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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们逼我的,都给我去死!”1998年,西安市某高中学生遭受校园暴力被活活打死

“是你们逼我的,都给我去死!”1998年,西安市某高中学生遭受校园暴力被活活打死,而凶手却一直逍遥法外。几年后,忍受不了失去孩子的父亲上演一场“自毁式复仇”,最终结果如何?

1998年11月4日,西安市第四十四中学高二学生高明,骑着父亲刚送的进口山地车放学回家,高德隆早年当过兵,退伍后经商顺风顺水,对这个来之不易的独子格外疼爱,只要儿子喜欢的东西,从来都尽力满足,这辆价格不菲的山地车,是高明念叨了很久的礼物,却也成了悲剧的导火索。

同班同学王星早就对高明的优渥生活心生嫉妒,眼看他骑上了新车,妒火彻底压过了理智,他找了六名未成年的校外混混,在高明回家必经的僻静小巷蹲守。

看到高明骑车过来,几个人一拥而上围住高明就是拳打脚踢,有人抄起砖头砸他的头,有人甚至骑着自行车直接从他身上碾过,一通发泄后,这群人砸烂了山地车扬长而去,留下昏迷的高明倒在冰冷的巷子里。

路过的同学发现后赶忙把高明送到医院,值班医生初步诊断只是轻微脑震荡,简单处理后就让家属带孩子回家休养,可当天深夜,高明突然头痛欲裂、呕吐不止,等高德隆连夜把儿子送到大医院抢救时,已经是严重颅内出血,错过了最佳救治时机,年仅17岁的高明最终没能挺过来。

案子很快告破,七名参与者全部落网,但判决结果却成了压垮高德隆的最后一根稻草,由于所有施暴者都是未成年人,法院最终仅对五名直接动手的人判处3到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而整件事的始作俑者王星,因未直接参与殴打、且年龄未满18岁,仅被处以3000元罚款,一天牢狱都没坐。

法院同时判决了3.2万元的民事赔偿,高德隆当时没有上诉,在2000年领走了赔偿款。

可钱换不回儿子的命,轻飘飘的惩罚也填不平他心里的恨,中年丧子彻底撕碎了这个家:妻子终日以泪洗面,最终精神失常;高德隆无心打理生意,整日靠酒精麻痹自己,四十多天里喝掉了两百多瓶白酒,为了消解心中的恨意,他跑到城郊的寺庙出家,一待就是两年试图靠佛法平复痛苦。

但仇恨没那么容易消散,一次下山采购时,高德隆撞见了已经出狱的几名施暴者,对方不仅毫无悔意,还当着他的面出言嘲讽,这句话彻底击穿了高德隆最后的底线,他当即决定还俗,要用自己的方式给儿子“讨回公道”。

凭着早年在部队学到的爆破知识,高德隆开始偷偷筹备复仇,他托人从潼关骗购了铵梯炸药、雷管和导火索,在郊区废弃仓库里组装爆炸装置,还在炸弹里填充钢珠增强威力,他一共制作了11枚炸弹,目标直指当年七名施暴者的家庭,还有他认为“抢救不力”的医院。

高德隆特意选在春节动手,借着过年送礼的由头,把炸弹伪装成水果礼盒,挨个放在目标人家门口,2004年1月27日凌晨三枚炸弹先后爆炸,所幸当时不少家庭出门拜年,加上发现处置及时,最终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仅数人受轻伤,其余八枚炸弹全部被警方成功拆除。

案发三天后,高德隆在宝鸡的藏匿处被抓获,被捕时他身上还带着一枚准备用来自尽的炸弹,面对审讯他全盘认罪,说自己早就没想活着,报完仇就去地下陪儿子。

2004年8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高德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5年1月他被依法执行死刑。

这场跨越六年的悲剧,最终以双重破碎收尾,有人同情高德隆丧子的绝望,觉得他是被不公逼上绝路的可怜父亲;也有人明确反对,认为无论有怎样的苦衷,以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都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

高德隆的错毋庸置疑,他用极端方式毁掉了自己,也危害了公共安全,但这场悲剧也提醒我们:比起事后的叹息,更该做的是提前堵住校园暴力的缺口,让每一个少年都能平安长大,让每一份伤痛都不必用鲜血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