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何必呢!商场内一对情侣发生争执,双方互不相让,不料,女子突然把外套全脱下来扔到地上,这下男友突然慌了,连忙把衣服捡起来要给对方套上,而这一幕刚好被人拍到网上,引起了不少争论
视频中,虽然不清楚两人争吵的原因,但能看出女子情绪彻底失控,在众目睽睽之下将身上衣物脱下。
她男朋友那反应也是真实,刚才还梗着脖子较劲呢,一秒钟破功,慌得手忙脚乱去捡衣服,嘴里肯定在念叨着“穿上穿上,咱们回去说”,手忙脚乱地要往姑娘身上裹。可姑娘正在气头上,拧着身子就是不配合。这段被人拍下来传上网,评论区就热闹了,说什么的都有
说实话,我第一眼看,觉得这姑娘太冲动了,拿作践自己当武器,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犯不着,关键是这种行为也不合法
在商场这种人多眼杂的地方,不管多生气,把外套一扒就剩个里衣,这事儿已经从两口子吵架变成了公共事件
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要是情节比较恶劣,是可以处警告或者罚款的。前两年武汉就有个类似的事儿,一个年轻女子在商场里赤身裸体走来走去,最后警方都介入处理了
有人可能会说,她没全脱光啊,还穿着里衣呢。法律上这事儿确实得看具体情况。里三层外三层,脱到剩个吊带,跟直接脱光,性质肯定有区别。法律条文里写的是“裸露身体隐私部位”
所以视频里那姑娘的情况,到底算不算“情节恶劣”要挨罚,得看现场围观的程度、有没有造成混乱、是不是故意为之。但话说回来,她这么做,多少已经是踩线了,至少是违背了《民法典》里说的公序良俗原则。说白了就是,在公共场合,你不能光顾着自己发泄情绪,还得考虑社会影响和别人的感受
所以说,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再大的委屈,再激烈的争吵,都得有个边界。情绪上头的时候,人容易不管不顾,但法律的红线就在那儿摆着,不会因为你正在气头上就网开一面。谈恋爱可以吵架,但不能拿公共秩序和别人的感官当出气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