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玉米被认为是 “外星植物”?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全球玉米年产 12 亿吨,但地球上却找不到玉米的 “祖先”。
主要信源:(人民网——玉米的身世更新了:原来它有两个“祖先”)
地球上的庄稼差不多都能找到野生亲戚。
小麦在中东还有野草版,水稻在沼泽地里照样活得挺好,可玉米偏偏是个另类,翻遍整个地球,愣是没有野生玉米的影子。
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科学家才在墨西哥的野草堆里揪出了它的祖先,一种叫大刍草的野草。
消息传出来,许多人第一反应是不信,玉米棒子又粗又重,大刍草又瘦又小。
说它们是亲戚,就像说土狗是灰狼的祖宗,听着就离谱。
可DNA不会说谎,把大刍草和玉米的遗传密码摆在一起比对,相似度高得惊人,区别只集中在几个关键位置上。
这几个位置管着穗子大小、籽粒外壳和落籽速度,就像电灯开关,轻轻一拨,野草就朝着玉米的方向变了个样。
简单来说,人类祖先并没有凭空造出玉米,只是在一棵野草身上动了几个关键的手脚。
问题是,为什么过去几百年没人看穿这层关系,因为大刍草实在没法让玉米认亲。
它的果穗小得可怜,种子外面包着硬壳,成熟后自己往外崩,散落一地。
玉米则是籽粒排列得整整齐齐,紧紧贴在粗穗轴上,离开人帮忙几乎没法散播。
两相对比,谁都不愿意信它们有同一个根。
这也是“外星植物”说法满天飞的原因,玉米的生存方式太依赖人类了,仿佛天生就是为人类准备的。
实际上,这种依赖从很早的时候就开始了。
墨西哥岩洞里出土过9000年前的玉米穗,只有人的小指头长,籽粒稀稀拉拉,却已经不会自然脱落。
也就是说,9000年前,印第安人就开始替玉米操心了,掰苞叶、搓籽粒、一把一把播进土里,秋后挑好的留种,下一轮再掰再种。
田间选种的过程看起来笨拙,背后却是极其高效的设计,谁籽粒大选谁,谁不容易掉选谁,谁穗子粗选谁。
几百年上千年过去,大刍草身上的野性一点点掉光,玉米的模样渐渐清晰。
有人担心这个过程太漫长,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夸张。
后来的科学家在实验室里让大刍草和玉米杂交,生出的后代再一代代挑选,很快便出现了穗子变大、籽粒变多的趋势。
这说明玉米的驯化并不需要什么亿万年奇迹,只要人几千年坚持在一堆野草里挑挑拣拣,就能把大刍草捏成玉米。
捏出来的玉米虽然适应了人的需要,却失去了野外独立生活的能力。
整根玉米棒落到土里,密密麻麻的苗挤在一处抢东西吃,最后谁也活不成,所以没有人类,玉米连一代都熬不过。
这一点让古代美洲人格外敬畏,玛雅人和阿兹特克人的神话里,神用玉米捏出了人,人再靠玉米活着。
人和粮食如同一个整体,玉米在他们心里不只是充饥的作物,更是连着血脉的根。
等到大航海时代,这株人造作物被带到欧洲。
欧洲人起初也拿它当稀罕物,种在园子里看个新鲜,没过多久,人们发现它的好处,不太挑地,产量又高,于是玉米顺着贸易航线传遍世界各地。
传到中国的时候,大约已是明代,史料里冒出些“番麦”“西天麦”的名字,最初也不过是富贵人家园子里的新奇玩意儿。
但玉米的性子实在野,旱一点没关系,土瘦一点没关系,坡地上照样能长,很快就被山里人家当作救命的庄稼。
清代人口越来越多,好地都开垦光了,穷人往大山里讨生活。
玉米便跟着人群漫山遍野铺开,不必像水稻那样泡在水田里,也不像小麦那样讲究整地施肥,只要播下种子,到秋总能收回一些粮食。
就这样,玉米从观赏植物摇身一变,成了支撑普通人生活的口粮。
如今再看玉米,它的身份又不一样,,地球每年要收12亿吨以上的玉米,是当之无愧的谷物产量之王。
牲畜的饲料槽里离不开它,工厂的淀粉、糖浆、食用油从它肚子里榨出来,汽车用的燃料乙醇也有一份它的功劳。
它那身层层的苞叶和紧实的穗轴,曾经让它在野外活不下去。
现在反倒成了便于储存运输的优势,机器收下来,装进麻袋,长途运输磕磕碰碰都不怕,简直是天生的工业原料。
于是,“外星植物”的说法渐渐没有了市场。
玉米不是天外来客,而是一棵野草在人类手里打磨几千年后的作品。
它的祖先至今还长在墨西哥的山坡上,瘦小不起眼,籽粒崩落一地。
人和玉米这9000年的拉扯,让野草变成了超级作物,也让人类在广袤土地上站稳了脚跟。
说到底,地球上的奇迹作物,往往就是人跟植物互相成就的另一个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