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女子利欲熏心,她将 13 岁侄女成功骗到外地交给其他人,自己获得 2.88 万,被抓后,她说是想让侄女去有钱人家,后来通过聊天记录,才知道她要给侄女相亲,还说侄女父母要 11 万多彩礼,但父母毫不知情!
赵某被抓以后,说法先后不一样。头一回问她,她说自己是想让侄女去 "有钱人家",听着像是给孩子找条好出路。
等警方把她跟张某的聊天记录调出来,才发现她嘴里的 "好出路",其实是给 13 岁的侄女张罗相亲,还开口要 11 万多彩礼。
一个成年人,把未成年的亲侄女当成谈价钱的筹码,这两套说法摆在一起,谎撒得有多顺,动机就有多明白。
钱的流向也值得说道。张某分两次给赵某转了 2.88 万,一部分是外省一个姓吴的人托张某帮儿子介绍对象付的定金,另一部分算是彩礼,这笔钱款实际由赵某掌控使用,用于个人还贷,小燕父母根本碰不到这笔钱,也完全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以介绍对象、说媒为名义走资金,再用血缘身份打掩护,这类操作能瞒住外人一阵子,但骗不过银行流水和聊天记录。
回头看这家人的处境,能理解为什么赵某敢下手。小燕的父亲没有手机,跟外界联系基本靠转达;母亲是智力障碍人士,没法独立处理家里的事。
孩子失踪一整天,家里人是靠联系伯母才知道情况不对,报案也是亲属自己拿的主意。监护本来就薄弱的家庭,遇上打着亲情旗号的人,几乎没有还手的余地。
案子破得算快,靠的是网约车记录和火车购票信息这类电子轨迹,一条条比对下来,赵某和张某的说法很快就兜不住了。
张某接到警方指令后将小燕交到警务台,试图逃跑时被民警抓获,小燕被顺利解救。这类案件近些年破案效率提升,跟电子支付、出行记录留痕分不开,人贩子想全程不留痕迹,已经越来越难。
法律这边给的结论也很清楚。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十年以上直至无期,特别严重的可以判死刑。赵某最终获刑 5 年 3 个月,罚金 5000 元,属于量刑区间里偏轻的一档。
这案子让人不舒服的地方,不只是赵某这个人,而是她精准挑中了家里最没法查证、最没法反抗的一户。
亲戚这层身份本该是孩子的保护网,结果成了突破口。家里两个大人都缺乏基本的信息判断能力,孩子身边连一个能及时拉响警报的人都没有。
参考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2026‑09‑03:《女子声称给 13 岁侄女 “介绍婆家”,将其转送他人获利 2.88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