram,结构逻辑高度疑似宝相花的简化变体(层叠花瓣+对称放射+中心圆徽)。当然,1896年乔治·威登设计时未必"抄",可能是受东方主义风潮启发再创作——但历史事实是:这个视觉母题不属于任何一家法国公司,它最早属于丝路两端的文明交汇,其中最重要的源头,在中国。
西方把它"再诠释"→注册成私有商标→反过来禁止原产地国家的商户使用"类似图案"——这套操作,在法律上叫维权,在历史感上叫……有点没良心。
更讽刺的是,LVMH旗下迪奥刚因马面裙、中国结工艺被质疑文化挪用,现在LV又来这一出。网友总结得很精辟:"你借鉴我的宝相纹不吭声,我小店印个类似花型你告我侵权——合着文化是你们的,锅是我们的?"
那敢问路在何方?
第一,别再裸奔做设计。 中小品牌请个正经IP顾问,或用真正原创的新中式纹样(基于商周回纹、楚漆云气、宋折枝花的当代解构),做完立刻申请商标+作品登记。你不做IP布局,别人注册了你就是待宰羔羊。茉莉奶白这1030万,交的是"知识产权启蒙税"。
第二,文化底气要变现成法律资产。 日本和纹(家纹、青海波)被三宅一生注册成经典,韩国把丹青纹样做成品牌VI并确权。我们也该如此——组织学者、设计师、文博机构共同梳理中国传统纹样谱系,推出经独创性改造的"新中式纹样库",对每个变体做著作权登记、对商业组合做商标注册。让LV来申请许可我们授权,而不是永远反着来。
第三,舆论监督要有,但别神话"网友审判"。 情绪归情绪,法庭看证据。与其骂LV贪,不如赶紧把自己的品牌IP护城河挖深。等中国有十个走向世界的奢侈品牌,用的全是基于三星堆、敦煌、汝窑的原创再设计——那时候,轮到我们笑着问别人:"你确定这云纹跟你家老花没关系?"
最后说句公道话:LV维权是它的权利,但权利不是霸权。若真在意品牌形象,与其批量起诉鸭血粉丝店,不如堂堂正正办个"宝相花与东方美学特展",承认灵感来源、回馈文化母邦——这才配得上"百年世家"的人设。
至于我们?记住两点:
用图前,搜一下商标库;
看纹样时,认出它是老祖宗的,然后动手做出属于这个时代的版本,并注册它。
路在脚下——确切说,路在商标局窗口 + 设计工作室 + 博物馆库房三点连线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