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上将苏振华当年可是海军政委,身居高位,可私下的家庭日子过得一地鸡毛、糟心透顶。
1979年2月15日下午,人民大会堂举行苏振华追悼大会。
会场中央安放着骨灰盒,陆迪伦和子女坐在家属席上。四年前,苏振华还是中央军委常委;去世前,他仍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海军第一政治委员。就在这些正式职务之外,他的家庭已经经历过一次离婚、一次再婚,以及十多年缓慢的重新磨合。
1950年代,苏振华的公职连续变化,家庭关系也在这几年发生转折。
1930年代末,他在延安与孟玮相识并结为夫妻。孟玮受过教育,参加革命后做过宣传、指导员等工作。苏振华文化基础较弱,战争年代孟玮还帮助他学习。
1942年,两人的第一个女儿夭折;第二年,孟玮在行军途中早产生下苏承业。这个家庭一起经历过失子、生育、转移和长期行军,婚姻一直维持到全国解放以后。
苏振华早年在湖南还有过一段婚姻,留下长子苏桂璋。
新中国成立后,全家到了贵州,孟玮把这个孩子从湖南接到身边读书,同自己生育的子女一起生活。此后家里又添了孩子。孟玮也没有退出工作岗位,先在贵州工作,调到北京后任中央商业部综合计划处处长。
到1957年,家中已有七个兄弟姐妹,最小的孩子只有三岁。
1954年4月,苏振华从贵州调入海军,任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
1955年,他被授予上将军衔。1957年2月,他升任海军政治委员,参与海军政治工作、组织建设和科研机构建设。
两年后,他又出任中央军委委员、副秘书长。就在这些职务连续上升的几年里,他与孟玮的夫妻关系走向破裂。
孟玮搬出了共同居住的家,长期住进单位宿舍,坚持要求结束婚姻。
她从战争年代到进城以后一直有干部身份,也有自己的工作单位。熟识夫妻二人的老同志参加过调解,苏振华起初没有同意。
家中几个孩子还没有成年,离婚报告被压了几年,没有马上签字。
1950年《婚姻法》还给军人婚姻设置了一道特殊程序。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可以先行调解,调解无效再由法院处理;现役革命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法律上的同意权让苏振华可以暂时不签字,孟玮却仍长期住在单位宿舍。
几年过去,两人没有重新共同生活,苏振华最终同意解除婚姻。
熟识的老同志可以上门调解,法律也给了苏振华是否同意离婚的权利;孟玮没有因此回家。夫妻关系结束以后,她继续工作,后来还在北京农业大学任党委常委、党委办公室主任。
子女仍去看望母亲。原来的家庭由一个住处变成两处生活,父母离婚没有切断亲子关系。
1959年9月,苏振华进入中央军委,任委员、副秘书长。军队里的责任比几年前更重,家里的难题也换了位置。后来,他与陆迪伦组成新的家庭。陆迪伦面对的不只是一个丈夫,还有一群已经知道谁是自己母亲、也有自己判断的孩子。
几个孩子起初不接受陆迪伦。
父亲再婚以后,子女的态度并没有跟着改变。家里同时存在前一段婚姻中的子女、新婚姻中的孩子,还有同亲生母亲继续往来的兄弟姐妹。
原来的亲子关系没有被新婚姻替换,新的继亲关系又加入进来。苏家的麻烦从夫妻之间转到了父亲、继母和几个孩子之间。
1967年以后,苏振华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被解除职务。
1973年恢复工作后,他重新担任海军第一政治委员。职位从失去到恢复的几年里,陆迪伦仍留在这个家庭中,与几个孩子共同生活。原先排斥她的子女经过多年相处,态度逐渐改变,后来继续保持家庭往来。
1979年2月7日,苏振华在北京去世。2月13日,四千五百多人到海军礼堂向遗体告别;15日,追悼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陆迪伦以夫人的身份同子女一起接受慰问。按照苏振华生前愿望,他的骨灰后来撒向祖国海洋。
苏振华去世以后,几个子女同陆迪伦的来往没有中断。
逢年过节,他们还会到她那里聚在一起,各家带菜,陆迪伦准备湖南菜。2012年,陆迪伦去世。几十年前分开的两个住处、再婚初期的抵触,都没有留在那张饭桌上。
坐在桌边的,仍是这个家庭里的那些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