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审旗,已婚男子与朋友们聚餐时喝了点酒,随后偷偷带着一名女子回家过夜,期间发生了多次关系。可谁知女子一觉醒来,发现男子的嘴角竟出现了血沫,吓得她立即叫了救护车。后男子被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死因是心源性猝死。男子的意外离世让其父母、妻儿悲痛万分,后将王某以及共同聚餐的刘某、陈某一并告上法院,索赔128万余元。可结局令人意想不到。
事情发生在2025年8月19日,已婚男子张某前往朋友刘某家中帮忙做饭,当晚几人相约小聚。傍晚时分,刘某邀约女子王某一同就餐,后续陈某短暂上门取私人物品,并未参与聚餐饮酒,片刻后便自行离开。
席间全程气氛平和,无人劝酒、无人灌酒。白酒由张某主动提出饮用,刘某与王某仅少量喝了啤酒,当晚所有人饮酒都遵循自愿原则。
聚餐持续至深夜十一点结束,张某自称醉酒,让王某护送自己前往另一处住宅,当晚二人自愿共处。
次日凌晨四点,王某睡醒后发现张某嘴角涌出大量血沫,呼吸异常,她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步配合医护指导开展现场急救,可惜张某最终抢救无效离世,经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警方调查取证后发现关键细节:张某血液酒精含量极低,远未达到醉酒标准。更重要的是,他常年患有心血管疾病,长期服用降压药,平日里也时常告知朋友心脏不适,自身清楚身体存在重大隐患。
丈夫意外离世,家属悲痛之余,将王某、刘某、陈某三人一并诉至法院,认为张某的离世和当晚相处、饮酒相关,要求三人合计赔偿128万余元。
面对诉讼,三名被告均表示无责。刘某称全程无劝酒行为,已尽到基础安全义务;王某表示相处全程自愿,发现险情后及时急救报医,无任何过错;陈某更是全程未参与聚餐饮酒,与事件毫无关联。
法院结合笔录、病历、司法鉴定等完整证据链,作出最终裁定。
1、首先,陈某未参与聚餐,与事件无任何交集,无需担责。
2、其次,刘某作为聚餐场地提供者,无劝酒灌酒行为,无法预判张某旧疾突发,无过错责任。
3、最后,王某事发后及时施救报医,完全履行了救助义务,张某猝死是自身基础疾病导致,和相处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
依据民法典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则无需承担侵权赔偿,因此依法驳回家属全部诉讼请求。
不少网友觉得逝者为大,零赔偿太过冷漠。但法律从不共情偏见,只讲事实与对错。成年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明知身患重病,仍主动饮酒、放纵自身行为,风险本该自行承担。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社交情谊有温度,但法律责任有边界。
旁人没有无限兜底的义务,敬畏自身身体、约束自身行为,才是成年人最大的自保。
你觉得法院的零责任判决,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