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赵春祺等10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兹决定:
赵春祺任县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
罗照斌 任县行政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何建芳 任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王 瑛 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海连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益琳 任县司法局弥沙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段裔华 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杨 东 任县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苏金泉 免去县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职务;
车群英 免去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3月10日
剑川县人民政府
来源:剑川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贺靖
审核:钟玲
终审:许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