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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女生毕业后入职一家公司上班,男上司看到女生年轻,就存了不轨的心思,总想着接

天津,女生毕业后入职一家公司上班,男上司看到女生年轻,就存了不轨的心思,总想着接近她,悄摸着给女生发了不健康的照片,女生点开图片一看,当场就吓懵圈了,内心惶恐的很,她知道男上司这就是职场滋扰,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妈。女生的妈妈非常生气,第二天就带着女生上门去找男上司说理,站在公司门口,给每一位路人看手机:大家看看,就是这个道貌岸然的男领导,骚 扰我女儿!

(潇湘晨报·晨视频,10月10日报道)

就说这些男领导,真的跟老油条一样,做出的事情,颠覆我们的想象。

有个年轻的女生,刚毕业,找到一份还不错的工作,本来女生很开心,人生刚开始,她充满了信心。

可谁知道,入职之后,却发生了令人无法接受的事情。

上班没多久,公司的男领导就开始故意接近女生,似乎在不断的表现出自己的关心。

其实这个男上司,存了不轨的心思。

男子总是想着找机会却接近女生,或者故意找话题跟女生聊天。女生单纯,看不出男上司的不良动机,还挺认真的跟男子接触。

而这个男领导,看到女生有回音,可给他激动坏了,就想要实施进一步的行动。

可这个行为,也真的是太下作了,很难相信,这竟然是一家单位的领导会做出来的事情。

男子趁着女生不注意,直接给她发送了一张照片,内容带有暗示性质的,非常不雅观、非常的不健康。

女生哪里懂得是个啥啊,她就点开了看,一点开,发现竟然是这样的内容,顿时,女生羞愧难当,立刻就脸红了。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作为自己的上司,一个有经验的前辈,怎么可以做出这样下作的事情呢?

这完全就是职场的性 骚 扰!

女生无法接受,陷入苦恼中,一直很纠结。被同住的老妈看到了,她察觉到女儿神情异常,就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经询问,这才知道,原来是单位的男上司,职场滋扰女下属。

这可给老妈气的啊,当时她就做出了决定,明天上门讨要个说法。

第二天,老母亲真的带着女儿来到了单位,当时两个人就站在公司门口,想要找单位的这个男上司出来,究竟他发了什么给人家。

而这个男子呢,真的是敢做不敢当,更不敢承认,这可让单位的人开始疯狂的吃瓜了。

隔壁公司的陈先生,是一位目击者,看到有人在闹事,就出去看,就看到女生的妈妈逢人就展示男领导发过来的图片,并且不断说:“你们看看呗,这就是公司领导做出来的缺德事。”

陈先生也看了一会热闹,吃了一会瓜,表示这个女生刚毕业,刚踏入职场,心思比较单纯,性格也比较腼腆。

因为受不了男上司的滋扰,女生内心遭受困扰,妈妈这才带着孩子亲自上门讨要说法。

当然,后面没多久之后,也有执法者来到现场处理了。

《民法典》第 1010 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23 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对他人实施滋扰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而涉事企业,也需要立刻采取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发生职场骚扰的事情。

本案件中的男上司,没有跟女子产生肢体接触,但是私聊的时候发送了比较不堪的图片,已经属于以图片形式性 骚 扰的行为。

针对自己造成的民事侵权行为,男子必须要进行书面或者口头的赔礼道歉,还需要赔偿女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第(五)项规定,多次发送不健康、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不正当的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构成治安违法,依法要被处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要被处以5-10日拘留,并且合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男子对女子是一对一的私聊,干扰到女生的正常生活安宁,且适用于传播不健康的信息,处罚起来会更加严重。

依据《民法典》1010 条第 2 款规定,企业负有预防职场滋扰、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的法定义务。

作为一家单位,需要保证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当女生遭受侵权,向公司投诉,公司如果不调查,不制止,依法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信源:潇湘晨报·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