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著名律师说:
如果你被人打了,一定要立即报警。报警之后不要同意私了,你就对办案民警说这三句话,让打人者吃不了兜着走。
第一句话,警官,对方殴打我,事实清楚,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句话,警官,我被打之后,头昏脑胀,视力模糊,心脏剧痛,四肢酸软无力,呼吸非常困难,我要求立即去做伤情鉴定。
第三,如果对方找关系想干预办案,那你就对民警说,如果我的合法诉求不被受理,我将拨打12389维权,并追究相关不作为责任。
这三句话,一句是讲法,一句是讲伤,一句是讲理。
被人打了,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懵。疼在身上,慌在心里,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人选择忍了,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人选择私了,拿了点赔偿就签了谅解书,事后才发现自己吃了大亏。可这位律师说得清楚——报警,别私了,让打人者付出代价。
第一句话,事实清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这是在告诉民警,我不是来闹事的,我是来依法维权的。把法律条文摆出来,事情就有了依据,不是空口白话。第二句话,描述症状,要求伤情鉴定。头昏脑胀、视力模糊、心脏剧痛、呼吸困难——这些不是夸张,是让办案人员知道事情的严重程度。伤情鉴定是法定程序,有了鉴定结果,处理就有了依据。打人者该拘留拘留,该罚款罚款,该赔偿赔偿,一样都跑不了。
第三句话最有分量。如果合法诉求不被受理,我将拨打12389维权,并追究不作为责任。这不是威胁,是提醒。提醒办案人员,法律不是摆设,程序不是走过场,每一个公民都有监督的权利。
这三句话的核心,其实就一个意思:别怕。被人打了,你是受害者,法律站在你这边。你不用低声下气,不用怕得罪人,不用觉得“算了算了”。该走程序走程序,该鉴定鉴定,该追责追责。
很多人不敢较真,是怕麻烦,怕耗时间,怕对方有关系。可你越怕,对方越嚣张。法律给了你武器,你不用,它就只是写在纸上的字。你用了,它就是护在你身前的盾牌。
被打了,疼的是你,吃亏的也是你。你私了了,打人者下次还会打别人。你不追究了,等于在告诉他:打人没事,赔点钱就行。这种纵容,是在替下一次暴力铺路。
这世上的事情,有时候就是看谁更硬气。你硬了,对方就软了。你软了,对方就骑到你头上来了。不是让你逞强斗狠,是让你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哪里,该用的时候就用。依法维权不丢人,丢人的是明明受了欺负却不敢吭声。
打回去不是用手,是用法律。这才是真正的硬气。那把武器就在那里,谁先用,谁就有理。你不用,它就生锈;你用,它就为你撑腰。该硬的时候硬一点,日子反而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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