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怀疑比她小16岁的妻子外面有人了,男子就把妻子骗到了郊外,对妻子下了手,当时妻子昏迷不醒,男子以为妻子已经没救了,就开车逃离了现场。回家后男子害怕不已,又打电话报了警,说他把自己老婆的老婆给害了。办案人员去现场一看,发现女人还有呼吸,立刻又送去抢救。
(本案例参考来源:经济视点7月4日报道)
家住贵州黔西的一个男子卢某,娶到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年轻老婆刘某,本来夫妻俩是非常幸福的,谁想到,这个却遭人嫉妒了。
同村的男人羡慕嫉妒,时常就会在卢某的耳边敲边鼓,说一些闲言碎语。
卢某常年在外面打工,有的时候甚至跑到千里之外的浙江务工,难得才能回去。如此,卢某的工友们就会传递一些闲话:你那年轻的老婆,在家可能偷人哦!
话虽这么说,卢某一开始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老婆,毕竟女人是自己挑选的,夫妻俩不能成天生活在质疑中。
后来随着村里的闲言闲语逐渐增多,卢某耳根子软,竟然真的就开始相信了。
所以每次打工回来,卢某就会跟自己的老婆吵架,非要她交代个前因后果来。妻子刘某就表示:我啥也没做,我怎么就对不起你了?
看到老婆矢口否认,卢某就更加生气。
二人因此就开始起争执,甚至两个人还会动手。
这可真的是闲得很,无缘无故就生了怨恨。
要说事情闹得最严重的,还得是前段时间,卢某从浙江瑞安这边务工回家,他回来,还是因为别人的挑事,他专门回来处理这件事。
这一次两个人吵架,直接就闹了要离婚。
离婚没有这件容易的,牵涉到之前的情感,夫妻的财产等,双方没有谈拢,反正就是离不了、也和不了。
之后,矛盾就越来越深了。
在卢某的心里,甚至开始盘算了一个可怕的念头。
没多久之后,卢某说骑电动车带着刘某去山坡上摘蕨菜,刘某也没有多想,就跟着他一起过去了。
谁知道,这边很偏僻,四下里也没有人,卢某陈刘某不注意,拿起一个石头,朝着刘某就砸了下去......
当时刘某昏迷不醒,卢某还以为妻子已经人没了呢。
刘某赶紧骑电车,离开了现场。
回到家之后,卢某心虚的很,又很害怕,就拿起手机报了警,表示自己把老婆给伤害了。
很快办案人员就来到了作案现场,竟然发现刘某还有呼吸,一众人又赶紧把刘某给送去医院抢救了。
刘某的性命是保住了,但是却落下了九级伤残,还有3处一级轻伤。
之后卢某这边转账了7500元先给刘某治疗,之后继续治疗,又积压了54557元的医疗费。
随后相关部门就把卢某提起了公诉。
一审之后认定,卢某心存猜忌,故意伤害自己的老婆,试图伤害对方身体权。
最后判定卢某故意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另外还需要赔偿刘某医疗费、误工费等87787元。
审定之后卢某上诉,二审之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要说卢某存了这样的心思,而且加以布局,盘算,过程也是非常凶残,此举实在是令人心寒,或许更加令自己的老婆刘某心寒吧。
一开始,男子想要故意伤害妻子,此举已经构成故意伤人罪。
《刑法》第 232 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导致他人离世的,将要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 刑。
男子在伤害妻子之后,自己主动打电话报了警,说自己故意伤害了自己的妻子,可能人也没有了。
后来没有逃跑也没有拒捕,配合去案发现场查看情况,这个行为虽然故意伤人,但是满足了自动投案的条件。
《刑法》第 67 条第 1 款规定,犯案之后主动自首,属于法定的从宽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男子到案之后,也是完整交代了自己的伤人、作案的情节,满足了自首的构成要件,法律可以给定从宽处理的空间。
《刑法》第 23 条规定,对于已经着手的犯罪,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
对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的情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遂则可以直接降档,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这个案件,大家都怎么看呢?
信源:经济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