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官媒湖南日报痛批长沙体育局副处长霸占车位事件,称之为“小恶”。恶虽小,但恶心人,我的方便,大于你的权利。
一场车位纠纷能闹到全网围观,这阵仗真不多见。业主闵先生花8万块真金白银买的产权车位,被一辆红色本田霸占了整整8天。占就占了,道个歉挪走不就完了?可这位副处长的操作让人开了眼。留假电话,撒谎说在外地出差,后来被业主当面撞见在小区里拿东西,压根就没走。业主上前理论,对方扔过来两句话:我以为车位是公共的,我在楼上睡觉不想下楼。
物业劝了,民警来了两次,结论都一样——她有过错。可人家就是不道歉、不挪车。业主气不过,直接焊上U型钢管,把红车封死在车位里。直到7月7号晚上,社区、体育局、纪委多方介入调解,钢管才拆了,车终于挪走。7月8号下午,这位副处长总算当面道了歉。
7月9号,长沙市体育局发布通报,说正会同公安、属地街道全面调查,会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事情还没完,闵先生7月10号告诉媒体,政府正在积极处理,但还没有具体结果。
湖南日报把这定性为“小恶”,真是精准到家了。恶不大,没杀人放火,就是占个车位撒个泼。可这股子恶心劲儿,比大恶还让人窝火。你方便了,别人花钱买的车位就废了;你睡觉舒服了,别人就得满车库找地方停。
更扎眼的是她公职人员的身份,长沙市体育局副处长,副处级干部。占个车位本来是邻里纠纷,可她全程那副“我就能怎样”的架势,撒谎、反咬、拿钱买道歉,每一步都清醒得很。公众盯着的不只是车位,是这底气从哪来的。齐鲁壹点的评论一针见血:这种特权病,不是谁惯出来的,是自己心里长出来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的,该警告警告该处分处分。公职人员八小时内外没有纪律盲区,车位虽小,照样是检验作风的试金石。全网盯着的不只是这个副处长怎么处理,更是想看看,那句“依规处理”到底落到什么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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