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祁东县这个"扶人反被索赔"的案子,最堵心的不是多少钱,而是它从头到尾没有一处不清楚,结果做好事的人还是吃了亏。
8月17日,一位老人身体不适,走进一家棋牌店坐下歇脚,没多久就晕了过去。店主看见了,上前搀扶、拨打120、送医,前后也就几分钟。老人因为自身的基础疾病,最终没能救回来。事后警方调监控、走访目击者、核病史,结论下得很明白:店主帮扶没有问题,老人离世是自身疾病,店家无过错、不担责。
结论这么清楚,事却没按结论走。家属张口要10万,还放话:不给钱,就把遗体摆到店门口。小本生意扛不住这种闹,两次调解下来,10万谈到1.9万,以"人道主义补偿款"的名义,店主把这笔钱掏了出去。
这笔钱该掏吗?民法典第184条写得很清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何况官方已经白纸黑字认定无责。无责的人掏钱,还挂着"人道"的名头。这1.9万买的是什么?买清净。所谓人道,是对着讹人的人讲的。
更该较真的有两件事。第一件是对家属:放话摆遗体、以闹逼赔,这还算民事纠纷吗?已经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这够得上敲诈勒索。该立案的立案,该追责的追责,不能一句"调解了结"就轻轻抹平。第二件是对协调办案的人:核查时白纸黑字说无责,调解时却劝好人掏钱息事,图的只是"案结事了"。央媒说得对,调解成功不等于处理正确。一次两次和稀泥,就是把维稳的成本转嫁到做好事的人头上,让闹的拿到了钱,让救的赔了钱。
这个案子最恶劣的影响,不在那1.9万。在所有人都看在眼里:连监控清楚、官方认定无责的案子,好人都照样赔钱。那以后有人看到老人倒地,伸手之前是不是要先算一笔账:我扶他,会不会也落这么个结局?善良一旦要算成本,就没人敢出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