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都会问:“事业编算不算公务员?是不是公职人员?”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得先回到定义本身。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必须用的是行政编制,由财政发工资,并且承担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所以结论很明确:事业编人员不是公务员。
但问题来了,事业编是不是公职人员?答案就没那么简单了,要看岗位性质。如果只是普通的教学、科研工作,那就不算。但如果岗位涉及组织、管理、监督这些带有公权力的职责,那就属于公职人员。
举个例子。参公事业单位的人员,比如气象局、公积金中心、供销社等,这些在编人员就都算公职人员。再比如,一些隶属于党政机关的事业单位,如果他们从事的是公共事务管理工作,也属于公职人员。还有在医院当院长、在学校当校长、在文化馆当馆长的这些人,因为他们的工作是领导、管理、监督,也要履行公职,所以也在公职人员范围里。
但是呢,如果只是公办学校的在编老师,日常只负责上课教学,并没有公权力,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公职人员。同理,科研院所的研究员只埋头做课题,博物馆的研究员只研究文物,这些人虽然有事业编,但不是公职人员。还有很多事业单位里的工勤人员,比如司机、打印员、维修工,他们做的是后勤服务工作,也不涉及公权力,自然也不算公职人员。
这里还有个特殊情况,就是公办中小学老师。2018年国务院的文件里,就明确提出要赋予公办中小学教师“国家公职人员”的特殊地位。后来的《教师法》修订草案里,也把这点写了进去。虽然现在还没正式通过,但一旦法律落地,公办中小学的在编教师,无论是教语文还是教数学,都会被认定为公职人员。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范围目前只限于中小学,不包括公办大学和幼儿园。
所以总结一下:事业编不是公务员,但有些岗位算公职人员,有些岗位不算。参公事业单位的人员,或者承担组织、领导、管理、监督职能的事业编,都是公职人员。而普通教师、研究员、工勤人员,目前还不在公职人员范围里。至于中小学老师,未来可能会有重大变化,大家可以持续关注政策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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