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民意代表说:
“党员被开除了党籍,就应该将其单独再定一个成分,而不该再划归回群众当中来。当初只有群众先进分子才有资格入党,其本质应该是纯粹的,而不应该成为变质的败类。所以,广大人民群众不欢迎这样的人回来,人民群众这个群体可不是垃圾回收站。”
这位民意代表的观点立场鲜明、直击要害,道出了广大群众的心声。那些被开除党籍的变质分子,不应再归为普通群众,这既是维护队伍纯洁,也是尊重人民群众。
从正面来看,党员身份本是先进与自律的象征。入党之初,唯有思想端正、品行端正、积极先进的优秀群众,经过层层筛选、长期考验,才能被吸纳进入党组织。党员身份代表着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更强的责任担当,是从群众中选拔出的先进标杆。因此,党员队伍天然具备纯粹性、先进性,先进者才有资格进位,守不住底线、背离初心者,理应彻底剥离先进队伍,不能简单退回普通群体。
从反面来讲,将违纪开除党籍者划归群众,是对群众群体的不公。人民群众是社会最广大、最朴实的主体,勤恳踏实、遵纪守法、甘于奉献,是社会发展的根基。而被开除党籍的人,大多存在违纪失德、背离信仰、损害公利的严重问题,属于思想变质、行为失范的败类。若让这类有严重污点的人重新归入群众队伍,等同于让清白无辜的群众为其过错兜底,变相稀释先进标准、混淆是非边界,严重伤害群众情感。
群众队伍绝非收纳失德违纪者的“回收站”。先进队伍进退有序,纯洁队伍不容杂质。唯有对开除党籍者单独界定身份、严格区分对待,才能守住党纪底线、维护队伍正气,真正彰显公平正义,顺应民心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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