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扶人遭索赔:讹诈应反向追责这话喊了十几年,终于有媒体把它摆到台面上说了。
可我想问一句:反向追责,追得了吗?
先别急着叫好。你去翻翻这些年扶人被讹的案子,有几个讹人者真被追了责?湖南那个学生扶老人被索赔十万,最后监控还了清白,讹人的老太太拍拍屁股走了。江西那个小伙子扶骑车摔倒的大爷,反被揪住衣领要钱,警察来了调出监控,大爷说一句“我记错了”就完事。
记错了。三个字,把一个人半个月的煎熬、几万块的律师费、差点丢掉的工作全抹平了。而讹人的代价是什么?零。
所以他们才敢。扶之前先摸口袋,扶之后先看摄像头,这已经成了多少人的肌肉记忆。
我认识一个开出租的师傅,前年冬天在斑马线前扶了个摔倒的老太太。老太太拽着他裤腿不放,说就是你撞的。监控死角,没有证人。他赔了三万八,那是他跑夜班攒了半年的钱。后来老太太的邻居看不下去,偷偷告诉他是老太太自己踩空摔的。师傅没去闹,也没去告。他说算了,我耗不起,我还要跑车养家。
耗不起。这三个字才是问题的根。
反向追责听着解气,可操作起来呢?讹人者大多是老人,七十岁往上,你拘留他?他往地上一躺,血压一飙,谁敢动?你罚他款?他退休金两千,你执行什么?你让他道歉?他嘴一撇,说我老糊涂了,你能怎样?
法律不是没有条款,是执行起来像一拳打在棉花上。
但这次媒体把话说出来了,本身就是个信号。信号是什么?是风向要变。以前是“谁弱谁有理”,现在是“谁错谁担责”。以前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现在是“多一事就得说清楚一事”。
真正能治讹诈的,不是事后追责,是事前震慑。让每一个想伸手拽别人裤腿的人知道,这一拽,可能把自己拽进派出所,可能把子女的征信拽出污点,可能把一辈子的脸面拽得稀碎。
有个律师朋友跟我说过一句话。他说扶人之前先录像,不是不信人,是保护自己。我当时觉得心酸。现在我倒觉得,这话不该是终点。真正的终点应该是,你敢讹我,我就敢让你付出代价。不是靠道德,是靠法律真刀真枪地干。
媒体这次发声,是个开头。接下来要看的是,有没有第一个被反向追责的案例,有没有第一个因为讹人而被拘留罚款的老人。有了第一个,才有第二个,才有不敢讹的第三个。
善良很贵,不该被讹得一文不值。
你身边有没有因为扶人被讹的事?后来怎么解决的?评论区说说,让更多人知道,这事不是个例,也不该再是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