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季”跟“全季”有一字之差,却引来10万索赔。
近日河北一小旅馆取名“金季”,遭“全季”酒店索赔10万元,金季酒店老板娘赵女士:我们这个营业执照也是通过国家部门申请下来的,我们不知道怎么就侵权了呢?我们不知道哪里侵权了?我们跟您的名字不一样,装修也不一样,你看我们前台乱七八糟的跟你也不一样对吧?我只有十个客房,我们怎么能蹭你品牌的流量呢?“只要用跟我相近的名字就要赔我10万元”这个理由是不是太霸道了?既然我的营业执照能审批下来,就证明我的旅馆是合法的。
自从收到法院的传票,我是整夜整夜的睡不着,总共我的旅馆十个客房,一个客房一天就六七十块钱,10万块钱让我砸锅卖铁也拿不出来。
一字之差也是差,只要名字不是完全一样就没有侵权吧,金和全完全是两个字,读音也不一样啊,怎么跟侵权扯上了呢?那是不是户口本上名字同名的也是侵权呢?这个案子说成侵权是不是有点太牵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